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学术研究  >  学术报道  >  正文

米尔恰·杜米特鲁教授在线讲演“‘感受到一个证明’:存在像推理现象学这样的东西吗?”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4-09-25

本网讯(通讯员 鲁彦君) 9月21日晚,应武汉大学哲学学院陈波教授邀请,哲学教授、罗马尼亚科学院副院长、欧洲科学院院士,国际哲学院(IIP)院士及前主席,米尔恰·杜米特鲁(Mircea Dumitru)做题为“‘感受到一个证明’:存在像推理现象学这样的东西吗?”的讲座。讲座由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程勇教授主持,四川大学哲学系徐召清副教授评议。来自国内外的110余名听众参与本次线上讲座。

程勇教授主持


杜米特鲁教授主讲


本次讲座内容来自杜米特鲁的新书《理解和有意识的经验:哲学与科学视角(Understanding and conscious experience: philosophical and scientific perspectives)》的第九章。杜米特鲁反对威廉姆森的知识优先观的结论,即我们在认知上无家可归,我们的心智/认知状态不透明;主张在感受到一个人理解一个逻辑或数学证明时,理解的状态是透明的,因为它显示了语义的感受质,并且通过三个例子——一个教学例子(使用任意对象去讲授自然演绎)、一个关于理解整个题材的例子(欧氏几何的卓越)以及一个关于理解具体的逻辑结果的例子(模态框架不完全性如何能够从二阶逻辑的角度得到表征)——支持其观点。

杜米特鲁从威廉姆森的知识优先论(knowledge-first stance)切入。一般认为,知识优先认识论是对将知识分析为有证成的真信念(简称为JTB)的经典模型的修正,格里诺和普里查德将这一理论归结为五个相互关联的主题:(1)知识是一种心灵状态;(2)行动的因果解释和知识之间存在关系;(3)认知无家可归论题(以及它与透明性观念的联系);(4)证据的知识解释;(5)断言的知识解释。杜米特鲁主要关注(1)(3)(4)之间的相互作用并延伸出以下观点:当我们得到了一个证明的观念,能够轻易给出其他类似证明甚至掌握了向他人解释的能力时,认知的感受质似乎在起作用(与(3)相关);它和心灵状态的开始有关(和(1)相关);感受质似乎足以表明真正的证明即将到来并赋予其以某种认识论地位(与(4)相关)。

威廉姆森认为,认知家园(cognitive home)是一个逻辑空间区域,在其中“一切都向我们的视野开放”。如果存在一个这样的认知家园,那么当我们理解一个内容时,无论它多么复杂、抽象或包含数学或逻辑内容,我们都有一种回家的感觉。尽管“证明是正确的”的感觉不能保证证明的逻辑有效性和可靠性,但是其有助于内容的理解。威廉姆森否认此种认知家园的存在,因为不存在心理状态的中央核心(central core),其中“中央”是指“如果S属于核心,那么如果一个人关注这个问题,那么他就能够知道自己是否处于S”,换言之,状态S是一个透明性条件成立的例子。称一个条件C是透明的,当且仅当对于每一个例子a来说,如果C在a中成立,那么在a中一个人能够知道C成立。这类似于认知逻辑中的KK原则,即如果一个主体知道条件C成立,那么这个主体知道他或她知道C成立。杜米特鲁认为,正因为KK原则并非认知上逻辑有效,所以威廉姆森认为没有命题是透明知识的内容。为了维护主体能够具有语义的或认知的感受质的观念,需要对威廉姆森的立场提出有力反驳,杜米特鲁的策略是指出KK原则并没有排除这样的例子,即某些命题对某些主体来说是透明的,因此论证就落脚于找出此类例子。

当考察两个认知算子“知道”和“理解”时,需要考虑(1)是否存在辖域现象和算子顺序问题,以及(2)两个算子是否是可交换的,由此就引入了认知现象学的问题。杜米特鲁主张超越与感官现象学相联系的摩尔式认知现象学,探索一种与语义或认知的感受质相关的现象学。其主要观点主要包括:(1)感官的感受质不是唯一的感受质;(2)语义的感受质不同于感官的感受质,它是一种经验的或数学的认知内容的反思意识。

