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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望衡:生态文明美学辨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4-07-05

【摘 要】从学术上来说,生态美学作为美学是不能成立的,其原因在于:从文明发生学来说,文明与生态是天敌。从审美发生学来说,美在文明,不在生态。从审美本体学来说,审美是人的自由意识;审美是主观的,而生态是科学的对象,它是客观的。造成生态美学成立的两个误区是:将生态审美看成自然审美;将生态审美看成生命审美。生态与审美只能在生态文明的统一上实现兼容,而这属于生态文明美学的范围。环境美学是生态文明的生发地,它们都是文化美学,但是生态文明美学是全局性的美学、时代的美学,而环境美学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在一个较长的时间段,生态文明美学的主体在环境美学。生态文明美学是一种新兴的美学,它以生态文明美为核心范畴。这种美学具有强烈的科学色彩,生态科学在其中起着决定性的调控作用。生态文明美学的核心是清晰的,但边界是模糊的。生态文明美学的建构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而进行,其前途无量。

【关键词】生态文明;生态文明美学;生态美学;环境美学;

作者简介:陈望衡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大阪大学文学博士,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访问学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评审委员,曾应邀在哈佛大学顿巴敦橡树园高级研究中心、斯坦福大学、北京大学等名校讲学。从事美学本体论、中国美学史和环境美学研究多年。出版《文明前的“文明”》《中国古典美学史》等专著40余部,3次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其中《文明前的“文明”》为一等奖。

文章来源:《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3期


2017年,笔者在《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1期发文《生态文明美学初论》。此文的英文版在英文刊物《当代社会科学》(CONTEMPORARY SOCIAL SCIENCES)2018年第2期发表。这篇文章可以看作是我的生态文明美学的宣言。此后,我多次发文阐述生态文明美学。这些文章主要有:《环境审美的时代性发展——再论“生态文明美学”》(《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新时代的美学——生态文明美学》(《湖南社会科学》2022年第3期),《太和——生态文明美学的审美境界》(《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8期)。这些文章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也引来一些疑问;其中主要的疑问是:生态文明美学与生态美学有什么区别;生态文明美学与环境美学是什么关系;生态文明美学的特质是什么。对此,我试图通过这篇文章作一些初步的回答。


一、生态美学不能成立

21世纪前十年是中国生态美学的繁盛期,不仅有理论工作者在写这方面的文章,而且不少从事实践工作的人也在说这个概念。人们如此看重生态美学,在当时条件下是可以理解的,它反映了人们对生态问题的重视,但笔者认为,从学术上来说,生态美学作为美学其实是不能成立的,其理由如下。

(一)从文明发生学来说,文明与生态是天敌

从本质上看,文明与生态是天敌。文明是什么?文明的本质是改造自然,这种改造称为劳动或者说生产。恩格斯说:“人类社会区别于猿群的特征在我们看来又是什么呢?是劳动。”[1]555人的劳动与动物的劳作之根本区别在于“劳动是从制造工具开始的”[1]555,而生态作为自然原生状态,是不允许改变的。因此,文明与生态是天敌。虽然是天敌,但文明与生态不可能不发生交集。它们交集的情况主要有如下三种:

其一,文明从根本上不敌生态。由于人类的生产水平长期以来处于较低的发展阶段,其能量根本不能与生态相提并论,因此,文明对生态的破坏,长时期看不出明显的影响,以至于让人严重忽视生态问题。

其二,文明局部地有助于生态。虽然文明从根本上不敌生态,但也有限地有助于生态。林牧业、渔猎业和农业一方面在破坏生态,另一方面也在复兴生态。

其三,某种文明可以严重地破坏原有的生态。野蛮操作的林牧、渔猎和农业文明,还有凭借高科技武装的工业文明,都可以给生态造成严重破坏。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说:“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毁灭了森林,但是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而成为不毛之地,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就失去了水分的积聚中心和贮藏库。阿尔卑斯山的意大利人,当他们在山南坡把那些在山北坡得到精心保护的枞树林砍光用尽时,没有预料到,这样一来,他们就把本地区的高山畜牧业的根基毁掉了;他们更没有预料到,他们这样做,竟使山泉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内枯竭了,同时在雨季又使更加凶猛的洪水倾泻到平原上。在欧洲推广马铃薯的人,并不知道他们在推广这种含粉块茎的同时也使瘰疬症传播开来了。”[1]560恩格斯在这里说到的对自然生态的破坏,就属于野蛮操作的林牧、渔猎和农业文明。至于工业文明,它对自然生态的破坏更是众所周知的事了。让地球人为之揪心的地球气候变暖现象,很大程度上是工业文明造成的。美国前副总统阿尔·戈尔说:“一些顶级科学家告诉我们,除非我们果敢而迅速地行动起来,大规模削减导致全球变暖的污染,不然,就在下一个10年里,我们就将跨进无路回头的严峻险境。”[2]

