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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国立大学Hyunseop Kim教授来我院讲座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9-11-11

本网讯(通讯员 庞春华)2019年11月6日下午,首尔国立大学教授金贤秀在哲学学院B214报告厅为我们带来了主题为“满足的情感及其现象学”讲座。

讲座开始时,金教授在介绍了苏珊·沃尔夫关于人生意义的观点后,提出人生意义在于正确的满足。根据沃尔夫,一个人的生活有意义,仅当他发现自己爱值得去爱的事情,并且能够积极参与这些事情。从情感的评价和情感的正确性方面来说,金教授将沃尔夫的观点解释为,人生意义在于正确的满足。就情感评价而言,满足是对一项活动的积极评价,认为这项活动是值得的。就情感的正确性而言,对一项活动的满足是正确,当且仅当这项活动确实是值得的。将人生意义理解为正确的满足,解释了满足的评价性内容与活动的客观价值之间的对应关系。

为了澄清和区分“满足”和“吸引”这两个概念,金教授随后介绍了沃尔夫的理性主义能动性模型。类似地,吸引和满足都具有评价性和动机性。为了说明两者的区别,金教授举了一个例子,一个钢琴家演奏出自己满意的音乐。其中,吸引是指在认识到音乐的价值并产生参与弹奏的动机这个过程中,钢琴家所经历的体验。满足是指在认识到自己演奏的价值,从而产生继续参与演奏的动机这个过程中,钢琴家所经历的体验。

在区分了“满足”和“吸引”之后,金教授将讲座引向满足的特征,他认为满足是一种情感。满足具有非概念的评估性,具有动机性,不由体验满足的主体所控制,并且满足能够呈现在表情上。这些特征皆表明满足是一种情感。

为了进一步理解满足的情感,金教授转向了探索满足体验是否具有独特的现象特质这个问题。金教授认为它有独特的评价性现象学,但它不可化约为感觉、认知或施动现象学。满足体验不可化约为感觉现象学,是因为满足体验在不同的活动中差异很大,它们似乎并不共享共同的感觉现象学。它不可化约为认知现象学,是因为满足帮助人专注于活动、并顺利有效地行动这一事实。它是不可化约为施动现象学,是因为满足产生于积极参与的过程中,而这不是人能积极感受到的对象。然而,满足体验确实具有独特的评价性现象学。因为通过满足体验,特定的活动将其评价属性呈现给情感者,并引导情感者将评价属性赋予活动。

由于这种满足的评价性现象学仅仅是情感的一部分,金教授进一步提出了这种评价性现象学的价值问题。他认为满足的现象学之价值不在于享乐性,而在于它的认知作用和激励作用。活动完成后的成就感可以是一种强烈的享乐快感,但是满足指向的是活动带来成就感的动力。作为发现我们的才能和能力的工具,满足具有认知作用。在我们认为有价值的事情上起到了激励参与的作用方面,满足具有激励作用。

讲座结束后,金老师与在座老师及学生就情绪的本质部分问题、成就感与客观价值的不匹配等问题进行了深度互动与交流。会场学术氛围浓厚,与会师生均表示收获颇丰。

(编辑:邓莉萍    审稿:严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