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武汉大学政治哲学暑期学校开幕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2-07-07
本网讯(通讯员 刘欣庭)7月3日上午,第六届武汉大学政治哲学暑期学校顺利开幕。出席开幕式的有武汉大学哲学学院院长李佃来教授、李建华教授、Paul Patton教授。开幕式由副院长李勇主持,李佃来教授、李建华教授以及Paul Patton教授分别致开幕词。
(李佃来院长致辞)
开幕式后,华东师范大学资深教授杨国荣老师做题为“政治中的代表性和正当性”讲座,讲座由李佃来教授主持。杨国荣教授强调政治哲学作为实践哲学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年来成为了显学,其中的代表性问题更是受到了学界的持续关注。他从多重角度对政治中的代表性问题进行了考察——代表什么?代表如何产生?以及代表如何行使职能?
(杨国荣教授)
杨国荣教授指出,通过代表来处理社会事务这一现象普遍存在。在传统政体的君主制中,政治权力的终极根据常常被归于超验存在,君主是超验存在在人世间的代表,其政治权力是来自于作为超越存在的“天”。从反面来看,既有秩序的反叛者也依循着类似的逻辑,反叛者以“替天行道”作为自身的主张来冲击既有秩序。杨教授从正反两个角度论证了在中国传统社会,人们将政治权力的根据归于超验存在。除了上述形而上的考察,他指出,传统社会中的政治代表性问题还具有现实意义。君主并非是某一个家族或宗姓的代表,还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职责,其中包括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生产活动以及灾情应对等等方面,这些都需要以君主作为万民代表的政治机构来发挥作用。
杨国荣教授分析了近代代议制中政治代表的性质。代议制政府通过选举产生政治代表,政治机构成员是选民的代表,选民的利益被置于优先地位。然而,杨教授强调,选民只是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政治机构在形式方面仍然要代表整个社会,担负起更多的公共事务。因此,从代表的角度来看,代议制政体无法避免一种内在张力:一方面,代议制中的各代表首先是作为特定群体的代表而出现,政治代表首先要为自己所代表的特定选民而发声;但是另一方面,作为政治权力机构的成员,他们又需要代表全民来应对相关问题。选民的利益与全民的利益之间常常存在差异与对立,消除这一张力成为代议制政体中政治代表的难题。对于这一难题,杨教授引入了对协商民主制的讨论。协商民主制的目的就是消除选民和全民之间的对峙,政治代表可以从统观全局的视野出发代表社会全部成员相互沟通,做出合乎全体民众需要的决策。杨教授强调,当今民主政治的努力方向应该是将人民具体化,超越选民的特定集团,代表真正的人民。
杨国荣教授认为,政治代表不仅仅代表具体的社会实体,还能够代表某些政治原则和政治理念。在传统社会,君权代表的是天道、天理等形而上的观念;近代政体则代表了民主、平等、自由等价值原则;协商民主制则在前述基础之上还代表了人民至上、社会和谐、共同富裕等理念。杨教授指出,从更广泛的价值取向上来看,传统社会以天下大同作为理想形态,近代社会则追求永久和平理念,马克思以自由人的联合体作为未来社会的理想。不同的政治取向体现了不同的政治理念,同时又代表了相应的政治理想。杨教授强调,在其中我们不仅能看到历史的前后变迁,又能够看到社会理论层面中抽象和具体的分野。
接着,杨国荣教授对于代表本身如何产生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指出,在不同时代和不同的政治体制当中,代表的产生方式是不同的,政治权力的正当性与代表的产生方式相联系。在传统政治格局中,君主无法通过投票、推选产生,其主要产生途径是世袭。从传统政权的更迭来看,这种产生方式有助于社会制度的运行和稳定。杨教授强调,尽管如此,君主代表性的确立并不是与民众完全无关,天意和民意相互关联,民意构成了天意的实质内容,政治正当性的根据既来自于超验的天,又以民意作为前提和根据。此外,在中国政治制度的演进中,科举制也为政治机构提供了人才,它所产生的政治机构成员一方面代表了社会成员来履行公共职责,另一方面又作为传统意识形态的代表承担社会教化的功能。
杨国荣教授还对代议制中代表的产生方式进行了分析。代议制中政治代表通常是通过一人一票的普选而产生,这在程序上体现了民主和平等的要求。但是,在一人一票的普选制下,为了获取选民的支持,参选者常常无所不用其极,造成了当今的各种政治乱象。对于选举程序的遵从无法保证实现民主的实质,政治代表形式上代表全体选民,但实质上代表特定的利益集团,难以代表大多数人民的真正利益。
此外,与选举相区别,杨国荣教授指出革命也可以构成了政治权力形成的另一种方式,代表历史发展方向的革命一方面通过推翻已经丧失正当性的权力机构,另一方面通过后续的为民的政治实践来体现自身的正当性,成为人民的真正代表。由此,杨教授认为,一人一票的普选制并不是获得政治权力正当性的唯一方式,通过取得真正成效的为了人民利益的政治实践,也能够赋予政治机构以正当性。杨教授进一步指出,通过革命获得政治权力,还需要民主的协商进行补充,对民众的不同意见进行深入考察与沟通,实现民主在程序和实质上的统一。杨教授强调,政治代表的产生应当通过具体的政治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这既不是自上而下的钦定,也不是自下而上通过选票来上位,民众根据实际行动来选择政治代表。虽然历史上存在着多种政治代表的产生方式,但只有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是获得正当性的根本途径。
最后,杨国荣教授对政治代表产生之后的治理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指出,代议制政体中存在着选举和决策之间的分离问题,民众无法实质上参与政治决策的过程,真正进行决策的是政治代表。为了实现政治治理的正当性,我们应强调实质的人道和形式的民主之间的统一。人道关切要求政治代表深切地关心人们的利益和福祉,但在对形式民主的强调过程中,人们往往忽视了对人道和博爱的关切。民主的人道才能够真正地代表人民治理社会,在协商民主制中,政治代表能够随时了解和把握民众的呼声和意见,民众通过表达自己的意见来参与政治决策和治理,将“从人民群众中来”和“到人民群众中去”结合起来,以此解决选举和决策的分离问题。政治代表只有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够获得真正的正当性。
在互动环节中,杨国荣教授与学员们就政治权力和权利之间的关系、协商民主中人民和选民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与交流。
(编辑:邓莉萍 审稿: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