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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和公务出行管理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0-05-28

全院教职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及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有序推进学院各项工作恢复常态化,根据学校、学院春季开学总体方案,现就进一步加强会议活动、现场办公、因公出差管理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会议活动管理

1.严控会议规模

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各系、党支部、教研究室、办公室及教师个人应尽量减少或避免举办线下集中会议,建议通过网络召开线上视频或电话会议。通过网络召开线上视频或电话会议者,须提前向学院申请报备。如确需举办现场会议活动的,会议一般不得超过20人;20人以上规模的现场会议活动,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后,须征得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同意,并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严格会议筹备

会议严格控制现场参会人数,不得超过所申请会议室座位数的一半;可将大的聚集会议拆分成小型会议,减少每个会场的聚集人数,避免不同会场之间的人员流动。会场座位摆放应保持足够间隔,座位之间各方向间隔至少1米。党政办公室应提前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备用口罩、酒精或免洗洗手液等消毒用品,同时会议举办者须明确通知参会人员自备并全程佩戴口罩。

党政办公室应在会场使用前后安排物业人员进行全面清洁与消毒,特别对会场公用扶手、门把手、座椅等人员经常接触部位要重点进行清洁消毒,并注意保持会场内自然通风,原则上不使用中央空调,会场内禁止吸烟。

3.严密会务组织

在会场入口实行进门测体温制度,如有体温高于37.3℃或有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者一律禁止进入会场,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应强化会场实名签到管理,做好参会人员的登记和跟踪,确保全员全过程可追溯。

会议举办方要合理安排会议内容,尽量压缩会议时长,如会议时间较长,每1小时开门开窗通风一次。

二、加强现场办公管理

1.统筹组织安排

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在保障师生健康安全和确保基本运转的前提下,根据学校有关通知精神,实现日常工作开展常态化,确保各项工作不落进度,保质保量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实现防疫不放松、工作不停步。

2.做好疫情防控

对进出办公楼人员落实“身份必问、信息必录、体温必测、口罩必戴”的“四必”要求。办公环境定期消毒,分散办公,到岗人员原则上应在本人办公室,非必须尽量不要串门流动到其它办公室。

3.强化考勤管理

在逐步恢复各项工作常态化过程中,党政办公室应做好考勤记录,严格考勤管理。对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的情况应立即上报,配合学校、社区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并持续跟踪;对因病请假、居家线上办公的教职员工也应建立健康状态日常跟踪制度。

三、加强因公出差管理

学院教职工非必要不得外出旅行或出差参加会议、活动,确需外出的须按照《哲学学院教职工考勤及请假、休假管理细则》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向学院党政办公室报备行程。在目的地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前,一律暂缓到重点疫情防控地区参加活动。教职工离汉外出需由个人向学院提交申请,对出行原因、行程安排、乘坐的交通工具、返汉时间等做出具体说明,学院党政联席会将审慎评估,按照相关人事政策从严把关审批。党政办公室建立信息台账,做好健康监测和跟踪管理。出差人员出差期间需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严格按报备的行程出行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得擅自变更行程;返汉后,要及时向学院党政办公室报告,并根据个人具体情况积极配合社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核酸检测等安排;对未经批准擅自离汉、无故超假、返回后不报备、擅自变更行程等人员,学院将根据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报学校予以处理;对瞒报、谎报、迟报或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各办公室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相关公务管理要求,积极主动作为,科学统筹谋划,细化内部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学院纪检监察人员要加强督导检查,对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管理要求的,责令马上纠正。对疫情防控和公务管理工作措施要求落实不到位的个人,要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为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举措,学院将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知,适时对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

哲学学院

2020年5月27日

 《哲学学院教职工考勤及请假休假管理细则》.docx

哲学学院教职工请假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