总之,天敌不能成为审美对象,只有与人亲和的生态现象才能成为审美对象,而这种亲和究其本质是文明。

(二)从审美发生学来说,审美的需要源自文明而不是生态

美学的产生,来自人的审美需要,而审美的需要源自人对于文明的需要。史前,人类刚刚脱离动物阶段,还未能建立起完善的观念系统,更不要说社会系统,但那个时候的审美相当完善了。我们欣赏距今9000年前的贾湖骨笛时,很难想象那个时代的人们就已经发现了七声音阶,他们对于音乐的美的创造就已经精细到这样的程度了。其仅仅以人的自然需要——发声的需要来解释根本行不通,这中间肯定有一种深刻的精神需要在发挥作用。至于这种精神需要究竟是什么,祭祀、娱神,都有可能,但最有可能的是娱乐自己,或者说首先是娱乐自己。这种娱乐其实就是审美。人类很早就懂得审美了,这种能力与实践就是文明。一切美都是人的精神的产物。美的物质载体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不管是哪一种,都是人的情感的寄托,是人的情感的对象化。

从审美发生学来说,生态有地位吗?原始人类缺乏生态意识,即使有极为朴素的生态意识,比如,看到树上结果了,因果能食而欣喜,看到老虎扑食山羊,感到恐惧,但他们不可能将这样的事联系起来理解,更不可能从中体会到快乐。文明时代的人有粗浅的生态意识,但这种粗浅的生态意识不可能成为人类审美的缘由与精神支柱。如果没有文明为武装,所谓的生态意识就没有价值。

(三)从审美本体学来说,美在文明不在生态

1. 生态非人,审美为人

当今,人们对生态的理解是不相同的,因为理解不同,所以有些问题很难深入讨论。笔者对生态有一个基本观点:生态非人。“非”的意思是说它不属于人。

人来自自然,原本是自然一部分,有自然性,但一旦人在认识和改造自然的活动中让自己从被动地依附自然或归属自然的地位中解放出来,其就具有了一种新性质,笔者称之为文明性。人的文明性在一定程度上依附自然性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改造了自然性,让人的自然性成为文明的自然性,这就使自己与动物有了本质的不同。

自然因人的活动会有所改变,但其永远坚守自己的本体地位而不会向人所屈服。这其中,自然的生态系统对人的抗拒最为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强调尊重自然,首要的是尊重自然生态。人类的审美活动属于文明,这种文明体现在与世界打交道上面。人与世界打交道是有前提的,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尊重自然、尊重生态。这种尊重出于人的自觉意识;这种自觉意识是文明的产物,也属于文明。

美是在人的自觉意识下创造出来的。不只是自觉意识,人的诸多的文化意识包括科学意识、伦理意识、审美意识都参与了美的创造。可以说,美是人类全部文明的产物。

人的审美活动突出地体现出人与动物的区别。人的实践需要智慧。智慧不是本能,它是经验的积累,以至成为知识。知识的活用就是创造。动物有本能,有经验,也可以说有知识,但它们只有知识的搬用,没有创造。创造是行动,更是精神。有创造的精神才有创造的行为。精神创造以想象与思维为两翼。科学创造侧重于思维,审美创造侧重于想象。从本质上来看,审美不是人的自然性的行为,而是人的文明性的行动。

审美作为人的本质之一,不是自然本质,而是文明的本质。美可以在自然物上,但自然物之所以成为美的对象,是因为人在自然物身上发现了某种类似人的东西。如松,人们在它的身上发现了坚强的性格,这坚强性格不属于物,而属于人。松的傲寒本是自然属性,在审美中,它化成了人性格坚强的象征,成为一种美,成为文明的显现。无论是社会物,还是自然物,其美都在文明。

人与动物同为生命物,都有自然性,但人作为文化动物,文明性成为了其本质,其自然性被文明化了,成为文明的自然。比如饮食男女,这是自然性,人与动物都有的,但动物的饮食男女,没有文明性,而人的饮食男女,有文明性。正是因为有了文明性,人的饮食男女才有审美价值,才演绎出诸多动人的故事,特别是与男女相关的爱情故事,更是成为了人类生活中重要的审美生活。人也会将自己的文明性投射给动物,但那毕竟是人投射的,不是动物固有的。

2. 生态是客观的,审美是主观的

客观性有两种:一种是自然的客观性,一种是社会的客观性。自然的客观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社会的客观性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生态的客观性属于自然的客观性。

