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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信砚 汪洋:从“消灭哲学”到“消灭劳动”——马克思主体性原则的逻辑演进及其真实指向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4-03-21

【摘 要】马克思“消灭哲学”思想体现了马克思的哲学主体性原则,马克思“消灭劳动”思想体现了马克思的劳动主体性原则。在马克思从“消灭哲学”到“消灭劳动”的思想转变中,马克思的主体性原则由哲学主体性原则转变为劳动主体性原则。这一转变一方面标示着马克思主体性思想的逻辑演进,另一方面也展露出马克思主体性原则的真实指向,即现实的个人的个性的实现。现实的个人的个性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的共同体即“自由人联合体”中才能真正实现。

【关键词】 消灭哲学;消灭劳动;哲学主体性;劳动主体性;

作者简介:汪信砚,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哲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所教授,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汪洋,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天津社会科学》2024年第2期


马克思在多个文本中都阐发了其“消灭哲学”和“消灭劳动”的思想。但是,消灭哲学并不是要彻底抛弃哲学,消灭劳动也并不是要完全否定劳动。从大致的时间顺序来看,“消灭哲学”的提法在先,“消灭劳动”的提法在后,这种时间顺序上的先后关系其实蕴含着从“消灭哲学”到“消灭劳动”的逻辑演进关系。要理解这种逻辑演进关系,需要对这一关系中的“哲学”与“劳动”作出判别,更为根本和关键的是弄清楚“消灭”一词的真实指向,即无论是“消灭哲学”还是“消灭劳动”,“消灭”是为了“确立”什么。正如任何价值评价都必然遵循一定的价值原则一样,价值否定也一定以价值肯定作为尺度。无论是“消灭哲学”还是“消灭劳动”,通过否定性的“消灭”而达到肯定性的“确立”其实遵循着同一原则,即主体性原则。基于主体性原则的理解路径,“消灭哲学”可以被理解为消灭非主体性的哲学或保存和肯定主体性的哲学,“消灭劳动”则可以被理解为消灭非主体性的劳动或保存和肯定主体性的劳动。进而言之,从“消灭哲学”到“消灭劳动”的逻辑演进可以被理解为从消灭非主体性的哲学到消灭非主体性的劳动的逻辑演进,或被理解为从保存和肯定主体性的哲学到保存和肯定主体性的劳动的逻辑演进。通过这一变换和重新理解,我们可以从“消灭哲学”到“消灭劳动”的逻辑演进中得出以下两个推论:第一,否定性的“消灭”一定基于某种肯定性的原则,这种肯定性的原则是主体性原则;第二,在从“消灭哲学”到“消灭劳动”的逻辑演进中,肯定性的主体性原则发生了变化,即从肯定的哲学主体性转变为肯定的劳动主体性。基于此,我们将围绕以下三个主题展开讨论和论证:一是马克思“消灭哲学”思想及其哲学主体性原则,二是马克思“消灭劳动”思想及其劳动主体性原则,三是从“消灭哲学”到“消灭劳动”的思想转变所体现的从哲学主体性原则到劳动主体性原则的逻辑演进及其蕴含的马克思主体性原则的真实指向。


一、马克思“消灭哲学”思想及其哲学主体性原则

马克思至少在以下文本中提出过“消灭哲学”的思想。

A.“哲学的实践本身是理论的。正是批判根据本质来衡量个别的存在,根据观念来衡量特殊的现实……当哲学作为意志面向现象世界的时候,体系便被降低为一个抽象的总体,就是说,它成为世界的一个方面,世界的另一个方面与它相对立……世界的哲学化同时也就是哲学的世界化,哲学的实现同时也就是它的丧失,哲学在外部所反对的东西就是它自己内在的缺点,正是在斗争中它本身陷入了它所反对的缺陷之中,而且只有当它陷入这些缺陷之中时,它才能消除这些缺陷。与它对立的东西、它所反对的东西,总是跟它相同的东西,只不过具有相反的因素罢了。”[1]

