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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冯书怡博士来我院讲座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8-12-25

本网讯:(通讯员:牛尧)12月24日下午15:00时,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助理教授、海德堡大学哲学博士冯书怡在哲学院B214报告厅为哲院师生奉上了一场题为《模态可设想性论证的困难》的讲座。我院相关研究方向的朱志方教授、苏德超教授、杨云飞副教授、潘磊副教授,以及院内外20余名硕士生、本科生共同聆听了此次讲座。

冯书怡博士讲座中

模态知识论是当代哲学中的一个热门领域。该领域的中心任务之一,是解释我们如何获得关于可能性和必然性的知识。在众多理论中,大卫·查莫斯(David Chalmers)的可设想性理论最具代表性。该理论的内核是CP论题:对于任一命题p,可设想性蕴涵可能性(conceivability entails possibility)。根据查莫斯的定义,“可设想性”指的是“并非先天为假”,因此,CP论题也可被表述为:对于任一命题p,如果p并非先天为假,那么p是可能的。

基于上述理论,学界提出了许多可设想性论证,并在哲学问题的讨论中得到了应用。但是,有学者指出,针对这些可设想性论证,我们总是可以构建出一个平行论证。例如,考虑下列可设想性论证:

1.□q是可设想的。

2.可设想性蕴涵可能性。(CP论题)

3.◇□q→□q。(S5系统)

结论:□q。

我们可以针对上述论证构建出一个平行的论证:

1.¬□q是可设想的。

2.可设想性蕴涵可能性。(CP论题)

3.◇¬□q→¬□q。(S5系统)

结论:¬□q。

这似乎意味着CP论题不成立。对此,查莫斯回应说,我们应当把所有形如□q的命题排除在CP论题的论域之外。

冯书怡博士通过详细的论证指出,查莫斯的回应方式不成功。她的主要理由是,首先,查莫斯提供的论证无法得出“形如□q的命题应被排除在CP的论域之外”的结论;其次,即便排除所有形如□q的命题,仍然可以构造结论相反的平行的可设想性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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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

在冯书怡博士看来,模态可设想性论证的真正困难在于:对于任何模态可设想性论证以及它的平行论证,我们无法判断其可靠性(soundness)。通过对比几种可设想性论证的逻辑结构,冯书怡博士指出,模态可设想性论证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变种可设想性论证,而在变种可设想性论证中,命题p具有如下特征:p使得□p∨□¬p成立。同时,根据CP论题,我们可以得到:对于任一命题p,如果p必然真或必然假,则p先天真或先天假。于是,变种可设想性论证所讨论的命题p实际上是先天命题。

那么,如果p是先天命题,我们要如何判断p是否可设想?换言之,我们要如何判断以“p是可设想的”为前提的可设想性论证的可靠性?根据查莫斯对“可设想性”的定义(“并非先天为假”),我们可以得到:如果p是先天命题,那么p是可设想的(并非先天为假)当且仅当p先天为真。由此可以得到:我们对“p是可设想的”这个命题持有证据当且仅当我们对“p先天为真”这个命题持有证据。此外,我们对“p先天为真”这个命题持有证据要求我们对“p为真”持有证据,因此,如果p是先天命题,我们对“p是可设想的(并非先天为假)”持有证据就要求我们对“p为真”持有证据。

然而,关于“p为真”,我们没有证据。这是因为,构造可设想性论证的目的就是为了判断p的真值;如果关于“p为真”我们已有证据,可设想性论证就多余了。这也就意味着,如果p是先天命题,那么关于“p是可设想的”我们没有证据,从而也就无法判断以“p是可设想的”为前提的可设想性论证的可靠性。

冯书怡博士指出,上述结论会对相关领域中对可设想性论证的应用造成打击:这些论证无法完成人们希望它们完成的任务。例如,一些学者试图利用变种可设想性论证来支持主张“身体≠心灵”。但是,如果我们无法判断这些论证的可靠性,那么这些论证又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朱志方教授进行提问

在互动环节,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其中,朱志方教授不仅就冯书怡博士论证中的几个关键节点提出了问题,还针对同学们的提问,就一些理论背景知识进行了精彩而扼要的讲解。面对各种提问,冯书怡博士给出了详细的回应,展现出深厚的理论知识和出色的学术素养。最后,讲座在大家热情的掌声中划上了完美的句号。

(编辑:邓莉萍     审稿:刘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