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学术研究  >  学术信息  >  正文

哲学学院举办“基督教与美国民主” 讲座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8-05-27

5月20日,美国Gordon Conwell神学院历史学和系统神学教授David F.Wells在我院小报告厅做了题为“基督教与美国民主”的精彩讲演,美国华人基督教协会主席王忠欣博士现场翻译。该讲演考察了宗教(基督教)在美国民主制中的作用。David Wells指出,美国是建立在其缔造者提出的自由、平等等理念的基础之上的。它的民主结构包含三个领域:一方是自由、平等,一方是法律、国家,而居中的领域就是非强制的、劝导性的宗教的领域。David Wells教授辨析了这三个不同领域的运作方式以及各自的作用,论述了宗教在传统家族式的现代社会中的巨大作用。宗教关注的问题、运思的方式决定了它在现代社会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旦法律、自由越俎代庖,掌控中间领域,就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随后,David Wells教授指出,虽然美国在建国时坚持政教分离、宗教信仰自由,但这并不表明宗教对其他两个领域就没有影响。它对美国自由、平等的影响体现在这种自由、平等观并不是以康德为代表的启蒙主义自由观,自由不是内在于人的,也不是国家赋予的,而是由创造主赋予人的,人的自由不可剥夺;它对国家、法律的影响体现在三权分立。通过分权约束、监督人,防止僭越。最后,David Wells教授以移民、现代化为例阐释了上述思想。演讲完毕后,他与我院师生围绕讲演内容特别是“政教分离”这一话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哲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