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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帕多瓦大学马丁教授做在线讲演:“逻辑作为一门科学?”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4-11-11

本网讯(通讯员 鲁彦君) 11月8日晚,应武汉大学哲学学院陈波教授邀请,意大利帕多瓦大学哲学系助理教授本•马丁(Ben Martin)做题为“逻辑作为一门科学?”的讲座。讲座由武汉大学哲学学院陈波教授主持,天津市委党校助理研究员胡兰双博士评议。来自国内外的280余名听众参与本次线上讲座。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陈波教授主持

马丁教授主讲“逻辑作为一门科学?”

马丁在讲演中概述了逻辑例外论和反例外论之争。他从对逻辑本质的传统观点——逻辑例外论切入,探讨了普遍性、形式性等传统逻辑性质,然后从形而上学和认识论两个方面阐述了当前反逻辑例外论对一些性质加以拒斥的理由及相关论证,最后对“无争议”的普遍性提供了一个可能挑战。

马丁首先列举了历史上关于逻辑的第一印象:逻辑规律适用于所有领域;逻辑规律关乎形式而非内容,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不是关于世界的;逻辑规律的真是必然真;逻辑规律以全然区别于科学的方式为人所知;它们关乎事物应该如何而非本身如何。这些印象使得逻辑成为区别于其他科学的特殊领域。

马丁进一步详细论述了六种传统逻辑性质:(1)普遍性(Generality):逻辑规律放之四海皆准,且不受其他科学规律约束,因此普遍性有时被作为逻辑的定义特征。

(2)形式性(Formality):逻辑只关心命题形式而与命题内容无关,对于康德、卡尔纳普和早期维特根斯坦来说,逻辑的形式性在于其规律和概念不具有语义内容,而当代逻辑学家更倾向于从置换不变性的角度来考虑,基于置换不变性概念的重要性,形式性甚至被用以解释普遍性,尽管形式性的置换不变性解释并不确保形式性在理论上先于普遍性。

(3)认识论上的基础性(Epistemically Foundational):马丁通过信念或命题在认识论上的基础性来说明逻辑在认识论上的基础性,后者意味着我们对一些逻辑规律的辩护是自足的,即不依赖于对其他信念的辩护,反过来,对其他信念的辩护(部分)依赖于对逻辑规律的辩护。历史上主要存在两个关于逻辑基础主义的论证:一个来自为应对怀疑论而为知识搭建可靠基础的需要,另一是如果我们通过推理为逻辑规律提供辩护,则需要至少假设一些逻辑推理规则来使推理得以进行,由此会陷入循环。

(4)先天性(Apriority):先天性是逻辑证明的基础性的推论。由于经验证据既不能直接证明逻辑规律的有效性,也不能推出逻辑,对逻辑的辩护需要采取非推理形式,由此排除了逻辑证据之后验的可能性。

基础性和先天性相结合可以得到两种主流逻辑认识论——逻辑理性主义和逻辑语义主义,前者主张逻辑知识是理性直觉的直接产物,伴随一种关于逻辑的特定形而上学;后者受到自然主义的启发,认为逻辑知识是通过理解逻辑命题中组成项之意义获得的。

(5)分析性(Analyticity):包括认识论分析性和形而上学分析性,前者是指人们可以通过理解命题意义自动获得相信命题的正当理由,后者是指命题的真假仅取决于其组成部分的意义,认识论分析性被认为是形而上学分析性的结果。

(6)规范性(normative):和伦理学相类似,逻辑提供的是我们应如何思考的规则。

马丁接下来阐发了反逻辑例外论的主要观点以及两个反例外论版本。反逻辑例外论取消了逻辑相较于科学的特殊地位,其主张源于对至少一个前述逻辑性质的拒绝或者拒绝承认一些性质独属于逻辑。但对于取消哪种性质以及采取何种理论动机,反逻辑例外论者并未达成一致。马丁重点介绍了两种突出形式——形而上学反例外论和认识论反例外论。

形而上学反例外论考虑以下问题:是否存在逻辑事实?逻辑规律是否有内容?如果有,其内容关乎什么?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使其对形式性、必然性和规范性等传统性质发起挑战。以心理主义为例,它认为逻辑陈述是对人类心理学的描述性陈述,逻辑主题被置于经验科学范围内,因此是偶然真理。

弗雷格反对心理主义,借助“第三域”引入了一种形而上学例外论,其中逻辑和数学主题不具有时空性并且是因果惰性的,逻辑和数学真理因独立于心理和物理领域的事实为真,因此弗雷格坚持必然性、先天性和基础性之为逻辑规律的本质。

规范主义是对心理主义的另一种回应,其认为逻辑事实本质上是关于理性思维先决条件的规范性事实,因此关于有效性或一致性的主张可被理解为关于主体应该如何推理或相信的陈述,逻辑因其规范性区别于科学。

非认知主义例外论是第三种反心理主义方案,其认为不存在逻辑事实,因此不存在排中律或其他逻辑律是否有效的事实,因此对于一位科学认知主义者来说,逻辑由于没有描述世界的特定部分而区别于其他科学。

