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帕多瓦大学哲学系助理教授本·马丁线上讲座成功举办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4-10-29
本网讯(通讯员 胡兰双)应武汉大学哲学院陈波教授邀请,意大利帕多瓦大学哲学系助理教授本·马丁(Ben Martin)于2024年10月24日晚在线上进行了一场题为“基于实践的逻辑哲学探究”(The Practice-Based Approach to the Philosophy of Logic)的讲座。该讲座是武汉大学哲学学院“逻辑与哲学系列讲座”的第85讲,也是本·马丁在武汉大学系列讲座的第一场,由学术志平台直播。本次讲座由陈波教授主持,四川大学哲学系徐召清副教授担任评议,来自全国各地180多人在线上参加了这次讲座。
讲座伊始,马丁对讲座的哲学范畴进行了界定,这是一个关于逻辑哲学的讲座,而逻辑哲学研究需要回答一系列有关逻辑的哲学问题。首先,“逻辑”本身就是一个歧义的概念,可以指一个特殊的研究领域,该领域的研究主题,或逻辑学家的研究成果。逻辑哲学研究包括如下方面:逻辑的认识论,例如“我们如何证成我们的逻辑?”;逻辑的形而上学,例如“存在逻辑事实吗?什么东西给逻辑事实奠基?”;逻辑的一元论和多元论,例如“正确的逻辑是一种还是多种?”;逻辑的规范性,例如“逻辑在提供正确的思维规则方面具有特权地位吗?”;逻辑与科学的关系,例如“在何种程度上,逻辑方法论类似于科学方法论?”,等等。找寻这些问题的答案需要运用正确的哲学方法,马丁此次讲座的主题便是提倡一种基于实践的逻辑哲学探究方法。
马丁首先介绍了基于实践的方法论提出的背景,阐明该方法的提出源于在科学哲学和数学哲学领域对传统研究方法的不满。马丁以库恩对波普尔证伪主义的批评为例,揭示了传统研究方法有如下弊端:过于理想化(idealised)、简单化(simplistic)、以当下为中心(present-centred)和以成果为导向(end-product focused)等。因此,需要调整研究目标,以期使研究能够反映相关领域的现实情况,并认识到该领域研究内部目标和方法的多样性,将该领域的研究成果置于适当的历史背景中,且对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给予同等的关注。为了达到以上目标,关于科学和数学的哲学需要减少对科学和数学的本性(nature)的研究,而应多通过案例、历史发生和认知科学的研究来探寻从业者是如何实际得出结论的。这样的研究方法具有如下优点:会对相关领域的既定问题提供更有见地的答案,例如传统研究方法下预设数学中的证明都是形式证明,而基于数学实践的方法则认识到了非形式证明的差异性;这种研究方法开辟了新的重要研究课题,例如数学家们除证明之外的证据来源问题。由此出现了“科学实践的哲学”和“数学实践的哲学”,获得了很多深入细致和有见地的成果。
马丁认为,上述传统研究方法的四个弊端也同样存在于逻辑哲学领域的研究中。首先,一些逻辑哲学理论的提出也有过于理想化的问题,该问题在逻辑的方法论和认识论的研究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他以蒯因的证据整体论(Evidential Holism)为例,用以说明哲学家们提出一些逻辑理论是为了满足其预先设定的哲学标准,这在某种程度上致使他们错过了该领域的关键特征,甚至可能使研究者的研究活动变得复杂化。其次,传统研究方法下产生的逻辑理论体现出严重的非历史性(ahistorical),它们的提出多是基于某个传统的哲学假设,给人感觉逻辑领域在历时上是同质的(diachronically homogenous)。但马丁强调,逻辑研究和其他领域研究一样属于社会性事业,其侧重点和技术是不断变化的,就像现代天文学并不为占星术服务一样,我们同样不应假设现在的逻辑与过去的有相同的目标或方法。再次,与历时同质性相关,传统逻辑理论还假设逻辑研究的共时同质性(synchronic homogenuity),即假设当代逻辑研究也都遵循相同的研究目标,其他方面的研究在哲学上是不重要的。马丁以纯逻辑研究和逻辑的非哲学应用为例,论证了这样的假设导致了当代逻辑中的许多重要活动及其哲学影响被忽视。最后,传统的逻辑哲学研究着重探讨已生成逻辑系统的性质,而不是探讨其形成原因和证明过程,这导致忽视了逻辑学家用来发展、证明和应用系统的技巧和方法。