B.“我们是当代的哲学同时代人,而不是当代的历史同时代人。德国的哲学是德国历史在观念上的延续……(德国的实践政治派)没有把哲学归入德国的现实范围……一句话,你们不使哲学成为现实,就不能够消灭哲学……(德国的理论政治派)的根本缺陷可以归结如下:它以为,不消灭哲学,就能够使哲学成为现实。”[2]

C.“哲学把无产阶级当做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做自己的精神武器……德国人的解放就是人的解放。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身。”[3]

D.“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4]

E.“毫不奇怪,各个世纪的社会意识,尽管形形色色、千差万别,总是在某些共同的形式中运动的,这些形式,这些意识形式,只有当阶级对立完全消失的时候才会完全消失。”[5]

在这五个文本中,文本A出自《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文本B和文本C出自《〈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文本D出自《德意志意识形态》,文本E出自《共产党宣言》。这五个文本的顺序基本是按照马克思思想由不成熟到成熟的发展过程来排列的。要想厘清马克思“消灭哲学”思想的本意及其在不同文本中的变化,我们必须根据每个文本的语境,将“消灭哲学”这一主题拆解为以下小问题:某一文本中的“哲学”具体所指是什么?该文本中的“消灭”究竟是什么意思,是要以何种方式来实现消灭?该文本中的“消灭哲学”思想的理论目标是什么?其意义又是什么?按照上述思路,我们首先依次分析五个文本中“消灭哲学”思想的内容,而后对五个文本中的“消灭哲学”思想发生的变化进行分析,进而揭示隐藏其后的马克思“消灭哲学”思想的哲学主体性原则。

文本A中所说的哲学是与感性世界和实践相对立的,是对世界的观念的或理论的把握。依循柏拉图的理念论,马克思也认为整个世界分为本质的、观念的理念世界和个别的、特殊的感性世界,理念世界与感性世界截然不同,它们各自拥有对方所不具有的特征。但与柏拉图的理念论不同,马克思认为理念世界并不高于感性世界,理念世界有其优越之处,感性世界同样也有其优点,感性世界并非对理念世界的分有和模仿,它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理念世界决定感性世界,而是相互区别却又互为对方的缺陷的补充。“消灭哲学”在此处被表述为“哲学的实现同时也就是它的丧失”,也就是说,被表述为“哲学的丧失”的“消灭哲学”是通过哲学的实现即哲学的世界化或者世界的哲学化来实现的。观念形态的哲学转化为感性形态的世界(事物),哲学失去了纯粹观念的特征,进而具有了感性的特征。在这里,被表述为哲学的丧失的“消灭哲学”的意义在于消除哲学观念的缺陷,使哲学靠近并影响感性世界。

文本B中所说的哲学,无论是德国实践政治派的哲学还是德国理论政治派的哲学,其实指的都是黑格尔的思辨哲学及其后学青年黑格尔派的哲学。马克思认为,德国只有黑格尔的法哲学和国家哲学赶上了时代的历史水平,德国的政治体制和其他制度都落后于时代的历史水平,因此德国实践政治派要求否定哲学和消灭哲学,实际上是要求否定和消灭德国的未来状况;他们想要消灭哲学,只能幻想在现实(落后于时代的历史水平的德国制度)中实现哲学(与时代的历史水平同步的黑格尔哲学)。德国理论政治派(主要指青年黑格尔派)要求否定哲学,割裂了哲学与世界的关系,认为哲学可以脱离于世界和时代状况而存在,他们消灭哲学的方式是纯粹理论的即论战式的,是与现实状况毫无关系的哲学理论之间的斗争。通过对德国实践政治派和德国理论政治派消灭哲学的两种错误方式的批判,马克思揭示了消灭哲学绝不是与现实无关的理论活动,也不是无批判地实现某种哲学原则的实践活动,而是在看清哲学依存于现实状况、哲学与现实世界的互动关系基础上,在哲学理论与改造现实的实践活动的动态互补中,实现消灭旧哲学、创造新世界的理论和实践活动的统一。

