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业进展情况季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9-11-19
全院师生: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风建设,强化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促进研究生抓紧时间如期完成学业,学院决定开展研究生学业进展情况季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填报时间
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25日前填报一次,由班长收齐后交学生工作办公室周晓老师处。周晓老师办公室地址:振华楼B420,电话:68789791,13638666493。
三、填报内容
填报内容主要包括:课程学习情况、论文发表情况、资格论文和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等三个部分,详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各研究生要高度重视填报工作,认真如实填写季报表,按时上交表格;要把表格填报与制定学习计划、促进自身学业完成结合起来,确保如期毕业。
2.各研究生导师要把表格审核和研究生培养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审核表格了解学生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指导,促进学生成长与学业完成。
3.各班级班长要把落实季报制度作为加强班级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抓好落实,确保每一位同学认真如实完成表格报送。
4.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人员要做好表格汇总和统计分析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信息反馈;要做好牵头统筹和督促检查,确保此项工作在进一步加强学院研究生学风建设上取得实效。
5.学分已修满、资格论文已发表、毕业论文已开题的研究生,经个人申请,班级班长审核,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意,可不填写此报表。
附件:《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研究生学业进展情况季报表》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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