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刊上线!《应用伦理》正式创刊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3-09-19
本网讯(通讯员 邓莉萍)由武汉大学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武汉大学哲学学院主办,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编辑出版的《应用伦理》(PLJ-2022-466)正式创刊了!
《应用伦理》是由武汉大学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武汉大学哲学学院主办的以适应中国应用伦理学研究与实践的飞速发展、应用伦理专业教育和人才培养的紧迫需要而举办的综合性专业学术集刊。《应用伦理》由万俊人教授任学术委员会主任,李建华教授任主编,葛四友教授、刘晓飞教授任副主编。
《应用伦理》主要面向应用伦理学研究、应用伦理专业硕士(MAE)教育、不同行业(部门)的伦理委员会,常设栏目有“基础理论”、“专题研究”、“学术前沿”、“案例分析”、“动态·专访”等。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新文科大楼313-2室,《应用伦理》编辑部
主编介绍:
李建华:哲学博士,教育部重大人才计划特聘教授(2009年),二级教授(2011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6年),目前兼任中国伦理学会常务副会长、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规划评审专家、中国伦理学会青年工作者委员会名誉主任等职。曾任第七届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哲学)专家、湖南省社科联兼职副主席、湖南城市学院党委书记等职,2021年7月入职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长期从事伦理学教学与研究工作,主要研究领域是伦理学基础理论、道德心理学、政治伦理学、中国传统伦理等,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500多篇,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1部,合著、主编等著作20多部。主编“中南大学伦理学书系”“当代湖湘伦理学文库”“政治与社会哲学丛书”等大型学术集成系列出版物,获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40多项。
发刊词:
主编:李建华 / 文
随着新一轮学科专业目录的调整,“应用伦理”成为哲学门类下单列的专业硕士授权学科,这不但意味着应用伦理学研究受到了应有的重视,而且应用伦理教育也提上了十分重要的议程。《应用伦理》应运而生。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科学技术、社会治理等诸多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道德缺失和伦理失范,有的是伦理困惑,有的是伦理难题,有的是伦理问题,均亟待解疑、解决与克服。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紧迫任务,生态文明的进步,医疗、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等综合体制改革不但内生了对应用伦理学的召唤,而且通过应用伦理及其教育可以丰富人民的精神世界,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形成增智与助力。不容回避的问题是,我们对应用伦理问题的关注及其理论知识的运用并没有形成自主的知识体系,即便我们已经在应用伦理研究方面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果,但构建中国应用伦理学及其教育的自主知识体系还刚刚起步,任重道远,《应用伦理》愿为此尽绵薄之力。
如果从应用伦理“如何用”的视角看,我们要致力于正确处理体与用、该与用、运与用、效与用的关系。
应用伦理不能因为其“应用”性而被视为一种派生性和工具性存在,有其存在的本体,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了伦理的“体用”关系,是“用”好应用伦理的根本性前提。人是伦理的载体,也是伦理的唯一主体,离开了人及其人伦世界无所谓伦理,应用伦理也不存在。以人为本,坚持人是目的,关心人类的命运,是应用伦理的根本,“应”之所及无非是人本身。
伦理之“用”并非“滥用”,而要考虑“应该”或“不应该”用的问题,即应用伦理一定要有自己鲜明的价值立场,这就是尊重人权、公平正义、自由平等、民主法治、自主自愿,和谐均衡、普遍幸福等伦理原则。所谓“价值中立”的伦理应用不可取,所谓“无立场”的伦理分析必须摈弃,这是伦理本身内生的“应当”,也是本刊的担当。
应用伦理的特性在于问题导向,为解决问题提供多种可能的路径、方式与方法,做出最优选择,其中必有“技术含量”,即应用伦理一定是有“技术”地运用。当代应用伦理不但出现了部门化、专业化等日益细化的特点,而且其运思进路、分析工具、决策模型等日趋技术化。这就决定了应用伦理需要有基于多元开放、广泛借鉴的运思、动作、运动之功。