文本C中所说的哲学是人的解放的理论指导,而无产阶级是人的解放的现实可依靠的力量。消灭哲学即把哲学从理论形态变为现实,而消灭哲学的途径就是消灭无产阶级和否定私有财产。马克思认为,德国落后的国家制度和社会状况决定了德国人的解放不可能像法国人的解放那样逐步实现,“德国唯一实际可能的解放是以宣布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个理论为立足点的解放”6。因此,无论是诉诸无产阶级这一被锁链束缚、意味着人的完全丧失的阶级,还是求助于哲学这一人的解放的理论指导,都是为了实现人的解放特别是德国人的解放这一目标。在这里,“消灭哲学”和消灭无产阶级都是为了实现人的解放。

文本D中所说的哲学是指独立的、脱离现实状况的形而上学和思辨哲学。在这里,“消灭哲学”实际上是指,随着以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现实活动的、可以被经验观察到的人们的现实前提代替主体的抽象思维和一些僵死事实的想象前提,哲学失去了它的独立外观,成为现实生活的反映。独立的哲学消亡了,保存下来的哲学只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观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综合。这种抽象和综合的方法只能为整理历史资料和把握历史资料的层次提供方便,成为历史研究的方法论。马克思后来将这种方法概括为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

文本E中所说的哲学则被囊括到社会意识之中,它和各类社会意识一样,是一切阶级对立的历史的意识形态的产物,它必然随着阶级对立的彻底消逝而消亡。马克思指出,无论是那些认为虽然哲学等社会意识的历史形态在不断改变但它们却始终存在的观点,还是那些认可永恒的自由、正义的观点,都没有看到它们所谈论的东西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形态(即一部分人剥削另一部分人的社会形态)中形成和演进的。因此,哲学等意识形态的消亡不可能在阶级对立的社会形态中实现,而只能在阶级对立被消灭的社会形态中实现;在那里,哲学不再是束缚人的自由和解放的观念。

综合来看,文本A中所说的哲学所指向的是与人的感性能力和直观地把握世界的能力相区别的人的理性能力和抽象地把握世界的能力,消灭哲学并不是完全否定人的理性的抽象思维能力及其结果,而是要实现哲学的世界化和世界的哲学化,即理性能力的感性化和感性能力的理性化,使人的感性能力和人的理性能力互为补充、相得益彰。文本B中所说的哲学是人的纯粹理性思维的结果,消灭哲学是要消除哲学(作为人的纯粹理性思维的结果)的与现实相脱离的性质。文本C中所说的哲学,一方面是指解除对人的束缚,使人获得解放和实现人的主体性的理论指导,另一方面是指理想社会中人的理想生存状态;而消灭哲学则是指消灭作为人的理想生存状态的理论形态,使之变成现实,实现人的解放。文本D和E都是马克思确立唯物史观后的观点,他不再把哲学看作人的主体性和独立性的唯一的、最重要的表达,而是从劳动和实践中发现了人的主体性的真正根源。因此,在这两个文本中,哲学不过是特定时代的特定劳动实践和社会关系的衍生品,不再具有形而上的独立特质,至多起着方法论的作用。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文本A、B、C中,马克思将哲学看作人的抽象理性思维及其结果,并把人的理性思维看作人展现其个人的个性、参与社会活动和历史变革的根本特质。这种近代以来彰显着个人的个性的特质就是人的主体性。人的主体性是自人类脱胎于自然界就存在的。在黑格尔和马克思揭示劳动的历史意义之前,人们认为首领在统治活动中证明首领的主体性,工匠在工艺活动中证明工匠的主体性,诗人在诗歌创作活动中证明诗人的主体性,但只有到近代社会即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来,人的主体性才摆脱了血缘、地域、宗法、宗教、伦理、共同体等的束缚,独立的个人的主体性才开始彰显。在文本A、B、C中,马克思把人的主体性、人确立其自身根本特质的根据归结为哲学、抽象的理性思维活动,因此,我们把这三个文本中马克思的主体性原则概括为哲学主体性原则或抽象理性主体性原则。马克思的这种哲学主体性原则,可以上溯至古希腊的泰勒斯的“水是万物的本源”命题、巴门尼德的“存在论”思想和柏拉图的“理念论”,并源于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康德的“人为自然立法”和黑格尔的“实体即主体”等思想。总而言之,深受青年黑格尔派影响的马克思沿袭了西方传统哲学的理性主义传统,把人的理性能力看作人之为人的根本能力,把人的主体性归结为哲学主体性,认为人只有在哲学、理性思维活动中才能确证自己的本质。即使是在开始参与现实的政治活动之初,马克思也推崇理性能力,这一倾向在马克思博士毕业后写作的几篇评论性文章中显得极为明显。而在文本D和E中,以唯物史观作为思想根基的马克思就不再把哲学主体性和理性思维看作金科玉律,而是揭示了哲学主体性背后的劳动实践活动的更为根本的意义,揭示了作为人的理性思维能力根基的感性活动的现实力量和意义,因而马克思的主体性原则就由哲学主体性原则转变成了劳动主体性原则。要理解马克思的劳动主体性原则,还必须甄别各种不同的劳动范畴,在揭示纯粹的劳动范畴的抽象性的同时达到“消灭劳动”。