审美是主观的。从人作为一个类而言,主观性集中在人性上。人性有诸多不同的体现:有类的主观性,实际就是人性;有个体的主观性,其分为恒常的主观性和当下的主观性。审美的主观性,集中体现在审美个体当下的主观性上,其主要表现为意愿、情绪、感受等。因为当下的主观性具有众多的可能性、瞬间的变异性,因而鲜活多彩、魅力无穷。

生态现象可以主观化、社会化吗?不可以。生态具有严格的科学性,它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正是这种科学性保持了它不属人的品格,也保持了它对审美的抗拒。生态现象只在一种情况可以进入人的审美范畴,那就是它的科学品格完全与人的审美需求实现了统一。

3. 生态价值与审美价值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转换机制

生态是自然生命系统自我维护机制,基本价值属于其自身。生态虽然不是人,但它有自己的立场。生态的立场以自身价值为本,其自身价值表现为生态的运转、变化、发展、修复、维持。生态正常的运转、变化、发展、修复、维持,有可能利于人,也有可能不利于人。海啸、火山喷发,对人来说可能是灾难,而在自然那里则是一种正常的生态现象。

人的一切活动,均以人为本,在生态问题上,也是如此。生态文明时代之前,人站在自身的立场上完全不考虑生态的利益。虽然人在指导思想上不考虑生态的利益,但实际上其又在一定程度上兼容了生态的利益。这是因为,人如果不尊重生态的利益,生态也就不尊重人的利益。

在经济活动中,人们不得不尊重生态的利益,而在审美活动中,人们基本上不考虑生态的利益,这是因为审美是自由的。这种自由主要是精神上的,在精神上审美可以超越一切束缚包括功利。

审美从本质上看是人的价值的实现。基于生态价值的独立性,不是所有的生态价值都可以转化成人的价值。因此,不是所有的生态价值都可以转化为审美价值。

伦理心理在自然审美中往往起着主导的作用。出于一种慈悲的人道情怀,人很容易对动物中的捕食者如狼产生仇恨而同情被捕食者。我们在忍受不了捕食者杀害弱小动物的同时,却不能体会捕食者因饥饿而产生的痛苦,当然,更不能体会捕食者因食物链的断绝而招致种群灭亡的生态悲剧。从这种意义上说,这种审美是反生态的。美国亚利桑那州曾为保护鹿而大量捕杀美洲狮和狼等捕食者,然而不到20年,由于鹿的数量过高而使草场严重破坏,而鹿也没有得到真正的保护。虽然捕食者少了,但因食物不足,不少的鹿因饥饿和寒冷而死亡。动植物界的生态现象有些能为人所接受,从而进入人的审美视野,但不是全部。出于人性,人不可能同情动植物界中的残暴行为,更不能赞美这种行为。

基于以上论述,笔者认为生态美学不能成立。


二、造成生态美学成立的两个误区

(一)将生态审美看成自然审美

自然是人类最早的审美对象之一,自然进入审美,意味着自然的人化,也就是说,在对自然审美中,人自觉不自觉地将自然看作了人(人的意味)。当然,不是自然变成了人,而是人把自然对象化了。人对自然的审美,实质是人的自我观照,这种自我观照是人的主体性和本体性的确证。正是这个意义上,我们承认自然审美的成立、自然美学的成立。

能否用这种理论来证明生态美学的成立?答案是不可以。

审美具有很大的精神自由度,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超越功利的约束,但这种超越有其特殊性。

生态属于自然,姑且认为也可以审美,但一般的自然审美与生态审美是不同的。一般的自然审美,主体有最大的自由。在某种意义上,自然的美与不美,由人说了算。这种审美在相当程度上超越了自然对人的精神约束性。在自然审美中,人们可以驰骋想象,从各种不同的维度拉近与自然的精神联系。像蛇这样一种可怕的动物,在审美中竟然可以成为“美女”,竟然还可以衍生出《白蛇传》这样精彩绝伦的爱情故事。故事中,可怕的不是白蛇和青蛇,反而是法海,成为了全民的公敌。

自然审美,所面对的是自然现实,但这些自然现象均在某种意义上化为人——人的形象和人的精神。自然审美的实质不是审自然,而是审人,审人的美。白蛇在审美中,它已经不是蛇,而是美丽的姑娘;蛇这一身份于它实在不重要了,它已经没有蛇的模样(只是特殊的情况下呈现而且不伤人),没有了蛇的性质(有毒,害人)。其在审美中凸显的是人的美丽、人的善良。可以说,在自然审美中,审美主体拥有极大的自由——想象的自由。

