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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望衡 | 国家美学的构建:周朝“三礼”与中国美学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5-03-03

摘 要先秦重要儒家学术典籍《仪礼》《周礼》《礼记》,后人号称“三礼”。三礼有一个中心,就是“礼”。三礼对礼的论述有一个根本点,就是强调礼立足于人情。礼不是用来治人的,而是用来养人的。养人不是统治好百姓,而是领导好百姓:不是让百姓受苦,而是让百姓幸福。养不只是让人民物质生活上不质缺,还要让人民精神生活上丰富。精神生活有着丰富的审美文化内涵,充分体现出那个时期人民对审美的认识与追求,其涉及审美胸怀的“天下”观、“生态”观,涉及审美理想的“中和”观,涉及审美主题的“礼乐”观,涉及审美疆域的人生观。三礼文化蕴藏着儒家美学的基本内容,是中华美学的重要源泉。三礼中所说的礼制虽然已经消失,但三礼的精神仍然在中华民族精神文化中存在,其审美意识更是化为中华民族集体意识,延续至今。三礼是中华民族的国家意识形态,它的美学思想是中华民族的国家美学。

关键词“三礼”(《仪礼》《周礼》《礼记》);儒家美学;“天下”观;“生态”观;“中和”观;“礼乐”观;人生观

作者简介:陈望衡,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学博士点创点学术领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优秀专家。曾任国际应用美学研究学会国际咨询委员会副主席、亚洲艺术学会副会长等职,应邀在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芝加哥大学、大阪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首尔大学、北京大学等大学讲学。从事美学研究多年,被誉为境界本体论美学的开创者、生态文明美学的开创者、中国环境美学的主要开拓者、中国美学史研究的领军人物。出版《当代美学原理》《文明前的“文明”》《中国古典美学史》《环境美学》《中国环境美学(英文版)》等学术专著40余种;在《中国社会科学》《人民日报》等报刊发表论文数百篇;担任中国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古代环境美学史”首席科学家;著作三次获中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各一次)。

文章来源:《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25年第1期


先秦重要儒家学术典籍《仪礼》《周礼》《礼记》号称“三礼”。三礼本是三种没有内在联系的书,但记述的对象都是周朝的礼,基本观点是相通的。三书所记各有侧重:《仪礼》重在记录战国以前贵族生活中各种礼节仪式;《周礼》记述了周朝三百多种职官,通过陈述各种职官工作,展示周朝社会的结构;《礼记》则主要阐明礼的作用与意义。三书在汉代均取得“经”的地位,列为官学,被后世儒家尊为经典,成为儒学的重要来源。因为儒学一直是中华文化的主流,是国家意识形态与上层建筑的理论依据,因此,它的地位超出儒家学派,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中华民族的国家体制及国家观念体系。三礼中有着丰富的审美文化内涵,其一部分已经显现为美学思想,大部分则为美学矿藏,是中华民族国家美学的主体。


审美胸怀(上):天下

三礼对礼的论述有一个根本点,就是强调礼立足于人情。礼不是用来治人的,而是用来养人的。《礼记·礼运》云:“故圣王修义之柄,礼之序,以治人情。故人情者,圣王之田也。修礼以耕之,陈义以种之,讲学以耨之,本仁以聚之,播乐以安之。”人情,指人性以及与人性相关的全部需求。《礼运》将人情比作圣王之田,圣王行礼是种田,田中的作物就是人美好的生活,其反映了周公制礼的初衷并不是治人,而是养人;不是统治好百姓,而是领导好百姓;不是让百姓受苦,而是让百姓幸福。

三礼就是这样立足于中华民族的“人情”,深入地论述了中华民族的社会理想,可以说其是“中国梦”的最早论述。

(一)夷夏一家

《礼记·王制》篇云:

