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唐瑞雪) 11月11日晚,应我院陈波教授邀请,台湾大学哲学系苑举正教授通过学术志平台作了题为“现代哲学的核心—卢梭论自由的起源”的主题讲座,我院葛四友教授评议。本次讲座是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百年庆典系列活动之一,来自全国近600名听众参加了此次线上讲座。
“人究竟在哪里不同于动物”是哲学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神学诉诸权威(如上帝),但在科学革命的影响下,该权威被颠覆。在哲学中,亚里士多德和笛卡尔都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亚里士多德认为人之所以不同于动物是因为人有理性。但苑举正教授指出,卢梭认为亚氏的观点不成立。科学研究已经表明,在一定意义上动物也具有理性,虽然动物的理性在程度上与人有差别。因此,理性不是区分人与动物的本质性标准。笛卡尔则认为人与动物的区分在于社会性。但我们通过经验观察可以明确知道像狮子等群居性动物不仅具有情感,而且具有强大的社会性。由此表明,亚氏与笛卡尔都没有指出人与动物的本质性区分。
卢梭在《论不平等的起源及其基础》一文中,主张人之所以不同于动物是因为人有自由。苑举正教授结合文本,在阐述卢梭对自由的理解的基础上,主张卢梭对自由理念的论证不仅符合经验的认知,而且还为道德上的形而上学提供坚实基础,同时又指出自由是有限度的,为人类未来指明了方向。
从经验认识来看,人的自由体现在可以不受自然本能的限制谋生存,因此人具有自由意志,可以决定自己生命的开展。人的自由意志体现在人具有判断的本能。对于个人来说,教育是人为自己谋求最佳发展所做出的判断;而集体的判断则体现在民主制度的选择上。
从形而上学来看,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自由的能力。动物依照本能选择或拒绝,而人是依照自由的能力来选择或拒绝。在不利于生存的环境中,人因为拥有自由的能力,可以改变其原有的本能来维持生存。但动物因受到本能的牵制,没有能力维持生命。
此外,卢梭还强调自由是有限度的,极端就是恶。自然赋予人的自由是以自保为限度,如果超出这个限度,将自己沉溺于极端的享受所造成的种种结果反而破坏了自由。
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在于人拥有自由,而自由的核心是自我求完美的能力,这种能力体现在运用自由和求自保的配合过程中。这种自我求完美的能力会使得人在环境的许可下寻求改变,这导致个人与个人、集体与集体之间有不同,并由此产生了历史。寻求改变所产生的历史,对于个人来说,体现在教育上;对于集体来说,则体现在政治制度上。但动物受到本能的限制,行为基本不会发生改变,因此没有历史。
在评议环节,葛四友教授围绕“报告中现代哲学的划界”、“亚里士多德的自由观与卢梭自由观的对比”、“卢梭社会契约论中公意与自由的关系”、“卢梭的自由观与当代伦理学相关理论的关系”进行提问,苑举正教授分别进行回应。
苑举正教授指出报告中的“现代哲学”为19世纪以来的哲学。从卢梭文本出发,自己认为卢梭对于自由的论述符合经验科学、形而上学的要求,并且深刻地影响了康德、黑格尔,因此主张卢梭对自由的阐述是现代哲学的核心。亚里士多德强调人是政治动物,要通过参与政治活动,展现人的自由。卢梭的自由是一个历史性概念。不论是否参与政治,人都是政治中的一部分。对于后面两个问题,苑举正教授首先指出,卢梭认为人在原始状态中是和平的、自由的,人类社会越发展,越不平等,因此他在政治上持一种悲观态度。1755年《论不平等的起源及其基础》发表后,卢梭想要为法国面临的贫富分化、社会纷争等现实问题提出解决方案,1762年发表的《社会契约论》是卢梭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做出了一个妥协。
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文雅教授则从“自由”与“平等”概念的关系、“集体与个人的关系”进行提问。苑举正强调自由是一个形而上学概念,卢梭反对个人主义,他的社会契约论是综合了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是其政治理想的一个妥协。
陈波教授从“理性与自由的关系”进行提问,认为人的自由恰恰是源于理性。苑举正教授指出即使科学也不能对“理性”进行明确的定义,因此“理性”不符合卢梭所要求的本质性区分。卢梭主张所有人都有自由,但不一定有理性,因为有些人会滥用自己的自由意志。而陈波教授所提到的“通过理性自我调整、自我反省”,这是运用理性去限制自由的能力,是另外一个问题。
(编辑:邓莉萍 审稿: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