然而,生态审美可以这样吗?当然不行,因为生态就是生态,一旦它失去了它的生态性,即生态价值、生态意义,它就不是生态了。如果以自然审美的态度对待生态审美,比如说将严重污染水的水葫芦幻化成美丽的女子,让它像白蛇一样,邂逅一段爱情故事,而将清除水葫芦的环保人士幻化成法海,这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也完全不是生态审美了。生态审美没有自然审美那份想象中的自由性,而具有严格的科学上的约束性。

生态具非人性,这种非人性决定它独立于人之外。生态与人是两个不同的系统,人的系统与生态的系统,只是在某些点上发生关系,这些关系中涉及利益。人的利益与生态的利益有叠合的部分,也有不叠合的部分,更有反对的部分。人类一直努力做的是将人的利益与生态利益叠合的部分放大,将人的利益与生态利益相反对的部分缩小。生态文明做的就是这样的事业,其追求的是人与生态的“共生”“共荣”。这是人与生态现实的关系,这种关系的特点是科学性和功利性。

审美是精神活动,它的本质是自由。审美进入自然领域,如上所说,难度不大,但一旦进入生态领域,就会受到种种限制。一是现实利益的限制。凡是在现实中严重伤害到人的生态现象恐怕都不能成为审美对象,如地震、海啸。二是生理-心理结构的限制。不是一切生态现象都能进入人的生理-心理结构。三是审美文化集体意识的限制。人类的审美意识中有集体意识。

为什么绝大部分人总是难以对某些蛇类产生美感,主要还是因为审美文化集体意识的限制。生态现象严格说来无所谓善恶,也无所谓美丑,但人作为文化动物,总是会用文化的眼光、以文化的心理对一切现象包括生态现象进行审美。尽管自然界的弱肉强食都是生态现象,那些弱者未必值得我们同情,但是面对鳄鱼吞食一只小猴的情景时,人却很难接受。以生态意识为标准进行审美,很难不遭到审美文化集体意识的抵制。

总之,对于自然审美,人类可以有很大自由,因为其可以较少顾及诸多自然性,而看重它的审美性,可以较少地顾及科学认知,而看重感知的和情感的反应,可以容许自由的想象,而对于生态的审美,人类却没有这种自由。

(二)将生态审美看成生命审美

正如我们经常将生命与生态混为一谈一样,我们也经常将自然界的生命审美误为生态审美。

人们一般将生命现象看作生态现象,但生命现象不能代表生态,生态现象远大于生命现象。生态是一个无限大的生命关系网络,在这个网络中,有生命物,也有无生命物。生命物有一个生到死的过程。其死又转化为生,或为自生或为他生。任何一个生命物的生命全过程,都有着诸多生命物、无生命物在参与,实现着自体和他体生命能量的转换与生命形态的转变。这个过程中各个环节、各种形态都具有同等的意义。

按照生命审美的立场来看生态过程和生态现象,以生命的情趣来判定某现象为美某现象为丑,是完全不可以的。如果执着于生命审美立场,以新生的树叶为美,枯萎的树叶为丑,就不属于生态审美而只能属于自然审美了,因为这种审美没有体现生态的意义。如果要持生态的视角来审美,就会发现一个极大的困惑:难道只有新生才合乎生态,枯萎就不合乎生态吗?如果新生与枯萎具有同等的价值,那它们就没有美丑之别了。

这里必须强调的是,我们说的生命审美,其实是人的生命审美。自然界拥有诸多的生命,我们人的生命与其他自然界的生命具有相通性,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是必须清楚,我们现在讲的审美是人的审美,人是审美主体。作为人,我们可以设身处地为自然界的其他生命做设想包括审美,但必须清楚,这种设想是基于人的审美立场的。人其实无法体验动植物的审美心理。童话中的动植物世界其实就是人的世界;神话是成人的童话,神话中也有动物植物,亦如童话中的动植物世界一样也是人的世界。动植物能不能审美,这只是一种人的设想,因为我们无法真正懂得动植物的心理。


三、生态与审美只能在生态与文明统一的前提下实现兼容

生态本无善恶。生态见出善恶是文明对它的判断,而文明说到底是人的利益的集中表现。同样,生态本无美丑,生态见出美丑也取决于文明与它的关系。与善恶判断不同的是,此种判断涵盖人性的全部,彰显的更多不是利益,而是喜好。喜好与利益相关,但具有一定的超越性。与人类无利益关系或利益关系比较弱的自然物,如果其形象特别美好,也能让人喜爱。这就是审美的超越性。

生态与审美不是绝对地不能兼容,在具备一定条件下它们也可以兼容,这条件就是生态与文明的统一,但这个统一是有前提的。

首先,从根本上来说,此种生态现象与人的本位立场是统一的,也就是说生态现象并不否定人,而是肯定人。无疑,这部分生态现象是可以进入审美范围的。这种为文明接纳、所认可的生态,实际上已经成为文明的生态,而文明也已经成为生态的文明。