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日狄鞮,北方曰译 。

这段话中的“中国”指中原地区。中原地区与四周的夷、蛮、戎、狄合成“五方”。五方就是中华民族,其活动的区域就是周朝的版图、当时的中国。夷、蛮、戎、狄的生活方式不同。饮食上有的不火食,有的不粒食(不饭食);衣着上,有的被发文身,有的被发衣皮。五方的人民虽然“言语不通,嗜欲不同”,但都有“达志”即表达自己心愿的要求,都想“通其欲”即沟通大家的欲求。这就需要翻译,这翻译称呼不同。东方称之为“寄”,南方称之为“象”,西方称之为“狄鞮”,北方称之为“译”。

五方人民的生活理想是相同的,即“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概括起来就是安居乐业生活美满。他们本是一家人,也应成为和睦的一家人。

(二)天下为公

《礼记·礼运》云:

孔子曰:“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已。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埶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

这段文字清晰地描绘出中华民族的社会理想。这个理想的基本点是“天下为公”。其具体可以分为九个层面:国家层面,要选贤任能,讲公平;社会层面,要讲信修睦,重诚信;个人层面,不是只尊敬自己的父母,也不是只爱护自己的儿女,对待各色人等都要讲仁爱。

公平、诚信、仁爱三者都具备了,社会就安定和谐了。这样的和谐社会孔子称之为“大同”。“大同”也是中国梦的表述,较之“大顺”“大同”,其影响更为深远。

《礼记》中的理想社会综合了人与人、人与环境的诸多和谐关系,其展现出来的是美:

言语之美,穆穆皇皇;朝廷之美,济济翔翔;祭祀之美,齐齐皇皇;车马之美,匪匪翼翼;鸾和之美,肃肃雍雍。

中华民族心目中的社会美,如此的辉煌、雄壮、美妙,激起人们无限地向往,为之奋斗不息!


审美胸怀(下):生态

生态是当代概念,但不等于说生态问题当代才存在。从现有的史料来看,至少在周朝时它就受到了统治者的关注。这一点,在《礼记》中得到突出的显现。《礼记》没有生态概念,但有着可贵的准生态意识。

(一)生态禁令

《曲礼》篇云:

国君春田不围泽;大夫不掩群,士不取麑卵。

这话是说,君主春天田猎不将泽地(此指猎场)四面包围起来;大夫打猎不将猎物一网打尽;士打猎不捕幼小的麋鹿,也不掏取鸟卵。在《王制》篇,重申了这些规定:

天子、诸侯无事则岁三田:一为干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无事而不田,曰不敬;田不以礼,曰暴天物。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獭祭鱼,然后虞人入泽梁。豺祭兽,然后田猎。鸠化为鹰,然后设罻罗。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昆虫未垫,不以火田,不麑,不卵,不杀胎,不殀夭,不覆巢。

田猎的礼很多,除了“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外,时令也有规定:正月里水獭捕鱼,将鱼铺在岸上,好像在祭祀,只有这个时候,虞人才可以进入水域来捕鱼;九月里豺捕杀野兽,将猎物陈列在四周,好像在祭祀,只有这个时候,猎人才可以进行秋猎;八月鸠鸟化成鹰,只有这个时候,猎人才可以下网罗捕鸟。不到冬天昆虫蛰居地下,人们不能放火烧山,驱杀野兽。另外,还规定凡猎均要留有余地:不能捕杀幼兽,不能探取鸟蛋,不能杀害怀胎的母兽,不能杀害刚出生的小鸟兽,不能拆毁鸟巢,等等。

所有这些禁令,均具有生态保护的意义。

(二)生态监管

周人有很强的环境保护意识,不仅制定了诸多环境保护法令,而且设置了专门人员负责管理环境,比如山林管理:

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物为之厉而为之守禁。仲冬斩阳木,仲夏斩阴木。凡服耜,斩季材,以时入之。令万民时斩材,有期日。凡邦工入山林而抡材,不禁。春秋之斩木,不入禁。凡窃木者,有刑罚。

“山虞”是看管山林的人,其职责是掌管有关山林的政令,为山林物产设置“厉”——使用的章程,并且守住好禁令。具体来说,仲冬时节可以砍伐阳木(山南边的树木);仲夏时节则砍伐“阴木”(山北边的树木);造车制耒,可砍伐“季材”(生长年限较短的树木),不过也只能根据时令来砍伐。民众用材,只有规定的时日才能进山;国家有需要,可以不按规定的时日进山。春秋两季伐木,不能进入禁山。盗伐树木者,必遭刑罚。