二、马克思“消灭劳动”思想及其劳动主体性原则

马克思的主体性原则从哲学主体性原则到劳动主体性原则的转变,其间经历了一个过渡阶段。在这个过渡阶段上,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特别是对劳动的研究成为马克思主体性原则转变的关键和契机。马克思博士毕业后至在《莱茵报》从事编辑工作的初期,仍然遵循着理性至上的哲学主体性原则,直到遭遇了一系列现实问题和物质利益的难事时,他才从社会舞台退回书房,开始了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而其政治经济学研究的第一个成果就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简称《手稿》)。在《手稿》中,马克思倾向于认同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和类主体思想,其哲学主体性原则看似放弃了理性至上的原则而诉诸人的类本质,但实际上,马克思的主体性原则仍然是以个人理性所构造的理想的人类本质和人类活动状态为基础的,实质上仍然是理性形而上学的产物。不过,《手稿》对于马克思改变主体性原则的真正作用不在于其确立了人本主义、人道主义和自然主义等原则,而在于其发现了劳动的历史意义,发现了异化劳动对人的主体性的限制,从而为“消灭劳动”以达到唯物史观指导下的劳动主体性原则提供了启发和帮助。结合《手稿》和马克思其他文本中关于“消灭劳动”的论述,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哲学主体性原则的缺陷以及马克思确立劳动主体性原则的逻辑过程和意义。

马克思至少在以下文本中论述过“消灭劳动”思想。

A.“工人……的活动不是他的人的生命的自由表现,而无宁说是把他的力量售卖给资本,把他的片面发展的能力让渡(售卖)给资本,一句话,他的活动就是‘劳动’……‘劳动’是私有财产的活生生的基础,作为创造私有财产的源泉的私有财产。私有财产无非是物化的劳动……‘劳动’,按其本质来说,是非自由的、非人的、非社会的、被私有财产所决定的并且创造私有财产的活动。因此,废除私有财产只有被理解为废除‘劳动’(当然,这种废除只有通过劳动本身才有可能,就是说,只有通过社会的物质活动才有可能,而决不能把它理解为用一种范畴代替另一种范畴)的时候,才能成为现实。”[7]

B.“工资是异化劳动的直接结果,而异化劳动是私有财产的直接原因。因此,随着一方衰亡,另一方也必然衰亡……社会从私有财产等等解放出来、从奴役制解放出来,是通过工人解放这种政治形式来表现的,这并不是因为这里涉及的仅仅是工人的解放,而是因为工人的解放还包含普遍的人的解放;其所以如此,是因为整个的人类奴役制就包含在工人对生产的关系中,而一切奴役关系只不过是这种关系的变形和后果罢了。”[8]

C.“迄今为止的一切革命始终没有触动活动的性质,始终不过是按另外的方式分配这种活动,不过是在另一些人中间重新分配劳动,而共产主义革命则针对活动迄今具有的性质,消灭劳动,并消灭任何阶级的统治以及这些阶级本身”[9]。