其次,能够进入审美范围的生态现象必须具备审美潜质。审美是由两种因素决定的:主体方面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客体方面具有一定的审美性质。

就审美主体来说,必须具有一定的生态学知识与修养,能够从生态学的意义上感受生态现象,理解生态现象。当然,还必须具有一定的审美的能力,能够将生态现象转化为审美对象。就审美客体来说,作为生态现象,首先,它的生态意义在一定程度已经为文明所接纳,具体显示为审美主体所接纳。其次,它具有一定的审美的性质,即外部形态能够与人的感知实现契合,内部功能并不害人甚至还利人。只有这样,其才能对审美主体产生审美效应。

我们不排除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目前不能为文明所接纳、所认可的生态以后可能为新文明所接纳、所认可,但这需要时间,而且因为生态现象是无限的,人类的文明永远跟在它的后面。生态是无限的,文明是有限的,以有限追赶无限是不可能的。

生态与文明的统一只能是相对的、有限的,而且必须强调,这种统一只能建立在文明的基础上,只能在文明的现今的水平上接纳、认可生态。“生态文明”概念中的“生态”是文明所接纳所认可的生态;同样,这一概念中的“文明”是为生态所接纳所认可的文明。基于生态与文明统一的相对性,生态文明美学所谈的审美也具有相对性;也许现在所谈的生态文明审美,在未来也许就不是这样的了。因为,文明在进步,它对生态的认识、接受也在进步。

地球生态是普遍存在的,凡有生命的地方就有生态,但有生态的地方是不是就有文明呢?当然不是,生态与文明在本质上是对立的。笔者曾说过,生态与文明是天敌。天敌能不能化成天友呢?可以,但前提是文明认同生态,生态认同文明。这种双向认同,主动权在文明身上。生态是客观的,它可能有变化,那就是自然变化,其与人无关。文明是人创造的,人创造的文明可以有发展、有进步。文明发展到一定时候,原来不能认同的生态能被人类认同了,这就是生态文明。人类承认生态的存在,但人类未必能接受所有的生态,人类目前只能接受对人友好的生态。对人友好,一部分是自然本身赋予的,一部分则是文明争取来的。自然赋予的那部分对人的友好,其对动物也一样,二者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生态是真,但它不一定是善,更不一定是美。

生态与审美只能在生态与文明统一的前提下实现兼容,而这属于生态文明美学的范围。


四、生态文明美学与环境美学存在内在的相通性

(一)环境美学是生态文明美学的生发地

首先,要解释一下“生发地”的概念。所谓生发地,是产生或发生之地,它只是一个地方,并不一定是本源。

环境与生态文明是两个不同概念。环境中有生态,有文明,也有生态文明,但生态、文明、生态文明绝不只存在环境之中,人的全部活动包括生产、艺术、经济、政治活动中都有生态、文明、生态文明的因子。

说环境美学是生态文明美学的生发地,意思是说生态文明美学最早是寄寓在环境美学之中的,环境美学虽然不是它的母体,但却是它的寓体。

需要强调的是,这里说的环境是指自然环境。

环境有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区分,但自然环境是根本,谈环境首要是谈自然环境。这样,就与生态问题相接了。生态本在自然中,当自然成为环境,它就在环境中。因为重视生态,我们重视环境;也可以反过来说,因为重视环境,我们重视生态。

虽然生态在自然、自然环境中一直存在着,但我们一直没有发现它,或者虽然有所发现,但没有重视它。因此,科学的生态意识产生比较晚。当然,如果要说准生态意识,人类很早就有了,距今两千多年前的周朝就有“不麑,不卵,不杀胎,不殀夭,不覆巢”的捕猎规定,但产生这一规定的思想不是出于人类的生态意识,而是出于其资源保护意识。

生态文明意识的产生是近代的事,产生此意识的原因主要是环境出了问题。由于人们在生产上的竭泽而渔,不注重保护资源,造成严重的环境破坏,使得自身不仅生产难以持续,连生活、居住都出现了严重困难。尤其是到工业文明中后期时,环境问题就变得非常突出了。

环境破坏现象在农业文明时代就存在,但那只是局部性的,而到了工业文明时代,这种破坏是全局性的了。凭借着高科技的武装,人类对地球的掠夺“正在奔向地球显而易见的极限”[3],这样,人与自然共生的和谐被打破了。很长时间内,人们醉生梦死于工业文明所创造的舒适享受之中,浑然不觉巨大的生态灾难正在降临。1962年,美国学者蕾切尔·卡森的《寂静的春天》一书出版。此书揭示出,20个世纪人类发明的杀虫剂,固然极大地减少了病虫害,但同时也严重地破坏了环境,给人的生命造成巨大威胁。那个时候,全世界还没有环境保护的概念,其如该书的译者所云:“你若有心去翻阅本世纪(指20世纪)60年代以前的报纸或书刊,你将会发现几乎找不到‘环境保护’这个词。这就是说,环境保护在那时并不是一个存在于社会意识和科学讨论中的概念。”[4]