与“山虞”工作类似的有“泽虞”。山虞负责山林的管理与保护;泽虞则负责沼泽湖泊的管理与保护。周朝对于川泽的管理也很重视,设有“川衡”一职。川衡的工作主要是:“掌巡川泽之禁令而平其守。以时舍其守,犯禁者执而诛罚之。祭祀、宾客,共川奠。”

“川衡”是掌管巡视川泽的官员,相当于当今的“河长”。川衡的工作有三项:一是巡视并掌管有关川泽的禁令。根据时令,或开放或禁守川泽中的资源。二是掌管赏罚大权。若有犯禁者,要拘捕,并处以惩罚。三是国家举行祭祀或招待宾客时,要供给川泽中的水产品。

对于打猎、采矿、放牧等生产活动,周朝有严格的政令:

迹人:掌邦国之地政,为之厉禁而守之。凡田猎者受令焉。禁麑卵者与其毒矢射者。

丱人:掌金玉锡石之地,而为之厉禁以守之。若以时取之,则物其地,图而授之,巡其禁令。

牧人:掌牧六牲而阜蕃其物,以共祭祀之牲牷(quan,角体完具而毛纯色的牲畜)。

“迹人”是掌管国家猎场政令的人。打猎同样有禁令。严禁捕杀幼兽,掏取鸟卵,严禁用毒箭捕猎。“丱人”掌管采矿场的职员。他要为采矿设置种种禁令,守护好矿藏。禁令强调采矿前要有勘探并绘制好图,严禁胡乱开采。“牧人”既要管牧养的事,又要管保护草原的事。牧人还要负责为祭祀提供角体完备、毛色纯正的牲畜。

设置专门的行政人员,对资源、环境实行严格的生态监管,周朝的这种做法对于当今的生态保护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三)礼及生态

《礼记•祭义》云:

曾子曰:“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夫子曰:‘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孝有三:小孝用力,中孝用劳,大孝不匮。思慈爱忘劳,可谓用力矣。尊仁安义,可谓用劳矣。博施备物,可谓不匮矣。

这段文字同样将破坏生态的行为提到违背礼的高度。与《曲礼》《王制》谈保护生态不同,这里,它着重谈从自然获取资源的适时性。曾子说,树木要根据一定的时节伐取,禽兽要根据一定的时节捕杀。这里最重要的是曾子引孔子的一句话:“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将破坏生态的行为提升到“非孝”的高度。众所周知,孔子曾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孝的最高义是传承血脉。断树、杀兽,如不以时,树就不能生存了,兽就不能繁殖了。就是说,它不仅摧残了一个具体的生命,还断绝了一个物种。物种之不存,不就与人之无后一样吗?孔子的这一看法接近当今的生态理念,是极为可贵的。珍惜良好的生态,保护珍稀的物种,目的还是为了人类,因为人类与其他生物命运相共。曾子“博施备物,可谓不匮矣”——与当今的“可持续性发展”观念完全一致!

(四)准生态文明意识

《礼记》的“中庸”篇,有一段脍炙人口的话:

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诚”是先秦儒家非常看重的一个概念。诚即为真实的存在,说“诚”为“天之道”,是说天是真实的存在。说“人之道”是“诚之者”,是说人应效法天,真实地生存着。

文章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能尽人之性。”这一观点隐含着生态文明思想的胚胎。生态与文明的统一创造了一种新的美——生态文明美。尽管《中庸》中有关生态文明的论述不具自觉性,只能说是准生态文明思想,但在距今两三千年前就能提出这样的思想,是非常可贵的,其对当代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天下、生态、家国,虽然均不是审美概念,但却是审美的视界、审美的胸怀。


审美理想:中和

《礼记》中《中庸》篇提出的“中庸”一说,不仅具有哲学的、政治的、伦理的意义,而且还具有美学的意义,它建构了中华民族审美理想的核心观念--中和观念。

《中庸》云: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这段文字提出一个重要的美学范畴——“中和”。中和由“和”与“中”两个概念构成。