基于以上原因,马丁提倡一种基于实践的逻辑哲学探究方法,这种研究方法在四个方面区别于传统方法。第一,不同的方法论起点。基于实践的方法采用“自下而上”(bottom-up)的方法,从案例研究开始。这从根本上不同于从某些相关主题的哲学假设开始的“自上而下”(top-down)的方法。第二,证据优先。基于实践的研究方法以从业者的活动为该领域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最可靠指南。如果该领域内的实践与哲学假设发生冲突,那么通常应该是后者让步,而不是前者。第三,慎重地进行无例外概括。由于认识到逻辑活动是由从业者的兴趣驱动的,基于实践的方法对该领域的目标或方法进行无例外概括持谨慎态度。第四,更广阔的兴趣范围。基于实践的方法具有开放性,可以去研究哲学家传统上没有认真对待的问题。相应地,基于实践的逻辑哲学探究方法也有两大益处。首先,它能为逻辑领域已确立的问题,如“评估逻辑究竟使用了哪些类型的证据?”“(当代)逻辑的目标是什么?”,提供更详细和深入的答案。其次,这种方法通过拓宽该领域内发生活动的关注范围,确立了新的重要研究课题,如“逻辑在什么意义上可以是解释性的?”“逻辑实践是否预设了关于逻辑的某种实在论?”等。
接下来,马丁就基于实践的方法可能引发争议的三个问题进行了说明。问题一,基于实践的研究方法是否会将逻辑引向社会构建的方向?即逻辑的有效性是否由社会决定?对此马丁的回答是“不会”。研究领域的目标和方法论规范是研究人员集体决策的产物,并不意味着所研究的现象本身是社会构建的。就像天体物理学的研究目标、方法论和认识论是其从业者集体活动和决策的结果,但它所研究的许多现象——如恒星、宇宙射线、等离子体——实际上确实存在。问题二,基于实践的研究方法得出的结果只是描摹了我们实际上是如何做的,而我们要知道的是我们应当如何做。马丁认为,这种观点实际上有两点预设:第一,基于实践的方法只能描绘现象,对改进实践过程没有帮助;第二,谈论逻辑应该如何与逻辑当前的目标和方法是分开的两个问题。而马丁认为这两点都是错误的,基于实践的方法有助于改进现有实践,只是在做出这样的判断之前,必须理解该领域的当前研究目标和方法,并根据这些目标评估这些方法和成就。但毕竟没有一套上帝赋予的研究目标,只能通过实践分析;假设我们能够直接认识到逻辑应该如何进行,或者它的目标应该是什么,是犯了本质主义谬误。问题三,基于实践的方法过于注重逻辑的领域(field of logic)而不注重逻辑本身(logic itself)。马丁认为这种观点与问题二犯了相同的错误,都假定了非历史性的逻辑本质存在。但是,逻辑学并没有具有特权地位的非历史主题,就像心理学或物理学没有非历史主题一样。试图忽略物理学主题提出的历史背景及物理学家的活动,而单纯探讨物理学主题本身是无望的。
最后,马丁总结道,本次讲座的主要目的是澄清他提出的基于实践的逻辑哲学探究方法论的动机。主要通过类比论证,指出逻辑哲学相较于科学哲学和数学哲学的发展滞后,希望通过改变其研究的目标和方法,最终获得与科学哲学和数学哲学同样详尽的逻辑哲学图景。
在评论环节,四川大学哲学系徐召清副教授首先对马丁本次讲座的内容进行了简短的回顾,并就其讲座提出了两个问题:第一,在什么意义上说基于实践的研究方法促进了逻辑的发展?该方法取得了哪些成果?第二,逻辑和哲学的关系是什么呢?有一种观点认为:通常说来从哲学去发展逻辑是对的,而从逻辑去发展哲学是有问题的?对此你有何看法?
针对第一个问题,马丁回应说,基于实践的研究方法在逻辑哲学的研究中还属于新的提法和初始阶段,因此不能说已经取得了什么决定性的成果。但是可以借鉴科学哲学的例子,看看基于实践的方法是如何促进科学哲学发展的,相信其在逻辑哲学中也能发挥相同的作用。他本人目前正致力于证明论的研究,探究为什么在不同语境下人们会选择不同的证明方式,相信未来的研究结果会对逻辑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针对第二个问题,马丁表示对它的回答可以是多样的。就形式逻辑而言,其与哲学之间关系问题的回答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认为形式逻辑是帮助我们对不同哲学观点进行建模的工具,如认知逻辑形式系统就是认识论观点的形式化表现;第二类则认为逻辑和哲学都是研究世界基本特征的学问,只不过研究方式是不同的,逻辑是用形式的方式去研究,而哲学更注重实质层面。
在互动环节中,陈波教授还提出如下问题:“基于实践的逻辑哲学探究的历史侧重与逻辑史研究有何不同?”。马丁回答道,的确存在很多优秀的逻辑史研究成果,但是它们与当代逻辑哲学的发展是割裂的,就像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相互脱节一样。而基于实践的逻辑哲学探究则是强调要将逻辑在历史上的实践过程与其在当代的实践情况联系起来,探究逻辑的目标和方法是如何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的,历史可以给我们提供哪些信息,最终还是为了当代逻辑研究服务。
最后,主持人陈波对马丁的精彩讲座表示了感谢。马丁在武汉大学系列讲座的第一讲圆满结束。
(编辑:邓莉萍 审稿: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