环境的破坏表现为自然生态平衡的打破,表现为物人之间、物物之间生态关系的破坏。因此,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要务就是修复地球原有的生态系统,并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构建于人更为合适更为有利的生态系统。这样的工作必然落实为重新构建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种种活动,其中主要落实为环境的保护与建设活动。

可以说,正是环境问题的凸显,让生态问题也凸显了。

环境问题的凸现,使得环境文化受到从未有过的重视,诸多新的学科因此建立,其中就有环境美学。就理论上说,美学应有人美学和物美学两翼。物美学中有环境美学部分,但实际上,直至20世纪中叶,环境美学才开始出现,并逐渐地为人所重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那个时候人类生存于其中的自然界的生态状况一直还不错,人们重视自然欣赏,并建立了一种美学——自然美学,但没有将自然当成环境,将环境美学建构起来。

环境美学虽然建构时间比较晚,但半个世纪来,其发展迅猛,影响遍及全球。在对环境美学的研究中,人们发现构成环境美学哲学基础的不仅有人文主义,还有生态主义,并且这两种主义还必须实现统一,才有可能建构起完善的环境美学。也就是在对环境美学的深入研究过程中,笔者2015年在《光明日报》著文《生态文明美:当代环境审美的新形态》;随后,提出要建构一种新美学——生态文明美学。在笔者看来,环境美学是生态文明美学的生发地。

(二)生态文明美学是新时代全局性美学,而环境美学只是其中一部分

虽然环境美学是生态文明美学的生发地,但生态文明美学绝不只是环境美学。生态文明是新时代的文明,这一文明包含人类文明的全体。与之相关,生态文明美学渗透入人类文明的全体。就这个维度说,环境美学只是生态文明美学中的部门美学。

充分认识到生态文明的深层问题不是环境问题,而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其属于哲学思维与价值观问题。它的现实基础是人的经济活动,涉及生产方式;表层是人的生活,涉及生活方式、产品设计方式等;而关键层面是社会科学技术发展。所有这些内容,又不是环境可以概括得了的。

(三)目前乃至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环境美学会是生态文明美学中的主体部分

虽然环境美学只是生态文明美学的部门美学,但因为生态文明建设很大程度上是首先在环境中进行,而且攻坚也在环境中进行。因此,至少在目前,环境美学是生态文明美学中的重要部分。

(四)环境美学与生态文明美学都是文化美学

环境美学哲学基础与生态文明美学都是文化美学,较之生态文明时代的诸多美学形态,它们的特质都是很重视生态。但是,它们都不以生态主义为唯一的哲学基础,它们都坚持人与自然的统一、文明与生态的统一,而且这种统一就其本质来说,是人文而不是自然。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的不同仅仅表现在研究对象上。环境美学的研究对象是环境,而生态文明美学所研究的对象是人的一切生活。

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美丽世界,是环境美学、生态文明美学共同的目的。


五、生态文明美学的特质

美学是有诸多形态的,可以从它的空间与时间两个大的维度去看它的形态。这里,笔者提出一种新的兼顾空间与时间的分类法,这就是按文明分类法。按通常的说法,文明有史前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后工业文明和生态文明。不同的文明条件下有不同的美学。如今,从总体上说,人类文明已从工业文明走向生态文明。与之相应,一种新的美学形态——生态文明美学正在产生。

作为一种新的美学形态,生态文明美学主要有如下特点:

(一)生态文明美学以生态文明美为基本范畴

美,从根本上来说,表现为人与自然的统一;这种统一,可以理解为“共生”。之所以用“生”这一概念,是因为美的本质是对生命的肯定。生,有人的生,也有物的生。真正的美,应该是既肯定人的生,又肯定物的生,是为大生,这种大生即共生。共生具有生态的意味,但这种生态意味在不同的文明时期是不同的,这就涉及美的性质与价值问题。

1. 史前文明:

史前人类对自然抗争非常有限,其基本上靠大自然恩赐生存。史前人类的创造因为水平低下,被不少学者认为其创造够不上文明,要称文明也只能算是准文明。在这种情况下,生态与文明根本谈不上共生。这个时候,人类只能从生态的原始亲人性中获利。

原始宗教的迷狂、动物性的野蛮和原始人性的温情交织并融会在一起,构成了史前人类的审美心理。史前的艺术是史前人类审美心理的感性显现,它的内涵极其复杂;它是人类审美的渊薮,具有极其重要的本源性、原创性。

