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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学院2012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1-09-07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招【2012】03号)的精神,我院2012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工作细则公布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计划

2012年接收推免生的比例不低于本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数的25%。

二、接收推免生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学院(系)同年级、同专业前茅。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2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以上。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

3.所在学校须为经国家批准进入“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高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考生本人须取得生源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三、推免生申请材料

(一)所有推免生均须登陆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武汉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生报名系统”填写、提交个人信息。

(二)外校推免生还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2.由母校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

3.由母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三)本校推免生按学校教务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时间安排

1.接收推免生材料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5日(外校推免生材料邮寄地址: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冯娟老师430072);

2.通过资格审查的推免生将于2011年10月中旬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推免生奖励措施

1.所有推免生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2.国内“985”高校推免生成绩排名在原校本专业前10%、“211”高校成绩排名在原校本专业前5%者,可享受特别奖励,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

哲学学院

201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