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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工作坊在我院顺利召开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1-03-18

本网讯(通讯员 李忠泽)2021年3月14日下午,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哲学工作坊在振华楼B214顺利召开。湖南师范大学哲学系文贤庆老师作了题为“源于自由意志的规范性”的主题报告。工作坊由武汉大学哲学学院陈江进老师主持。湖北大学陶文佳老师、阮航老师,华中科技大学叶金州老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罗鑫老师,武汉大学哲学学院陈晓旭老师、葛四友老师、李勇老师、潘磊老师老师以及20余位同学参加了此次工作坊。

工作坊分为主题报告和评论环节。

首先,文老师在对“自由”、“意志”、“自由意志”等概念进行了解释,并对讨论的主题进行了限定后,通过混用“自由”、“意志”、“自由意志”等概念表达一种主观的积极的能力,同时对“规范本身是否意味着不自由”进行了说明:此次报告限定在康德式的规范性理论中,进而规范性并不与自由相冲突。

接着,文老师对有关规范性的来源的理论进行了梳理,并在报告中试图捍卫意志主义。文老师指出,有关规范性来源的理论可以分为外在主义、内在主义和意志主义,并对这三种规范性来源的理论分别作出了解释。文老师认为,这三种立场分别面临着三个挑战:外在主义者面临着“说明性不足的问题”,即外在主义者对主体的主观动机、主体与事实之间的关系说明不足;而内在主义者面临着“正当理由问题”,即欲求、倾向不客观,难以说明其正当性;而意志主义者面临着“倒退问题”:如果追问意志的理由是什么,那么意志主义者似乎难以回应如何避免理由的无限后退问题。

紧接着,文老师对科斯嘉和张美璐的意志主义理论进行了介绍和批评。科斯嘉的意志主义理论被称为“构成主义”。构成主义试图通过实践的道德概念描述道德现象,规定道德标准,进而解决道德生活中的冲突;构成主义认为规范性问题是第一人称问题,规范性问题是道德行为者本人的问题,进而回应了道德怀疑论的批评;而反思能力通过自由自由意志给出绝对命令使我们具有规范性。然而,构成主义还面临着倒退问题和主体间性问题。接着,文老师介绍了张美璐的混合意志主义(hybrid voluntarism)理论。这个理论认为,规范性或者是通过规范性事实或是欲求等消极状态给予我们的,或者是通过意志创造意志主义理由给予规范性。并且,除非我们给定的理由完全不能决定我们应该做什么,否则我们不能把基于意志的理由带入场,即我们只能在给定理由耗尽时才能创造意志主义理由。在两种情况下,给定理由是耗尽的:平衡,或是不确定地等价。而此时自由意志创造的意志主义的理由是的一个人成为独特的规范性能动者,凸显了人的自由。文老师指出,这个理论没有告诉我们规范性事实在何种意义上构成了对我们的规范。

最后,文老师在对科斯嘉和张美璐理论进行总的评价后,对一种依赖关系理论进行了说明和辩护。依赖关系理论认为,基于道德发生学,道德行为和道德生活在本质上源于各种相互依赖的关系:从个体角度来看,这种依赖关系表现为广义的欲求与理性和自由意志之间的制约;从社会角度来说,这种依赖关系包含欲求和理性的个体同一性与个体同一性之间的相互制约;从自然角度来看,这种依赖关系表现为人与世界的相互制约。而包含自由意志的反思心灵在关系依赖中给出了自己的承诺和义务。

在评论环节中,湖北大学陶文佳老师提出了“权威”一词在论文中出现多次,应对该概念进行说明,并且,有关张美璐的一些论证似乎仍然需要给出理由。华中科技大学叶金州老师从自己的政治哲学观点对文老师的论文提出了删改的建议并对道德实在论的辩护以及论文中有关物理学的类比表达了自己的困惑。武汉大学葛四友老师认为,目前学界内尚未找到一个令人满意的使得规范性要有约束性和驱动性的理论。并对与论文和报告相关的知识背景进行了补充。湖北大学阮航老师就报告中文老师提出的依赖关系理论、一些概念的解释和翻译问题进行了提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罗鑫老师从法理学的角度对报告进行了评论,并对报告中的内容做了法理学的补充。武汉大学陈晓旭老师提出论文中文老师的理论依赖于道德发生学,那么究竟会在意志主义和休谟主义理论中做出怎样的取舍?武汉大学李勇老师认为宣称规范性的来源是第一人称的似乎难以回应一些问题,文中采取的似乎是道德理由的内在论和道德义务的外在论,而这两者似乎是冲突的。 武汉大学潘磊老师对报告进行了简要的总结后指出,依赖解释理论面临着两难:一方面,如果依赖是一种非实质的、预设性的依赖,则它必然会回到作者所批评的立场上去;如果依赖关系起实质的说明作用,则作者所强调的凸显人的自由价值的目标难以实现。

报告最后,文老师就老师们的相关评论予以了充分解答,并与师生们做了深度交流与探讨。

(编辑:邓莉萍   审稿:严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