D.“无产者,为了实现自己的个性,就应当消灭他们迄今面临的生存条件,消灭这个同时也是整个迄今为止的社会的生存条件,即消灭劳动。因此,他们也就同社会的各个人迄今借以表现为一个整体的那种形式即同国家处于直接的对立之中,他们应当推翻国家,使自己的个性得以实现。”[10]

E.“单个人所以组成阶级只是因为他们必须为反对另一个阶级进行共同的斗争;此外,他们在竞争中又是相互敌对的。另一方面,阶级对各个人来说又是独立的,因此,这些人可以发现自己的生活条件是预先确定的:各个人的社会地位,从而他们个人的发展是由阶级决定的,他们隶属于阶级。这同单个人隶属于分工是同类的现象,这种现象只有通过消灭私有制和消灭劳动本身才能消除。至于个人隶属于阶级怎样同时发展为隶属于各种各样的观念,等等,我们已经不止一次地指出过了。”[11]

F.“劳动的自由是工人彼此之间的自由竞争……劳动在所有文明国家中已经是自由的了;现在的问题不在于解放劳动,而在于消灭这种自由的劳动。”[12]

在这六个文本中,文本A出自《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文本B出自《手稿》,文本C、D、E、F均出自《德意志意识形态》。如同对马克思“消灭哲学”思想的文本分析一样,要想厘清马克思“消灭劳动”思想的本意及其在不同文本间的变化,我们也必须根据每个文本的语境,将“消灭劳动”这一主题拆解为以下小问题:某一文本中的“劳动”具体所指是什么?该文本中的“消灭”究竟是什么意思以及是以何种方式来实现消灭劳动的?该文本中的“消灭劳动”思想的理论目标是什么?其意义又是什么?按照上述思路,我们先依次分析诸文本中的“消灭劳动”思想的内容,而后对这些文本中的“消灭劳动”思想的变化进行分析,进而揭示隐藏其后的马克思“消灭劳动”思想的劳动主体性原则。

文本A中所说的劳动具有消极的和积极的两种意义。消极意义上的劳动(工人的活动)是活生生的、创造死的私有财产的源泉和基础,是非自由的、非人的、非社会的、被私有财产所决定的并且创造私有财产的活动;积极意义上的劳动是非观念的、现实的、社会的物质劳动。在厘清两种意义上的劳动的基础上,表述为“废除劳动”(劳动是私有财产的基础,因而废除劳动同时也就是废除私有财产)的消灭劳动其实就是用积极意义上的劳动废除或消灭消极意义上的劳动,即用社会的物质劳动废除或消灭非自由的、非人的、非社会的、被私有财产所决定的并且创造私有财产的劳动。实现废除或消灭消极意义上的劳动的途径和手段是现实的、物质的劳动而非观念的劳动或劳动范畴。废除或消灭消极意义上的劳动,其意义在于确立积极意义上的劳动,即在消灭劳动及其产物(私有财产)的基础上,使人的劳动成为自由的、人的、社会的、不受私有财产决定的活动。

文本B中所说的劳动是指异化劳动。所谓异化劳动,即“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13]。异化劳动是产生私有财产的直接原因,因而异化劳动的消灭和衰亡必然导致私有财产的消灭和衰亡。异化劳动的消灭和衰亡,同时也就是社会从私有财产等奴役制中解放出来。值得注意的是,异化劳动的消灭和衰亡不是自发完成的,而是通过工人解放这一政治形式实现全人类解放这一人类历史活动的结果。消灭异化劳动、消灭私有财产的意义不仅仅是为了实现工人的解放,更为重要的是为了瓦解工人同生产(劳动)的异化关系这一现代社会奴役制的根基,实现整个人类的解放。

