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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学院工会委员联系教职工制度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0-06-30

为切实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强工会委员同教职工的联系,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教职工的根本利益,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点的确立

结合学院实际,经工会委员会研究,联系点以教职工党支部为依托,一个教职工党支部为一个联系点,具体分工安排如下:

姓名

职务

联系点

刘义胜

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全面负责联系工作

赵士发

院工会副主席

马哲党支部

程么娥

院工会副主席

外哲党支部

廖璨璨

院工会青年委员

中哲党支部

周可

院工会宣传委员

综合党支部(含宗教、逻辑、美学、伦理学和政治哲学、科哲5个教研室)

禹燕民

院工会女工兼福利委员

心理学党支部

李懿

院工会组织委员兼文体委员

行政党支部

 二、联系内容

1.深入调研。工会委员要结合学院工作和工会日常工作对所联系点开展调研,了解教职工所思所想,为开展好工作、制定好政策提供支撑,增强工作针对性。

2.做好服务。工会委员要把为教职工办实事作为联系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及时为教职工答疑解惑、排忧解难。

3.加强指导。工会委员要经常深入联系点了解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经工会委员会讨论后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积极帮助联系点找差距、理思路、抓发展。

三、具体要求

1.工会委员原则上每月要与联系点的教职工联系一次,遇到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时要随时联系。要通过联系了解掌握联系点教职工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要情况及时向学院党委反馈。

2.工会委员要为联系点办实事,要真正关心教职工,及时掌握教职工生活中面临的困难,采取具体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

3.工会委员要加入联系点微信群、qq群,确保联系联系点教职工全覆盖。要更多地依托网络开展工作,不给联系点和教职工额外增加负担。

4.工会委员要以身作则,争当表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联系点教职工树立榜样。

 

中共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