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 通 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6-02-24
全院教职工:
经研究决定,哲学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拟定于2016年3月10日在哲学院大报告厅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顺应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新趋势,进一步讨论学院改革与发展相关问题,完善“十三五”规划,推进人事改革;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二、主要议题
讨论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审议学院全员聘用实施方案和财务工作报告等。
三、主要议程
1. 讨论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
2. 听取审议学院全员聘用实施方案
3. 听取审议学院财务工作报告
4. 学院班子以及成员的述职述廉及评议
四、会议时间
2016年3月10日14:00—21:30
五、与会人员
学院全体教职员工
六、要求
1.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院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就学院建设与发展建言献策,是每位教职员工行使职权、发挥主人翁作用的有效途径。请全院教职员工认真对待教职工代表大会,就学院工作进行思考,提出建议和意见;同时作好个人工作和生活安排,积极参加会议。
2.学院办公室要统筹安排好全院工作,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确保此次教代会的顺利召开。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委员会
二O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