为使逻辑的形而上学和认识论相协调,形而上学反例外论者主要做出两种回应:一种是约定主义,其将逻辑事实视为语言规约的结果,逻辑规律决定语言规约的最一般原则,因此,逻辑事实与语言事实没有区别。另一种是普遍主义,它试图锁定世界中的逻辑事实并弥合其与物理事实之间的差距,逻辑规律不是关于客观“第三域”事实的规律或关于语言的规律,而是关于世界的普遍或结构特征的规律。因此,形而上学反例外论拒绝规范性(甚至必然性),主张保留普遍性,认为逻辑规律有内容,其知识是推理性的,但对相关数据究竟是先天还是后验的存在分歧。

认识论反例外论认为对逻辑规律的辩护不是例外的,其拒绝基础主义或逻辑证据的先天性(亦或两者都拒绝)。其中的典型理论是蒯因的证据整体论:基于自然主义、杜昂-蒯因论题以及拒斥理性主义和语义主义,蒯因主张逻辑作为信念网络的一部分被评估,因此需使用与其他理论同类型的证据。但马丁指出上述主张会使得逻辑学家的实际工作被扭曲和复杂化:首先蒯因认为,所有科学上可靠的证据都应该是逻辑修正的潜在来源,但事实并非如此,微生物学和天文学的结果显然与逻辑无关;其次,根据最小损伤准则(maxim of mutilation),我们只应在最极端的情况下对逻辑加以修改,但是,非经典逻辑学家即使有经典解决方案可用,也会提出修改建议,因此就需要对该方法论的合适性进行重新考察。

马丁指出,蒯因主张的问题可以帮助我们区分认识论反例外论的两个不同要素:方法论反例外论和证据反例外论,前者主张逻辑理论选择方法是非例外的,拒绝基础性特征,后者主张逻辑理论受到非例外证据的支持,否认证据的先天性。

自然主义同时接受了这两点,但选择一点接受也是可以的。可以看到当代大多数方法论反例外主义者都不是证据反例外主义者,他们认为逻辑依据不同于其他科学的数据(即可接受的推理),但也没有就基于给定数据的理论选择模型达成共识。可选择的模型包括反思平衡(使数据和逻辑规律实现反思平衡)、逻辑溯因主义(使逻辑理论契合(fit)数据)和逻辑预测主义(依据逻辑成功预测数据的能力来选择理论)。

接近尾声之际,马丁再次回到普遍性上,指出这一看似未受影响的定义特征也面临挑战。有学者通过建立逻辑和科学模型之间的相近关系对其提出质疑,认为从纷繁复杂的逻辑语言和证明系统来看,逻辑可能是类似于广义科学模型的工具,不同逻辑服务于不同目的,由此排除了作为逻辑性质的普遍性。

胡兰双博士评议

在评议环节,胡兰双总结了讲座内容并提出三个问题:(1)从逻辑预测主义的角度来看,逻辑真理是否是符合论意义上的真,如果是,它们对应于何种逻辑事实或规律;如果不是,逻辑何以能够成功预测数据?(2)马丁本人是否同意吉拉·谢尔对普遍性的形式性解释,因为这看上去和他本人所持的方法论相冲突?(3)论辩理论(argumentation theory)的研究内容是不是逻辑的主题?

马丁一一进行回复。对于第一个问题,他表示自己并不清楚何种形而上学图景是正确的,因为他的研究动机基于逻辑学家的实践,很难从方法论出发构建出形而上学图景,正如我们很难通过观察科学家做什么得出一个科学的形而上学图景。科学实践和实在论、反实在论、工具主义等形而上学图景都是一致的,马丁相信在逻辑领域也是如此,他表示如果对这一点感兴趣可以阅读他和约特兰合写的文章“Anti-exceptionalism about logic as tradition rejection”。

关于谢尔在逻辑形而上学上的立场,马丁回应道,对于谢尔这样的普遍主义者来说,形而上学不等同于逻辑,普遍性是作为逻辑定义特征的形式性的产物,而形式性由同构不变性定义,其他逻辑性质则是在形式性和同构不变性的基础上产生的。他本人确实在某种意义上不赞同将逻辑仅视为与结构相关,因为一方面有些逻辑研究的结构实际上并不是同构不变的,另一方面,我们会以此为标准评价逻辑学家的工作,甚至有时会评价其工作不是逻辑的,这有可能会阻塞逻辑的发展。

对于论辩理论和逻辑的关系,马丁表示,从历史上看,形式逻辑和修辞学早期没有区分,弗雷格等人的工作使二者相分离并有了不同的主题和目标。尽管二者都是采用了自下而上的方法,并且依赖于实践例子,但论辩理论关注说服技术,而形式逻辑关注科学(特别是数学)中好的推理的形式,因此二者不应该被同等看待。

陈波通过量子逻辑、认知逻辑等逻辑的证据来源为奎因的“所有知识都可以是潜在的证据来源”给出辩护,否认逻辑证据仅来自语言学和数学。马丁回应道,当他说逻辑证据来自语言学和数学时,他所谈论的是真势逻辑(alethic logic),所以他并不否认认知逻辑中有来自认知科学的证据,但由于目前没有任何重要的逻辑研究是从自然科学的经验证据中得来的,所以基于实践方法他不认同经验证据支持逻辑,但对此持开放态度。

讲座互动现场

(编辑:邓莉萍 审稿: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