2. 农业文明:

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利用、改造水平,在农业文明时代是比较低下的。由于农业文明时代科学技术不够发达,人类改造自然的水平很低,因此,自然的生态平衡没有遭到根本性破坏,生态与文明能够实现最低程度的“共生”。

在这种背景下,自然对人具有神秘性。在精神上,人对自然更多的是崇拜,是迷信兼信仰的崇拜;其也是审美,诗意兼宗教的审美。

3. 工业文明:

工业文明突出贡献是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取得极大的成就,这种成就依赖于科学。正是因为这种认识,自然基本上被人揭开了神秘的面纱。这个时候,人类对自然的崇拜仍然有,但只是崇拜它的伟力。自然不再是人的图腾,不再是神明,人们不需要对它迷信。如果人们对于自然仅限于这种认识,其负面的影响并不会很严重;严重的是,人们利用高科技对自然实行前所未有的掠夺与改造,这种掠夺与改造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地球上自然生态平衡的破坏。

虽然工业文明通过高科技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实现了对自然的改造与征服,但从整体上、根本上看,这种改造与征服只是人类单方面受益,自然并没有受益,诸多生物品种由于人对自然过度开发而灭亡或濒临灭亡,自然界原本具有维系众多生命良性发展的生态平衡被打破。因此,生态与文明在工业文明时代不能实现真正的共生。

工业文明虽然也有人与自然相统一的美,但总体来说它的审美是病态的。

4. 生态文明:

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的必然产物,某种意义上说,生态文明是人类面对自然报复而不得不采取的无奈的自我救赎。

这个时期,人类重新审视与自然的关系,认识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从历史上看存在过三种状况:人对自然的屈服、人对自然的利用、人对自然的征服。这三种关系分别对应于史前、农业文明、工业文明。这三种关系中,唯独农业文明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共生,然而这种共生是低层次的。

新的文明——生态文明从某种意义上是对农业文明的回归,是对工业文明的否定,但从根本上讲,它是积聚了人类一切文明成果后所实现的新的创造。本质上,生态文明是文明与生态的共生、人与自然的双赢。其一,这种共生是建立在工业文明基础上的,是一种高层次的人与自然共生;其二,这种共生不是借助于手工劳动如农业生产而是借助于高科技来实现的;其三,这种共生是一种高收益的共生。于人,它不仅救赎人的生存,而且于人的发展创造了更大的空间,为人赚取了更多更大的利益;于自然,它同样是高收益的。由于它,被破坏的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不仅借生态文明得以恢复,而且创造出了更好的平衡,而这显然有助于自然界诸多生命的发展。

不同的文明创造出不同的美。就人与自然关系来说,不同文明时期,其审美本质也有所不同。具体而言,史前文明时期,注重的是原始自然生态的亲人之美;农业文明时期,注重的是生态与文明低层次的共生之美;工业文明时期,注重的是文明对生态顽强抗争的崇高与悲剧之美;生态文明时期,注重的是生态与文明高层次的共生之美——“太和”之美。

(二)生态文明美学具有很强的科学色彩

生态文明美学之所以具有很强的科学色彩,基于如下两点:

1. 生态文明建立在人对地球生态关系深刻认识的基础之上

地球生态关系长时期以来不为人重视,原因是它状态良好,没有给人造成麻烦。虽然一直有科学家在研究它,但研究的人不多,研究的深度不够,直到19世纪,它才成为一门科学。产生于19世纪中叶的生态学经历了描述性生态学、经典生态学和现代生态学三个阶段。其首先在自然科学领域内得到完善;到了20世纪,它突破了自然科学的范围而与人类学相结合。1922年,美国学者哈伦·巴洛斯首次提出“人类生态学”的概念。至20世纪下半叶,相继涌现出大批有关人类生态学的著作。人类生态学为生态文明学的产生开辟了道路。在20世纪与21世纪之交,又提出了生态文明概念。因为生态文明概念的提出,生态问题的研究进入新文明的创建内容之中,其影响极其巨大。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中国走在世界最前面。“生态文明”这一概念在中央文件中最早出现的时间是2003年6月25日,是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文件,提出“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关系国计民生的五大建设之中,这无论在中国,还是在世界,都是首次。自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首次提出将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各类场合有关生态文明的讲话、论述、批示超过60次。他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反复强调“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5]。2015年,在《人民日报》所公布的“十三五”规划的十个任务目标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首度写入五年规划。生态文明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其不仅仅是简单的环境保护问题或经济问题,也不仅仅是一个政治问题,而是因为一个新的时代——生态文明时代已经到来。

