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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学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6-09-21

哲学学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17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工作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7年接收推免生(含本校和外校推免生)工作,包括制定接收推免生具体实施细则及工作时间安排,制定复试标准、程序、形式、审查复试和初步录取名单并按规定处理复议等事宜。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

学院2017年计划接收推免生人数39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三、接收推免生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考生本人须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所在学校为高水平大学或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为哲学、心理学门类的省级重点学科的考生优先考虑。

(三)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学院(或系)同年级、同专业前茅。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2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EFL成绩80分以上等考生优先考虑,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获奖者优先接收。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必修课程均为及格以上,且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四、申请材料

(一)所有推免生均须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提交个人信息。

(二)外校推免生还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须加盖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学院加盖公章的出版物复印件、科研活动证明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三)来自武汉大学的推免生,须按学校本科生院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五、接收推免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16年9月28日—2016年10月9日,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名。建议考生尽早在系统填报志愿,学院第一批复试将在9月28-30日进行。如招生人数已达学院推免生接收计划数,有可能将不再接受报名。

2、接收推免生材料:邮寄材料接收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 10 月9日(邮寄地址: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南105室,430072,颜老师,联系电话:027-68753566)。

3、组织复试:2016年9月28日至10月13日学院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复试工作将集中在9月28日-9月30日进行。考生在24小时之内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收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复试形式,灵活安排复试时间,将采用远程网络面试、电话复试或现场复试的形式。复试形式和具体时间安排将在给考生发放的复试通知中详细说明。

本院推免生报考本专业免复试,认定本科生推免成绩为复试成绩。

4、待录取通知:学院将接受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于10月21日前上网公示一周,同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放待录取通知,等待考生回应,考生须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回应,逾期不回应视作放弃。

5、取得我院2016年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的学生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后可上“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我院认可夏令营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免复试。直接在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学生须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回应,逾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六、复试内容

学院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开展接收推免生复试考核,考核包括背景评估、综合面试等部分。

(一)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可请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辅导员负责进行。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三)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1、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 = 背景评估×40% + 综合面试×60%。其中,综合面试成绩 = 外语听力及口语×40% + 专业面试×60%。

2、复试小组须记录面试过程和分数。

3、所有推免生均需具有复试成绩,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所有全日制推免生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或来自全国重点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