先秦的经典喜欢将“和”与“同”进行比较,比较的目的是强调和不是同。它们认为,同是同一反复,虽然有量的增加,但没有质的变化,而和,则是多元统一。量的变化不具重要意义;和则因为创造新质,故具有重要意义。故先秦的经典作家均重视和。《左传·昭公二十年》说“和如羹也”。羹完全是新食物,是水与众多食材在定温度下的产物,不是水或哪一种食材量的叠加。《左传》说得好:“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美好的音乐也这样:“若琴瑟之专壹,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

在先秦经典中,和是一个重要的哲学范畴,当用之于做人,则是君子与小人的区别。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当用之于艺术,就创造了美。

《中庸》云: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达道,通达之道,成功之道,不仅是真道,也是善道,还是美道。

和道为什么能成为真善美统一之道?这就涉及“中”了。中有多种意义,不同的用法均能推导出一种美学观念来。

(一)心中

上段引文中言“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此“中”为心中。人心中蕴藏着各种思想与情绪,只是蕴藏在心中是不能作出善恶美丑的评价的,只有发抒出来才有善恶美丑之可言。

(二)中节

心中的喜怒哀乐要怎样发抒才是善的、美的呢?——要“中节”。此“中”为动词,意为合。“节”这里指“道”,只有合道的喜怒哀乐才是善,才是美。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性为天命,道为率性。原生的性是野蛮的,它需要教化,只有经过教化的天性才是道。如此说来,人之美来自天性与教化二者,既是自然的,也是文明的,是自然与文明的统一。

中节的实质是遵道,《中庸》载孔子语:“君子遵道而行。”当“中节”被理解成“合道”“遵道”中和之美的内涵就是道,中和之美即闻道之美。

(三)中庸

《中庸》云:

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中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

“中庸”,由中与庸两个概念组成,应该说,是两个概念内容的有机组合。就《中庸》而言,“中”可以做如下理解:

一是中间。《中庸》云“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

二是中立。《中庸》云“中立而不倚”。

孔子是主张中庸的,但孔子对于“君子中庸’有重要的补充:“君子而时中”。“中”,在这里指正确的立场与原则。“时中”就是时刻注意守住这个正确的立场与原则。因此,孔子主张中庸,不是抹杀是非善恶美丑的区分,不是和稀泥。他说的“中”,就是正。

“庸”有多种解释,笔者取“平常”这种解释。平常之理值得推崇吗?在《中庸》的作者看来。非常值得。首先,平常之理是自然常态的反映,常态即规律,即真理。所有的人都知道,生活在常态之中是幸福的。

在“中”之后加上“庸”,并不是说存在两种道——中道和庸道,只是强调道有两种品性:中正与平常。中庸是一种道,简称为中道可,简称为庸道亦可。

“中和”概念还体现了阴阳、刚柔的辩证关系,这种关系正是自然界活力之所在、生命力之所在、强大之所在。

《中庸》中有一段话很好地说明了这一问题:

子路问强,子曰:“南方之强与?北方之强与?抑而强与?宽柔以教,不报无道,南方之强也,君子居之。衽金革,死而不厌,北方之强也,而强者居之。故君子和而不流,强哉矫;中立而不倚,强哉矫;国有道不变塞焉,强哉矫;国无道至死不变,强哉矫。”

子路问孔子什么是强?孔子列举了两种强,予以对比。一是南方之强,一是北方之强。南方之强,强在内,外则是宽、柔;南方重教化,重精神感召。北方之强,强在外,枕戈待日,寝不卸甲,硬扛到底,死而无悔。孔子认为,南方之强是君子之强,北方之强是强人之强;前者是文明之强,后者之强是野蛮之强。

将这两种强从哲学上来做分析,则发现南方之强,是“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弱中寓强,柔中藏刚,先退后进,后发制人。一句话,是中和。北方之强,是一味地刚,没有弹性,没有回旋,没有后劲,不是中和。

《礼记》认为,中和才是强者之道、前进之道、发展之道、希望之道。中和既是中华民族的社会理想,也是中华民族的审美理想。


审美主题:礼乐(上)