文本C中所说的劳动是指人的生产活动,包括各种社会形态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人的生产活动。该文本在“消灭劳动”后的脚注所作的说明,即“手稿中删去以下这句话:‘消灭在……统治下活动的现代形式’”[14]表明,马克思在这里将劳动等同于生产活动的现代形式,把人尤其是无产者受到的统治归结为劳动的统治或现代生产活动的统治。于是,消灭劳动就不仅仅要消灭这种具有现代活动形式的劳动,更要消灭基于这种劳动的阶级、阶级关系、阶级统治和阶级对抗等社会关系。而消灭劳动及其形成的社会关系的途径,不可能是历史上所有不触及劳动(生产活动)的性质的革命,而只能是反对活动(劳动)的旧有性质的共产主义革命。根据文本C的前后文蕴含的思想,消灭劳动的目的呈现为这样一个逻辑链条:消灭劳动(即消灭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旧有性质的劳动)——消灭阶级、消灭阶级对抗和阶级统治、消灭阶级关系——消灭以阶级关系为基础的一切旧有性质的社会关系——消灭对人的主体性的一切社会束缚——建立受联合起来的个人支配的新社会,以实现人的主体性(有个性的自由个人)。

文本D中所说的劳动指的是无产者所面临的生存条件和整个旧社会的生存条件。在这里,马克思没有把劳动简单地理解为单个无产者的生存方式,而是将其理解为无数无产者的共同的生存方式和生存条件以及以此为基础的整个资产阶级社会的生存条件。于是,劳动不再仅仅是活动过程,而是在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全面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消灭劳动就是消灭这一活动过程所形成的全面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消灭整个旧社会生存的条件和根基。无产者消灭劳动的目的是实现自己的个性,使自己作为有个性的个人确立下来。也就是说,消灭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关系是为了实现无产者的个性和作为人的主体性。

关于文本E中所说的劳动,马克思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或阐释,但结合文本D中的劳动定义以及马克思在文本E中将消灭私有制和消灭劳动并列,我们可以推测出文本E中所说的劳动指的就是以无产者的异化劳动为基础的资产阶级私有制和以资产阶级雇佣劳动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关系。消灭私有制和消灭劳动的目的是消除个人受阶级支配和个人隶属于分工的现象,从而消除阶级、自发分工和受阶级关系支配的观念对人的束缚。

文本F中所说的劳动,是指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工人的劳动,这种劳动在资产阶级及其理论家眼中是自由的,但实际上工人的劳动自由却体现为工人与工人在有限的劳动机会间的自由竞争。因此,解放劳动以实现劳动自由并不能解放工人,反而会加剧工人之间的劳动机会竞争。只有消灭这种自由的劳动,使工人不再成为资本家可替换的、可选择的工具,工人的劳动才能从谋生性、非自由的活动变成真正体现人的个性的自由劳动。

综合来看,文本A、B区分了积极意义的劳动和消极意义的劳动,积极意义的劳动即人的社会的、自由的自主活动,消极意义的劳动即非人的、非社会的、异化的不自主活动及其非物质的观念抽象。在文本A、B中,消灭劳动的意义主要还在于消灭异化劳动对人的自由自主活动的束缚,消灭私有制造成的对人的奴役关系,以及通过工人解放的政治形式实现全人类解放的理想目标。文本C将劳动明确界定为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活动,从社会生产活动的角度把消灭劳动看作消灭阶级关系,消灭以阶级关系为基础的一切旧有性质的社会关系,从而实现“有个性的自由的个人”的途径,并将共产主义革命看作区别于以往一切革命的彻底的、触及劳动活动的根本性质的革命。文本D、E、F都将劳动看作束缚个人自由和个性的社会关系,并把消灭劳动的目标和主要意义都看作实现个人的自由个性。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阐明了马克思的劳动主体性原则,但却是以一种消极的方式阐明的,即我们所阐明的是马克思对消极意义上的劳动的否定,或者说我们所阐明的是马克思以否定消极意义上的劳动的方式来肯定积极意义上的劳动,从而从侧面确认了马克思的劳动主体性原则。为了从正面理解马克思的劳动主体性原则,我们还必须引用几段马克思对劳动的积极意义的论述。在肯定黑格尔对劳动的哲学意义和历史意义的揭示时,马克思指出:“黑格尔……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人自己的劳动的结果……他把劳动看做人的本质,看做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劳动是人在外化范围之内的或者作为外化的人的自为的生成。”[15]马克思认为,劳动的哲学意义在于其确证了人的本质力量,其历史意义在于开创了人类自为地创造历史的进程。同时,马克思还批评黑格尔把劳动归结为抽象的精神的劳动,仅仅将其看作范畴和绝对精神自我运动的环节。关于劳动概念的现实性,马克思这样写道:“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16]马克思之所以如此强调劳动概念的现实性和自然必然性,一方面是为了使自己的劳动概念区别于以哲学主体性和抽象理性思维为原则的范畴化劳动概念,另一方面是为了强调劳动之于人和劳动之于历史的创造意义,避免陷入把某种超历史的、非现实的观念看作人和历史的起点的历史唯心主义泥潭。