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所独有的审美观念,针对不断变化发展的文明形态,需要不同的审美视角来对待分析,而要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审美观,没有一定的生态知识、文明知识、生态文明知识是不成的。事实是,生态文明审美过程均伴有强烈的生态理性做指导。没有生态理性指导的审美,必然滑向惯常的审美上去,而惯常的审美多有反生态的东西。所以,生态科学在生态文明美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价值,其实际上成了生态文明美学的定海神针。

2. 生态文明美学所倡导构建的生态和谐具有强烈的科学内涵

美在和谐,这是一个最古老的美学命题,这一命题直接来自自然的启迪。远古人类深切感受到宇宙的和谐给人带来的利益,由衷地赞美宇宙和谐的美。

和谐观是发展的。农业社会所倡导的和谐是人向天和。在这种和谐中,人几乎谈不上主体性,其只是随从自然、遵从自然。工业社会所倡导的和谐,是天向人和。人过分地强调自身的主体性,提出对自然开战,扬言“征服自然”。生态文明时代所倡导的和谐是天人相和。所谓天人相和,强调的是自然向人生成与人向自然生成。这是一个相向而成的复杂系统,处于调控中心的是复杂的生态平衡关系。人处于这个复杂关系之中,需要有高度的理性做指导,这理性包括科学理性——对于复杂的生态平衡关系的深刻认识;包括道德理性——基于人类社会伦理和生态伦理相统一的道德选择;包括经济理性——有关人的利益、物的利益的统筹考虑;包括法律理性——各种与生态、自然、社会相关的法律的综合运用;等等。

审美所需要构建的生态和谐不只是人文性的,还是科学的;它不只是一种想象,还是一种现实。这种现实的和谐是合理运用科技特别是高科技的结果,它是人力与自然共同的创造,人力在其中起关键作用的是人的科学力。

(三)生态文明美学内涵的清晰性与边界的模糊性

生态文明美学的内涵是清晰的,它所研究的美与审美均兼有生态与文明两个因子,而且这两者需要发生关系,构成生态与文明的共生,但是,生态文明美学的边界又是模糊的,这种模糊,体现在如下两个问题上:

一是具体审美活动中生态问题的复杂性。一般来说,审美均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这种统一存在模糊性,它有多种可能性:生态与文明统一的可能性存在,但生态与文明不统一的可能性也存在。一切须具体分析,须启动生态学、文明学的专业理论与实践去做分析。然而,具体的审美活动中的生态问题是复杂的,人们不一定能在当下作出正确的理解和分析。

二是社会生态缺乏严格的科学规定。自然对象中的生态性,有科学的规定性,它的内涵是明确的,较少模糊性。但是,社会现象中的生态性就不是这样了。社会现象有客观性的一面,也有主观性的一面,对于其中的生态问题,人们对其的理解存在诸多不同。当社会现象进入生态文明的审美视界,它的意义有可能出现模糊,对其的理解因人而异。因此,对于社会现象,最好谨言生态。一定要言及生态,也必须做专业性的生态学的分析,而不是以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审美学的分析来代替。

生态文明美学在自然生态的审美上,其边界相对清晰,但这只是对具有一定生态科学知识的人如此。生态文明美学在社会生态的审美上,其边界相对模糊,这种模糊集中体现为不同的人对社会生态有着不同的理解。不过,我们不能因此否定社会生态的客观性、科学性。

生态文明美学的边界与人的活动相一致;人的活动达到哪里,生态文明审美就到达哪里,生态文明美学就到达哪里。

生态文明美学是一种新的美学形态,它对工业文明美学、农业文明美学不具全面取代性。虽然说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美,但那指的是标志性的美,并不是说一个时代只有一种美。正如在工业文明时代也有农业文明的美、猎采文明的美一样,在生态文明时代,也有诸多文明的美,只是作为时代标志性的美是生态文明的美。

与之相关,世界上存在诸多美学形态。作为时代标志的美学,它是历时态的,每个文明时代只有一种标志性的美学。生态文明时代的标志性的美学是生态文明美学,但除开标志性,它的美学形态是共时态的。生态文明时代可以有诸多的美学,其中就有农业文明的美学、工业文明的美学、猎采文明的美学。诸多的美学形态建构起良性的生态关系,共同为丰富人类的审美生活服务。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九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 阿尔·戈尔.濒临失衡的地球:生态与人类精神[M].陈嘉映,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5.

[3] 丹尼斯·米都斯.增长的极限:罗马俱乐部关于人类困境的研究报告[M].李宝恒,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173.

[4] 吕端兰,李长生.寂静的春天·译序[M]//蕾切尔·卡逊.寂静的春天.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1.

[5]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5月24日)[M]//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