三礼所建构的国家美学的主题是礼乐。礼乐既是国家行政体系,也是国家的意识形态,全面而又广泛地统治、渗透、影响着全国人民的精神生活包括文艺生活。

(一)礼:以政治为体辅之以审美

礼不只是思想观念,还是具体的活动,这具体的活动,称之为仪。仪具有形式性,因此,礼也具有审美性。作为礼的形式的仪,它要求体现出礼的等级性。礼的核心是等级制,国家最高权力在周天子,以下的诸侯国分为五个等级即公、侯、伯、子、男。它们的都城、宫室、仪仗、衣着均有着重要区别。王在各种不同的礼仪场合的着装在礼制中是有具体规定的。大裘是天子祭天的服饰。大裘上衣上画有日、月、星、山龙、华虫(有色的羽虫)等花纹,下裳绣宗彝zongyi(虎、长尾猿猴)、藻(藻类植物)、火、粉米(白色米形绣文)、黼fu(黑白相间的花纹)、黻fu(青黑相间的花纹)等花纹。

“三礼”对礼的论述有一个根本点,就是强调礼立足于人情;礼不是用来治人的,而是用来养人的。《礼记·礼运》云:

故人情者,圣王之田也。修礼以耕之,陈义以种之,讲学以耨之,本仁以聚之,播乐以安之。

这段话,突出情感地位,重视以情感人,以情育人,并且目的是向百姓传播快乐,这明显具有审美的意义。礼虽然仪式繁琐,规矩很多,但行礼之人是投入了真感情的。对于情的表现形式,礼做了一定的规定,这叫着节情。节情强调符合礼制,其既反对不达情,又反对滥情。

《礼记·檀公上》还记录了一个节情的故事:

子夏既除丧而见,予之琴,和之而不和,弹之而不成声,作而曰:“哀未忘也,先王制礼而弗敢过也。”子张既除丧而见,予之琴,和之而和,弹之而成声,作而曰,先王制礼,不敢不至焉。

子夏、子张两位都服丧后来看孔子,孔子都让他们弹琴。子夏弹琴,不和谐,不成声。子张弹琴,和谐,成声。两人都做到了节情,只是子张是从心底里做到节情的;子夏没能从心底做到节情,但形式上做到了节情。两种节情,在合礼上都没有问题,但在审美(弹琴)上差别就大了:前者(子夏)不和谐,不成声,无美;后者(子张)和谐,成声,有美。

这里透出的美学道理是深刻的,它说明情感与艺术美有一种特殊的联系:艺术固然需要情感,它是情感的体现,但此情感是需要经过整饬的,这整伤就是节。节,不只是节省,还有提纯、恰当等多种意思。

(二)乐:以审美为本服务于政治

乐在周朝指以音乐为核心的表演艺术,这套艺术也归礼统制,因而具有强烈的政治性,但它的本是艺术。《诗经》中的诸多诗,本就是民歌,是百姓们娱乐的方式,它的美产生于百姓们的娱情悦性之中,自有根基,与政治无关。周朝统治者为了了解民情,实施采风制度,搜集民歌。民歌搜集上来后,一是加以改造,改造当然有艺术的加工,但更多的是政治内容渗入。从事此项工作的儒家知识分子配合统治者的需要,对诗的主题加以阐发,引向为政治服务的道路。所以,乐的性质是以审美为本而服务于政治。

乐的审美体系主体是乐,有乐必有舞。《周礼·春官宗伯第三》载:“大司乐:……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罄、大夏、大濩、大武。”云门、大卷,黄帝乐舞;大咸,尧之乐舞;大罄,舜之乐舞;大夏,禹之乐舞;大濩,汤之乐舞;大武,武王乐舞。乐,还有乐语,乐语就是歌词。

乐的政治功能主要体现在乐德上。《周礼·春官宗伯第三》载:

大司乐:••••••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祇zhi(恭敬)、庸、孝、友。

德是政治的基础。中国古代治国,基本原则是德治。这种治国方式,始于周朝。《周礼》说的六种乐德分别见出一种行动规范:“中”,忠诚;“和”,和顺;“衹”,恭敬;“庸”,恒常;“孝”,孝敬;“友”,友爱。这些伦理道德是乐的政治功能的基础。

