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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学院研究生辩论队晋级第八届研究生红枫辩论赛四强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3-11-12

2013年11月3日晚上8点,武汉大学第八届研究生红枫辩论赛复赛第二场之测绘学院对阵哲学学院在教一102室顺利进行。正方测绘学院的辩题是“法不容情”,而反方哲学学院的辩题是“法可容情”,双方就法与情的关系进行了激烈地辩论。最终哲学学院以3:0的优势击败测绘学院赢得了比赛,顺利晋级红枫辩论赛四强。

首先在立论环节,正方一辩从法与情的根本对立、立法途径和执法途径三个方面对法不容情的观点进行阐述,认为法具有公正、可操作的特点,不是基于情而制定的,在执法过程中,社会舆论往往会干扰法的执行,这就是情阻碍法的执行的例子,所以法不容情。反方一辩则认为正方没有正确理解“法也容情”这个论题。“容”是指容纳,选择性接收,而不是“融合”,并进一步从三点对法也容情进行了论述:从立法环节来看,法是以满足人类诉求为开始的,而感情诉求是人类诉求之一;从执法环节来看,新的刑事法容许亲亲相隐,正是法容情的体现;从深入贯彻上看,晓之以理不如动之以情,在情的作用下,法的价值才能得到彰显。在其后的驳辩、自由辩论环节,在驳斥对方观点的基础上,辩论双方就法与情二者性质关系及反方提出的孝子助母亲安乐案例、同性恋由、废除肉刑等案例进行了激烈地论辩。

辩论结束之后,文学院及外院的三位老师进行了点评,肯定了参赛选手的精彩表现,并指出了双方在准备工作、论辩思路上的一些不足。最后,经由三位评委老师举牌投票决定,哲学学院获得了此次比赛的胜利。同时反方四辩潘泽由于在辩论过程中表现突出,获得了“最佳辩手”的称号。(哲学学院李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