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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尔恰•杜米特鲁教授在线讲演:“塔斯基真理论提供了意义理论吗?——对戴维森真值条件语义学的塞拉斯式评价与批评”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4-09-17

本网讯(通讯员 彭文楷) 9月15日晚,应武汉大学哲学学院陈波教授邀请,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大学前校长及哲学教授,欧洲科学院院士,国际哲学院(IIP)院士及前主席,罗马尼亚科学院现任副院长,米尔恰•杜米特鲁教授作武汉大学逻辑与哲学系列讲座第83讲“塔斯基真理论提供了意义理论吗?——对戴维森真值条件语义学的塞拉斯式评价与批评”。本次线上讲座由陈波教授主持,山西大学哲学学院叶闯教授评论,国内外共200余名听众参与。

杜米特鲁教授主讲

陈波教授主持

杜米特鲁指出,任何可接受的关于自然语言的意义理论都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⑴普遍性:理论必须能够为语言中的每一句话给出其意义或语义解释,所以一个理论必须具备足够的普遍性,能够解释所有语句的意义;⑵组合性:理论必须展示一个语句的意义如何依赖于该语句中各部分的意义及其逻辑结构,语句的意义应由其构成部分的意义以及这些部分如何组合来决定;⑶可测试性:理论必须能够以可测试的形式展示如何满足前述两个条件,即它必须能通过某种形式的经验验证。

在自然语言的各种意义理论中,戴维森(Donald Davidson)的真值条件语义学理论无疑占据了重要位置。戴维森提出,可以通过塔斯基(Alfred Tarski)的真理论扩展其适用范围,将其应用于自然语言,进而构建一种意义理论。这一提议吸引了大量学者的关注,并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因此,杜米特鲁认为有必要对戴维森的理论按照上述条件进行检验,并对不符合条件之处加以改进。

然后,杜米特鲁开始介绍戴维森如何在自然语言上应用塔斯基真理论,并构造一种真值条件语义学。

杜米特鲁认为,塔斯基的理论最初是为外延性形式语言设计的,即那些语言的语义解释不会因语境变化而改变,且每个表达的意义完全由其形式决定。然而,自然语言中存在大量内涵性的内容,例如命题态度、模态、间接引语等等。因此,杜米特鲁对戴维森将塔斯基真理论应用于自然语言上的做法表示怀疑,认为这一理论在多个方面存在挑战。

塔斯基通过将真作为语言的属性,定义了“形式语言L中为真的语句”这一概念,这意味着这个定义不是关于真理本身的,而是外延性地包括了所有真谓词适用的语句。塔斯基真理论的关键在于区分对象语言和元语言,即我们为对象语言中的语句定义元语言中的真必须具有更强的表达能力。这使得元语言能够命名对象语言中的所有表达式,并通过递归定义和语义概念(如指称、可满足性)为语句确定真值条件。

戴维森认为,传统的意义理论过于依赖内涵性的实体,例如弗雷格所提出的“意义”(sense)或“指称”(reference)概念。这种理论试图通过将意义看作某种内涵实体来解释语言的组合性。但戴维森对此表示反对,他认为,意义理论中的“意义”概念并不能有效地解释语言如何运作,因为这些理论过于复杂且缺乏解释力,因为它们未能有效地解释语句的真值如何决定其意义。

戴维森借用了塔斯基的真值条件的概念,并提出语句的意义可以通过给定语句的真值条件来获得。根据戴维森的理论,如果我们能够给出自然语言中每个语句的真值条件,那么我们就可以通过这些条件推导出其意义。也就是说,理解一个语句的真值条件与理解该语句的意义是一回事,因此这种观点将语言的意义与真值条件紧密联系在一起。并且,通过为每个语句提供递归的真值条件定义,我们可以揭示其组合性,并展示语句的意义是如何由其部分组成的。

杜米特鲁认为,戴维森的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传统意义理论的回应,特别是,对弗雷格提出的那种传统的意义与指称理论的回应。因此,戴维森的理论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建立在竞争性理论的失败的基础之上。

然而,杜米特鲁指出,戴维森的理论必须解决两个关键问题:一方面,它必须能够处理那些没有真值条件的语句,例如命令句和疑问句;另一方面,它还必须解释自然语言中的内涵性问题,如命题态度和间接引语。这些问题都给戴维森的理论带来了巨大挑战。

随后,通过一个思想实验作为案例,杜米特鲁质疑了戴维森的真值条件语义学能否提供一个完整的意义理论。他以一个叫约翰的只会英语的逻辑学家为例,讨论了他如何尝试通过塔斯基的真理论为一个法语语句“La neige est blanche”(雪是白的)提供真值条件定义。虽然约翰可以按照塔斯基式的方法,通过在元语言中重复对象语言中的内容给出该语句的正确真值条件定义,但他实际上并不理解这句话的意义。