应用伦理不是纸上谈兵,旨在通过解决伦理问题,提高社会治理的水平与能力,由此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用、经济效益与学术效应,无效的伦理应用不是应用伦理,追求有效性才是应用伦理的基本出发点,这也是应用伦理获得高度重视和广泛认可的前提。由此会催生出应用伦理效用评估研究的新领域和从事具体评估的机构与人员,值得期待。
如果从应用伦理“为何用”的视角看,要把准学识、学术、学科、学人的目标任务。
应用伦理教育的首要意义便是普及应用伦理学识,特别是应用伦理“常识”的对于应用伦理学识的普及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应用伦理所面对部门或领域的多样性,社会伦理问题的普遍性,决定了应用伦理不是简单地将普遍伦理原则直接运用于某个特殊领域,而是需要全社会所有从业人员都具有强烈的伦理意识和自己本领域最基本的伦理知识,由此尽量减少伦理问题的发生。
应用伦理学术的繁荣首先离不开具体的伦理境遇和伦理难题。应用伦理在处理现实的伦理难题时,不能简单地套用一些所谓“黄金规则”的普遍道德原则,而是需要在现实的伦理困境和普遍伦理原则之间来回双向反思,寻求适用于特定领域的价值规范。这些价值规范或技术路线的形成本身就是学术探讨的过程,通过争论、辩论达成基本共识,哪怕最终还是各执己见,这才是真正的应用伦理学术特色。
随着应用伦理特别是经济伦理、生态(环境)伦理、科技伦理、生命医学伦理等的快速发展,应用伦理的学科建设也提上的重要日程。应用伦理学就其学科性质、基本内容和研究方法而言,目前尚未得到明晰或存在多元化的取向,导致学界缺乏一致的共识,尽管有了“应用伦理”的单列,但层次还没有上升到博士学位点学科层次。与此同时,应用伦理没有很好地将自身的理论知识和学术资源进行相互融合,不同领域之间存在较大鸿沟,其他领域的专家与伦理学学者之间难以达成真正的沟通,造成了应用伦理自身蕴含的跨学科特性没有真正凸显出来。
培养应用伦理学人也是应用伦理教育的应有之义,这里的“学人”包含了应用伦理学的专门人才和具有伦理情怀与素质的其它高级专业人才。培养应用伦理学人才是普及应用伦理学识的直接目的,也是繁荣应用伦理学术、提升应用伦理学科的基本前提和必由之路,因此,培养应用伦理学人贯穿于应用伦理教育的全过程,也是应用伦理教育的根本目标和灵魂之所在。
如果从应用伦理“如何教”的视角看,要构建学位型、专业型、通识型、培训型教育体系。
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紧迫性和艰巨性看,伦理道德问题在各领域、各行业、各部门、各群体中不同程度地普遍存在,伦理治理的重要任务摆在我们面前。而我们所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应用伦理专业人才的奇缺,打造一支既懂专门知识又懂伦理的应用伦理专业人才队伍迫在眉睫,尽快建立健全高效务实的应用伦理教育体系尤显意义重大。《应用伦理》竭诚为应用伦理教育服务。
学位型应用伦理教育往往是通过应用伦理的学位教育方式来进行,去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学科目录调整时将“应用伦理”例为专业学位,就是实施这种学位型教育的重大举措。从目前国家需要的紧迫性来看,在大力培养应用伦理学人才的过程中,把应用伦理研究与人才培养摆在重要位置是必要的。学位型应用伦理教育的最大特点是,使学生既要懂专门专业又要懂伦理学知识,使双重知识有机结合甚至叠加,成为具有高瞻远瞩和综合统筹能力的实践型人才。要完成这一教育使命,在适当的时候需要增设应用伦理专业博士学位。
专业型应用伦理教育往往是通过其它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来完成,主要集中于某一具体学科领域的伦理问题,对这一专业的研究生进行应用伦理教育与培训,更具针对性和跨学科性质。我们在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等领域已经开设了法律伦理、公共伦理、工程伦理专门的学位课程,但分量还不够,国外高校注重从各前沿科技领域专业来培养科应用理人才的教育模式已经相当成熟,我们可以借鉴。
通识型应用伦理教育是通过大学通识教育培养应用伦理人才的有效途径。各级各类高校都要大力展开应用伦理教育,培养具有专业创新能力、具有专门伦理意识、能够担当社会伦理责任的时代新人。要开好应用伦理金课,要推出应用伦理教学名师,特别是要编好应用伦理精品教材,在国家层面做好统编教材的同时,各高校可以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编写个性化教材,以增强应用伦理教育的针对性。
培训型应用伦理教育是高校面向社会各类组织或个人开展的临时性、短期性教育。这种教育类型也许是出于对某一科技现象或事件的解惑或回应,也许是出于某一行业的岗位要求,也许是出于某一单位员工素质的提升,也许是出于个人的兴趣爱好或知识补缺。培训型伦理教育的最大特点是针对性强、时间短、见效快,是前三种类型的重要补充,共同构成高校应用伦理教育的有机体系。
“刊文非不朽,君子自相于。” 也许我们的努力微不足道,但我们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道理;也许“万事开头难”,但我们更坚信“众人拾柴火焰高”。《应用伦理》愿与大家一道勠力同心,在努力构建中国应用伦理学及其教育自主知识体系的大道上,无所畏惧,一路前行!
创刊号目录
2023年第一期
文章来源:珞珈应用伦理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02kdB3gxplzx3xCvCmFo4w
(编辑:邓莉萍 审稿:严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