接下来,杜米特鲁通过基于个体经验和研究的三个例子来阐述认知的感受质以及证明或推理中存在顿悟体验(aha experience,即人们突然获得了一种清晰洞见或问题解决方式的现象),并以此支持如下观点:认知现象学是一个实在且合法的认知事实。第一个例子中,基特·范恩(Kit Fine)在讲授自然演绎时受到启发,从而由将量词作为普遍概括的主要工具的弗雷格式传统转向非弗雷格式框架,后者可使用单称词项来指称任意对象,杜米特鲁认为这种“范式”转变中可能存在一个认知的感受质的连续统。问题在于,认知的感受质是否是构建或组织证明的一些触发因素。杜米特鲁表示,这一问题本质上不是心理学的,而是和一些能够为我们提供深奥主题的透明理解的逻辑策略、机制或证明相关,这样我们不仅掌握、解释和传递了主题,而且这些过程都和认知的感受质有关。

第二个例子涉及欧式几何相较于非欧几何的卓越性(preeminence)。杜米特鲁和利维乌·奥尔尼亚(Liviu Ornea)基于纳什的嵌入定理,通过类比论证证明了一个更弱的卓越概念,支持如下观点:尽管欧式几何不是绝对先天的,但它享有较非欧几何的卓越地位,正如母语对个体而言较其他语言卓越,经典(二值)数学逻辑较多值非经典逻辑卓越。对于我们为何会优先考虑一种更直观(即更卓越)的结构而非其他这一问题,杜米特鲁解释说,当出现这类表征时,认知的感受质会打动我们使得我们与其具有更紧密的联系。

第三个例子来自模态框架不完全性。杜米特鲁主张,模态逻辑应该被解释为二阶经典逻辑的受限形式,基于此,语义不确定性是指,有些公式在二阶逻辑中是可证的,但它们的模态翻译在同样的模态逻辑系统中是不可证的,即使它们在该不完备模态逻辑语言的可能世界语义中是有效的。因此,命题模态逻辑不完全性被解释为一种经典二阶逻辑不完全性的例证,它也是对一种现象的理解优于不同语境下类似现象的理解的例证。

杜米特鲁在讲座的最后提出了两个有待探索和阐述的问题,其一是将认知的感受质分为语义的、几何的和逻辑的等不同类型;其二是根据我们理解的主观方面如何锚定到由此理解的抽象实在来刻画每种感受质。

徐召清副教授评议

讲座互动现场

在评议环节,徐召清总结了讲座内容并从推理现象学和透明性的例子、透明性和认知无家可归论题及其在知识优先论中的基础,以及语言和几何的类比论证和卓越的本质这三个角度进行了评论,并提出两个问题:(1)有时伴随顿悟体验的某个证明经研究发现是错的,那么可以说顿悟经验能保证证明的正确性吗?(2)在何种程度上语言和几何的类比关系是合适的,例如我们似乎可以说欧式几何对普通地球人是卓越的而对外星人来说其逊于非欧几何,卓越的本质与此问题相关,那么卓越是否具有某种对称性。杜米特鲁回应说,自己并非主张主观的顿悟体验和认知的感受质对证明的逻辑部分起作用,而是说伴随逻辑机制的某些东西有助于人类对证明产生熟悉感,但其本身不能保证证明的真理性,其观点建立在客观的实在论基础上。另外,语言的例子确实是语境敏感的且与主体有关,但是欧式几何的例子并非语境敏感且主体相关,它具有更多的客观性;卓越是反对称的,它类似于大脑和心灵或意识之间的随附性关系。

最后,程勇和杜米特鲁探讨了用哥德尔不完全性作为例证的可能性并进一步阐述了模态不完全性例子。

(编辑:邓莉萍  审稿: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