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育  >  招生信息

哲学学院2008年高校硕士面试录取工作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8-12-23

根据教育部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08年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面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分数线

严格执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美学5人。复试线:GCT182分,专业课90分。

二、报考条件

要求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1、专业综合。考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以答题和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

2、政治理论。预先准备若干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抽题,口头回答。考试时间为5分钟,满分为100分。

四、复试时间与地点安排

1.报到时间:12月28日周日上午8:00--9:00 验证交费(复试费每生交纳100元)。

地点:哲学学院北楼103室,负责人:孙老师68753573

报考者本人填写《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填写推荐意见,交原件一份。交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务院学位办:08年考生必须用现场确认时打印的那张附有电子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不能另行填写贴照片,请丢失资格审查表的考生与研究生院联系.

2.政治、专业面试时间:12月28日上午9:00—11:00

地点:南113室准备,南111室面试,负责人:冯老师。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2008.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