通过对马克思“消灭劳动”思想的分析,我们阐述了马克思之所以否定消极意义上的劳动的缘由和思想演变过程;通过对马克思“肯定”劳动思想的考察,我们也阐明了马克思对劳动概念的肯定性阐述及其缘由。概言之,通过否定消极意义上的劳动和肯定积极意义上的劳动,马克思的劳动主体性原则最终得以确立。马克思的劳动主体性原则,本身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肯定劳动对确证人的本质、发展人的能力和确立人的个性的不可替代的积极意义,把劳动看作人的发现和人类历史得以诞生的源泉;第二,肯定以自由自主的劳动为基础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把这种自由自主的劳动看作社会化的个人的个性得以保存和实现的不可替代的条件。马克思的劳动主体性原则的这两个方面的内容是互为根据、互相补充的。没有劳动对人的本质的确证,社会化的个人的个性就无法从历史中发展出来;没有社会化的个人的个性的实现,劳动也就不是人的本质的确证而将沦为谋生性活动。对于二者之间的关系,马克思作了精辟的论述:“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17]。也就是说,只有当社会化的劳动与个性化的劳动是同一种劳动时,劳动主体性原则才能真正在现实中得到完全体现。


三、马克思主体性原则的真实指向

马克思主体性原则经历了从哲学主体性原则向劳动主体性原则的转变;其中,马克思的哲学主体性原则承继自西方理性主义哲学传统和德国古典哲学传统,它把人的理性能力看作人之为人的根本能力并把人的主体性归结为哲学主体性,认为人只有在哲学和理性思维活动中才能确证自己的本质。不过,马克思的哲学主体性原则从一开始就具有非哲学的、倾向现实的特征,这种特征体现在其博士论文关于“世界的哲学化和哲学的世界化”的论述中,体现在《手稿》对黑格尔只承认抽象的精神劳动的批判中,也体现在《神圣家族》立足于粗糙的物质生产来否定思辨哲学、消除思辨哲学的虚幻基础的阐述中。这种非哲学的、倾向现实的哲学主体性原则促使马克思始终关注社会现实问题,而在遇到现实的物质利益的难题后,其哲学主体性原则终于逐渐转变为劳动主体性原则。

马克思的劳动主体性原则脱胎于马克思对哲学主体性原则的“不满”,他不再满足于从抽象的观念和范畴中去确证人的本质和实现人的个性,而是深入考察现代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从工人的劳动实践中发现了现代社会的秘密和人类历史的秘密,进而将人的自由的、社会的劳动看作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根本条件,看作现实的个人的个性的实现的根本保障。马克思的劳动主体性原则固然是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和考察现代社会中工人的生存条件的结果,但也是马克思发动的哲学革命的结果。换句话说,把劳动实践看作哲学的基础和对劳动实践进行实际的考察,这两者是互相促进、互为因果的。马克思对劳动的理解经历了从黑格尔哲学、国民经济学到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思想演变过程,与此相应,马克思哲学也经历了从理性主义、人本主义到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演变过程。马克思从哲学主体性原则到劳动主体性原则的转变不是单纯的理论创造的结果,也不是单纯的经验实证研究的结果,而是理论与实证互补共进的结果。这也从侧面印证了一个事实:在马克思那里,哲学不是纯粹的理论,劳动也不是纯粹的实证经验;从哲学主体性原则向劳动主体性原则的转变,是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必然结果,它把马克思与其他哲学家或政治经济学家区别开来。