乐的政治功能集中体现在乐语上,乐语为歌词,即诗。诗以语言为体,语言基本功能为说事陈情,说事陈情中有审美,也有政治。《周礼·春官宗伯第三》有载:大司乐……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兴”,以物譬事;“道”,以古导今;“讽”,默记涵咏;“诵”,节奏朗诵;“言”,直说其事;“语”,回答提问。这些都是诗的表现手法,表现手法不可能离开表现的内容,因此,每一表现手法中都有诸多的涉及政治的内容。更重要的是,知识分子赋予了本为民歌的诗诸多重要的政治内涵,如此,就差不多每首诗都成了政治诗。

周朝的礼仪场合均有乐配合。《仪礼·乡饮酒礼》中记载,饮酒宴会上的乐表演有好几个层次:第一层次,有乐工四人表演,其中鼓瑟者二人。他们演唱的是《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第二层次,吹笙者登场,他们吹奏《南陔》《白华》《华黍》。第三层次,歌唱与吹奏交替进行,歌唱《鱼丽》,笙吹《由庚》;歌唱《南有嘉鱼》,笙吹《崇岳》;歌唱《南山有台》,笙吹《由仪》。最后层次,歌乐合一,演唱的是《周南》中的《关雎》《葛覃》《卷耳》,《召南》中的《鹊巢》《采繁》《采苹》。最后,乐工向乐正报告“正歌已齐备”。所谓“正歌”就是符合礼仪之正的歌。

这种表演中融合文学(诗歌)、音乐、舞蹈三个部分的内容,这种形式的表演可以说是世界最早的交响乐。周朝礼仪活动中的乐表演,只能说是巨审美。人们处在这样五光十色的音乐所包围的场合,就好比处于音乐的汪洋大海之中一样,全身心都被排山倒海的乐浪所征服,怎能不彻底地为礼所折服呢?


审美主题:礼乐(下)

礼与乐二者在功能上有区别:一者以政治为本兼有审美;一者以审美为本而兼政治。两者具有十分自然的互补性与共融性。

关于礼和乐的互补性和共融性,“三礼”中有很多论述,其中以《礼记·乐记》说得最为透辟。这里,我们主要介绍这篇文章对于礼乐关系的阐述。

(一)礼与乐具有统一性

1.礼与乐性质上相通

《乐记》立足于人心中理与情的关系来说明礼与乐二者的相通性。人的心理活动,不外乎理动、情动。人有两种思维方式:一是理性思维;二是情性思维。前者主要倾向于客观性,主要活动方式为客观分析;后者主要倾向于主观性,主要活动方式为主观反应。两者有分工,也有合作。合作在于它们具有相通性,相通性则立足于对事物与自身关系的认识和随之而来的反应。

礼与乐两种统治者用来统治的工具与人均具有密切的相关性,它们均作用于人心中的理与情。乐的本质为情,但兼有理。《礼记·乐记》第一篇《乐本篇》云: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

这段文字认定音乐的内容是情感。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界定,据此可以将作为艺术的音乐与非艺术的其他声音如语言区别开来了。“情感”是音乐的内容,但光有内容还不是音乐,情必须外化为声。一般的声如哭声、笑声均可看成情的外化,但不是音乐。音乐的“声”需要成“文”。“成文”就是秩序化、修饰化、审美化,其中有理的作用,理中有礼。

礼的本质为理,但兼有情,也讲究情;理讲究规范、程序,一点也不能乱,但理毕竟管的是人际关系,人际关系怎么缺得了情?因此,“三礼”关于理的论述也要极力说明此礼与情的关系。比如上面说到的“守丧”。守丧诚然是一种礼,对于如何守丧有诸多具体规定。至于为什么要这样规定,也涉及情感。关于子为父母守丧三年的丧制,孔子如此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论语·阳货》)是啊,哪个生下来就会走路的?都离不开父母之怀、父母之爱啊!三年之丧,虽然是强制性规定,却也合乎人情啊!