因此,杜米特鲁指出,这一案例揭示了戴维森理论的一个核心问题,即知道一个语句的真值条件并不等于理解该语句的意义。这意味着,戴维森的真值条件语义学在理论上可能过于简化,未能解释语言使用中的实际复杂性,因此也不满足意义理论所需要满足的条件。

接下来,杜米特鲁转向了塞拉斯(Wilfrid Sellars)基于实用主义的语言哲学,试图借助塞拉斯的理论提出一种可能的修正方案,以解决戴维森理论中的不足。

塞拉斯区分了“科学图景”和“显现图景”:科学图景代表了我们通过科学研究理解世界的方式;而显现图景则代表了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世界的直接感知,塞拉斯认为,这两种图景都在我们的意义构建过程中发挥作用。杜米特鲁指出,塞拉斯所提到的关于显现图景的意义理论聚焦于语言的实际使用和语言的社会维度上,这为理解语言的意义提供了一个不同于戴维森更偏向于科学图景的外延主义视角。

塞拉斯还批判了传统经验主义语言观,特别是“所与神话”(Myth of the Given)。他认为,知识并不建立在某种直接、非概念化的经验之上,而是通过复杂的概念框架和语言系统建构出来的。因此,意义也不是通过某种直接的感知或经验获取的,而是通过语言和概念系统中的推理和实践形成的。

塞拉斯认为,语言中的每个表达式,其意义都来自它在推理过程中的功能,尤其是在语境中的推理关系,语言中的词汇和语句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意义,理解这些意义需要掌握它们的使用规则以及它们在推理中如何与其他语句关联。因此,理解一个语句的意义不仅仅在于知道它的真值条件,而在于理解它在语言实践中的使用规则和推理过程,也就是说语句的意义还涉及到其使用方式、与其他语句的推理关系、以及语言规则如何约束其使用等诸多方面。

最后,杜米特鲁提出,如果将塞拉斯的这些观点与戴维森的理论相结合,就可以克服仅仅依赖真值条件的戴维森理论在上述例子中显示出的局限性。戴维森的理论虽然在解释语言的组合性上具有优势,但在处理语言的实际使用和社会维度上则显得过于形式化。塞拉斯的推论主义语义学通过强调语言的实践性和规范性,为理解语言的使用规则提供了重要补充。这样,语言的意义不仅仅是由真值条件决定的,还与语言使用中的规范和推理密切相关。这样一来,我们不仅考虑到了语句的真值条件,还考虑到了语言的实际使用方式、社会规范和推理规则。因此,这种结合可以提供一个更全面的解释,说明语言是如何被使用和理解的。

叶闯教授评论

在评论环节,叶闯教授首先表示了对杜米特鲁的讲座内容的高度赞扬与感谢。叶闯提到自己与杜米特鲁对戴维森的哲学理论,特别是意义理论方面有着共同的强烈兴趣,因此很高兴看到杜米特鲁提出了对戴维森理论的改进,自己也同意杜米特鲁对此的很多观点,例如对知道语句的真值条件和知道语句的意义的区分等等。

随后,叶闯根据自身对戴维森的理解对本次讲座进行了一些补充。叶闯认为,戴维森的做法是将数学工具与语义学结合,因此这涉及到语义结构对语言的影响以及如何理解这些结构。叶闯还提到了戴维森的激进解释(radical interpretation)理论与宽容原则(charity principle),戴维森以此作为语言解释的起点,表明了戴维森的实用主义立场。

杜米特鲁对叶闯的评论表示了高度赞同,称其对戴维森的理论有着深刻理解。杜米特鲁进一步指出,正是戴维森的激进解释和宽容原则展现出的实用主义态度使其能够很好地与塞拉斯的实用主义语言观相结合,并为自然语言构建出一种新的意义理论。

此外,陈波教授也提了一个问题。陈波认为,讲座中提到的以塞拉斯的哲学改造戴维森理论的构想很宏大,但缺乏一些具体的例子和细节,希望杜米特鲁就此进行补充。

对于陈波的问题,杜米特鲁补充了一个关于语言习得的例子。对于一个学习第二语言的人来说,似乎可以借助母语进行一种行为主义式的激进解释,但是对学习母语的新生儿来说则不然,在所与神话破灭后,新生儿没有任何语言可以依赖。因此,杜米特鲁认为,在这个例子中我们不能仅通过行为观察就完成对语言习得过程的解释,还需要考虑到社会背景的复杂互动。更进一步地,杜米特鲁表达了他对行为主义的强烈反对,尤其是对戴维森理论的行为主义解读,他认为这违背了塞拉斯的实用主义观点。

(编辑:邓莉萍  审稿: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