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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 通 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6-02-24

全院教职工:

经研究决定,哲学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拟定于2016年3月10日在哲学院大报告厅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顺应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新趋势,进一步讨论学院改革与发展相关问题,完善“十三五”规划,推进人事改革;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二、主要议题

讨论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审议学院全员聘用实施方案和财务工作报告等。

三、主要议程

1. 讨论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

2. 听取审议学院全员聘用实施方案

3. 听取审议学院财务工作报告

4. 学院班子以及成员的述职述廉及评议

四、会议时间

2016年3月10日14:00—21:30

五、与会人员

学院全体教职员工

六、要求

1.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院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就学院建设与发展建言献策,是每位教职员工行使职权、发挥主人翁作用的有效途径。请全院教职员工认真对待教职工代表大会,就学院工作进行思考,提出建议和意见;同时作好个人工作和生活安排,积极参加会议。

2.学院办公室要统筹安排好全院工作,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确保此次教代会的顺利召开。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委员会

二O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