2.礼与乐功能上相通

乐主美利善,功在人,利在国。《礼记·乐记》以大量篇幅是谈音乐的社会功能,主要有“通伦理”“善民心”“移风易俗”“率神而从天”“声音之道与政(政治)通矣”等。

礼主善兼美,功在国,利于人。礼主要功能是治国安邦,但礼的形式感、情感性,对于人的修身养性有好处,甚至也有一定的娱乐功能。前面我们介绍的乡饮酒礼,那样辉煌的场面,那样动人的音乐,处于其中的人哪一位不会感受到其中的美呢?

(二)乐与礼的互补性

乐与礼在性质上相通,在功能上相助,但它们的主要功能有不同。虽然不同,但这种不同不构成对立,而构成互补。

《礼记·乐记》云:

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礼义立,则贵贱等矣。

《乐记》认为,礼乐为治国的两手,乐主要管和同人情,讲和谐,讲团结;礼主要管区别贵贱,讲等级,讲秩序,讲分别。两手各有其用,互相配合,就能达到政权稳定、人民安乐的目的。礼乐之学,既是政治之学,又是审美之学,它们的最高统一形式是治国乐民。

《礼记·礼运》篇说:

故治国不以礼,犹无耜(si)而耕也;为礼不本于义,犹耕而弗种也;为义而不讲之以学,犹种而弗耨也;讲之于学而不合之以仁,犹耨而弗获也;合之以仁而不安之以乐,犹获而弗食也;安之以乐而不达于顺,犹食而弗肥也。

这里,将治国也比作种地,礼是种地的耜(si)。耕地以耜,治国以礼。礼的实现为四个阶段:为义,合仁,安乐,达顺。四个阶段中,第一阶段的为义和第二阶段的合仁可以统称为致善,只是义侧重个人规范,仁侧重于社会规范。第三阶段的安乐强调心理快乐,第四阶段达顺强调心境平和,可以统称为审美,顺据真立善臻美,为治国的最高境界

《礼记·礼运》还说:

四体既正,肤革充盈,人之肥也。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家之肥也。大臣法,小臣廉,官职相序,君臣相正,国之肥也。天子以德为车、以乐为御,诸侯以礼相与,大夫以法相序,士以信相考,百姓以睦相守,天下之肥也。是谓大顺。

这段仍然在说顺,用的比喻是人体发育,健康的人体是“肥”——健壮。文章说“四体既正,肤革充盈”——四肢正常,肌肤丰满,这就叫作“肥”。由此导出了三肥:

“家之肥”——家庭和睦,家业兴旺;

“国之肥”——君正臣廉,法制井然;

“天下肥”——天子有德,诸侯有礼,人人讲信,社会和谐。

文章说这就叫“大顺”。

如何实现大顺?靠德和乐。文章将天子治国比喻为驾车出行,德为车,乐为驭手。德在这里指礼,德乐配合就是礼乐配行。文章认为,这就可以实现国之大顺。

大顺就是中国梦。

(三)礼和乐合于天

《乐记》将“乐”“礼”及其关系推至“天人合一”的高度:

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万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

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

《乐记》把“礼”这种人类社会的秩序看成天地自然的秩序,把“乐”这种人类社会所创造的情感和谐看成天地自然的和谐。于是,礼和乐就具有无限的权威性、神圣性。

周朝创立的礼乐文化经过儒家的不断完善,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的主体。礼乐之学,既是政治之学,又是审美之说,它们的最高统一形式是治国。

中国最早成系统的美学——礼乐,一登上历史舞台,就不仅成为审美的圭臬,也成为治国的法宝以礼乐为核心的中华美学就这样成了国家的美学,而礼乐也就成了国家美学的主题。


审美疆域:人生

审美的疆域到底是什么?按西方美学史的理解,是艺术,而在中国美学,它不只是艺术,它的疆界是人生。

中国儒家理解的人生,在《礼记·大学》中有着最简明的概括: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