无论是马克思的哲学主体性原则还是马克思的劳动主体性原则,都体现了马克思主体性原则的真实指向,即现实的个人的个性的实现。就哲学主体性原则而言,现实的个人的个性的实现依赖于人的理性能力。依靠这种理性能力,人能积极地参与社会活动和政治活动,实际地发出作为理性思考主体的声音,发挥自己作为现代社会公民的作用,从而改变社会和世界。即使后来马克思发现哲学主体性原则的缺陷和虚幻,这也不能否定其指向的是现实的个人的个性的实现。就劳动主体性原则而言,现实的个人的个性的实现依赖于人的自由的、社会的劳动。通过这种劳动,人可以摆脱不自觉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加诸人的各种限制,能够把劳动当作自己生活的第一需要,在劳动中发展能力、建立社会关系,在劳动中实现人的各种需求的满足。也就是说,无论是消灭消极意义的哲学还是肯定积极意义的哲学,无论是消灭异化劳动还是肯定自由劳动,马克思都是为了突出人的主体地位和现实的个人的个性的实现。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的劳动主体性原则强调的不是单个人的劳动,而是社会的劳动,不是现实的个人的可怜的、孤独的个性的实现,而是现实的个人的全面的、社会的个性的实现。现实的个人的个性的实现是马克思主体性原则的真正指向,但其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社会化劳动中才能真正实现。当我们讨论马克思的主体性原则时,我们不仅应该看到其指向的是现实的个人的个性的实现,更应该看到现实的个人的个性的实现只有当人们联结为共产主义社会的共同体即“自由人联合体”时才有可能。

在“自由人联合体”中,一方面,现实的个人的个性的实现蕴含着人的哲学主体性的实现。人的这种哲学主体性最主要的实现方式就是在公共领域中自由地行使自己的表达权和对公共事务的决策权。在诸多公共领域中,自由的人们通过言论、艺术、科学研究等形式表达对他们面对的世界和公共事务的看法;同时,自由的人们在各自擅长的专业领域中,也在公共领域的话语空间中,行使自己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权。通过这种参与,他们促成了公共事务的最终决策,成为主导与自己相关的公共事务的主人和主体。公共领域中人的表达权和对公共事务的决策权所体现的人的哲学主体性,从根本上区别于政治国家中虚幻的个人主体性。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公共领域和公共事务是每个个体现实利益的具有向心力的集合场,而政治国家则是少数统治阶层的集团利益的、内部分崩离析的离心式聚合器,它与绝大部分人的切实利益是不相关甚至是根本对立的。利益是最讲求实际的,凡是脱离实际利益的主体性承诺都是非现实的,都与现实的个人的个性的实现背道而驰。另一方面,现实的个人的个性的实现蕴含着人的劳动主体性的实现。人的劳动主体性的实现的最重要的途径就是劳动同自主活动的一致或者说劳动与生活需要的一致。“自由人联合体”之所以是人的劳动主体性的实现的必要条件和结果,是因为只有在消除了人对人的占有的社会中,个人才能完全占有自己的劳动成果。这种“占有”,一是通过共享社会的劳动成果以满足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来实现,二是通过在社会劳动中自主活动发挥自己的劳动能力以满足他人的需要来实现。自由的人们不仅是自己的,也是他人的,或者说,自由的人们通过他人确证自己,又通过自己成就他人,而确证自己和成就他人的方式就是联合体中的劳动。并且,这种劳动是通过人与人的生产关系而不断地生成着的。只有在劳动主体性中,现实的个人的个性才能真正实现。


【注 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5~76页。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9~10页。括号中的内容为引者所加。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7~18页。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6页。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1~52页。

[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54~255页。

[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7页。

[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2~543页。

[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73页。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70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23~224页。

[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56页。

[1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3页。

[1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05页。

[1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6页。

[1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