将这段话中的关键词连缀起来,就是格物一致知—诚意一正心一修身一齐家一治国—平天下。

这是一个完整的人生过程。之所以将它看成美学的疆域,是因为其中任何一个阶段都体现出审美的意识:(1)格物。格物需要与物接触,物是有形象的,必然作用于感知,进而达于情感。花开令人喜,叶落让人悲。喜怒哀乐中必然有着审美的存在。(2)致知。致知是格物的目的。认识过程的第一阶段为感知,接着是情感,最后才是理智。这个过程有两种逻辑在参与致知:一是审美逻辑,表现感性(含情感)直觉;一是科学的逻辑,表现为理性推断。(3)诚意。庄子云“不精不诚不能动人”。动人,就是审美。(4)正心。心正不只是理正,还要情正。正理与正情之统一方为正心,正情中就有审美调控。(5)修身。正心的产物是修身。修身不只是有德育、智育、体育,还有美育。(6)齐家。家齐在家和,家和有多利内容,其中有情感上的和谐,情感的和谐具有美学意义。(7)治国。治国的手段有刚性、柔性两手。刚性为法治,柔性为美治,德治居中,调节着这两者。(8)平天下。平天下需要天下胸怀,这就是《礼记》所倡导的“天下为公”。“天下为公’的精神境界无疑是至真至善至美的境界。

这种人生,《礼记》称之为“大学之道”。大学之道的逻辑过程如上,而其精粹为“三在”“六字”。

“三在”为:“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明明德”,重在明。人皆有德性之端,如孟子所云“人性善”,但如果不努力彰明(包括培育)德性,德性就可能被压抑,被毁损。因此,“明”就显得特别重要。明是阳光,是春风,是化雨,也就是美。“明明德”强调以美成善。

“亲民”,程颐认为当作“新民””。此说甚是。“新民”与“明明德”相应,正是因为“明明德”才让民“新”。此“新”首先指精神面貌新、思想观念新,其由内到外,影响到人的外在形象、风度、言行。因为“新”,人整个地变善了,也变美了。

“至善”,善具有一定的约束性。善人虽然具有一定的自觉性但没有达到自由境界。由善进到“至善”就不同了;此时,外在善规转化为内在的心志,善的约束性就不存在了,行善的自觉转变成行善的自由,行善的责任感转变为审美的愉悦感,行善后的高尚感转化为超功利的美感。

“六字”中的“知”“定”“静”“安”“虑”“得”中最为关键的是“定”。定是心定,心定体现为对于功利的超越,用道家哲学话语来说就是“无”。“无”不是说什么都没有,而是指超越——对功利的超越,这种超越具有审美性。《庄子·田子方》有“宋元君将画图”的故事。故事中的画家,虽然是受君王之令作画,但他不像其他画家那样小心翼翼,生怕画不好,影响前程,而是“既不怀庆赏爵禄”,也“不怀非誉苦逼的巧拙”。一句话,将功利抛在身后。宋元君得知这种情况后夸奖道:“真画者也”。《礼记·大学》“六字”中的“定含有真画者的那种审美超越性。心定必然心净。心净,真善美就都进来了,在现实人生中必有大利。此利借《周易》的概念,为“美利”。《周易》云“美利利天下”。

《仪礼》《周礼》《礼记》不是美学著作,也不是哲学著作,而是中国古代的政治学。礼学作为中国古代的政治学全集,维护的是国家的长治久安,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需要诸多学说参与,美学也就必然地被囊括于其内。礼学中的美学核心问题是礼乐关系问题,其中乐学最具美学意义。《礼记》中的《乐记》就这样成了先秦美学的大本营。如果说儒家美学的主体是礼乐美学,那么,礼乐美学的源头在“三礼”之中。不过美学问题不只是礼乐问题,它涉及人的精神和物质的方方面面。“三礼”对于它们的概括和表述,有些成了美学观点,有些尚只是美学矿藏。作为中华民族进人文明时代最早的文字著作,“三礼”不仅成为中国文化主流学派——儒家学派的重要理论基础,而且广泛地影响包括道家、佛学在内的其他文化学派,成为中华民族国家的意识形态。“三礼”中的美学思想包括美学观点美学矿藏,也同样不归属于任何学派,它是中华民族的国家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