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学术研究  >  学术成果  >  正文

周可 汪信砚:马克思、恩格斯的“卡夫丁峡谷”跨越论新释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0-10-13

摘 要:

“卡夫丁峡谷”跨越论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晚年对俄国农村公社的性质和俄国社会发展道路的共同探索。这一探索始于恩格斯,并且由恩格斯在马克思逝世后作了进一步深化,前后经历了三个阶段。对这三个阶段的代表性文本的解读表明,尽管存在视角和侧重点方面的差异,但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俄国跨越“卡夫丁峡谷”问题持共同的立场和看法。他们都认为,俄国农村公社不仅具有广泛性,而且兼具原始的共产主义因素和落后的生产力特征;俄国民粹派人士试图依靠俄国自身力量来保留俄国农村公社的想法带有空想性质;俄国革命和西欧无产阶级革命是俄国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必备条件。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的“卡夫丁峡谷”的跨越论,揭示的是俄国社会发展道路的理论可能性而非现实可能性。

关键词:跨越“卡夫丁峡谷”问题;俄国公社;俄国社会发展道路


马克思晚年关于俄国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问题的思考涉及俄国农村公社的性质和俄国社会发展道路等问题,对这一问题及其意义的研究曾经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引起学术界的热烈讨论,并且持久不衰。从现有文献来看,恩格斯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比马克思更早、更久,留下的相关文本也更多。因此,在讨论马克思晚年所思考的跨越“卡夫丁峡谷”问题的过程中,恩格斯的相关研究逐渐受到关注,进而引发了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跨越“卡夫丁峡谷”问题上的观点异同的争论。在国外学者如诺曼·莱文看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俄国农村公社持有不同的看法,这一差异反映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历史观上的“多线发展论”和“单线发展论”。而国内学者大多主张,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一问题上的看法以马克思的观点为代表;两人的观点虽有差别,但这些差别互为补充,它们在本质上是一致的,特别是都肯定了俄国跨越“卡夫丁峡谷”的现实可能性。我们认为,现有研究仍然留下了较大的阐释空间。只有全面梳理马克思和恩格斯论述跨越“卡夫丁峡谷”问题的代表性文本,才能辨析两人的观点异同,厘清其中的关键概念,把握他们共同提出的“卡夫丁峡谷”跨越论的实

1881年,俄国女革命家查苏利奇致信马克思,询问他对俄国农村公社可能的命运和世界各国都要经过资本主义生产各阶段的史必然性问题的看法。随后,马克思在回复查苏利奇的书信草稿中,使用了象征古罗马军队战败受辱的“卡夫丁峡谷”来比喻资本主义制度所造成的灾难。在马克思主义语境中,“卡夫丁峡谷”就成为探讨东方社会发展道路与资本主义制度之间关系的专门术语。实际上,如果以俄国社会为主要考察对象,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那里,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始于恩格斯,并且由恩格斯在马克思逝世后作了进一步深化,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的研究以1875年恩格斯的《论俄国的社会问题》及其“导言”和1877年马克思的《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为代表。1874年至1875年间,针对欧洲工人运动和民主运动中出现的新趋势,恩格斯在德国社会民主党人的报纸《人民国家报》上陆续发表了后来题为“流亡者文献”的一组文章。在前三篇文章中,恩格斯结合当时的新闻报道,讨论了波兰人的民族解放运动、巴黎公社后的法国流亡者中的布朗基主义、俄国革命者中的巴枯宁主义及其对德国工人运动的影响。恩格斯的第三篇文章不仅揭露了在伦敦出版的俄文杂志《前进》的折衷主义立场实际上是对巴枯宁主义的妥协与让步,而且着重批评了《前进》杂志所认可的所谓的著名作家特卡乔夫,称其重复巴枯宁主义者的“随时准备起义”的革命观点,是“一个幼稚的、极不成熟的中学生”,“胸怀壮志却一事无成”。这篇文章遭到了特卡乔夫的回击,他很快发表了致恩格斯的公开信。于是,恩格斯在收入这组文章的第四篇文章和第五篇文章即《论俄国的社会问题》中对特卡乔夫的公开信进行了答复。按照恩格斯的区分,第四篇文章针对的是特卡乔夫公开信的“私人部分”,主要从性格、智力和知识等方面论证了特卡乔夫的不成熟,批评特卡乔夫急于发动社会革命却又反对文字宣传、热衷密谋活动却又缺乏实际行动、对社会革命后的制度的描述也限于空想;第五篇文章所针对的则是特卡乔夫公开信中对俄国社会和俄国革命的认识,它从俄国社会现状出发,阐明了恩格斯与特卡乔夫和赫尔岑等民粹主义者之间的根本分歧。

1861年,俄国沙皇亚历山大二世颁布了废除农奴制的法令,宣布所有农奴都是自由的,并且将农奴耕种的土地在农奴和贵族之间进行分配。这一改革加速了俄国农村公社的解体和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恩格斯和特卡乔夫都承认这一显而易见的事实,即“俄国农民在摆脱农奴从属地位以后的处境已经不堪忍受,不可能长久这样继续下去,而仅仅由于这个原因,俄国革命正在日益迫近”。然而,对于俄国革命的性质、物质基础和实现方法,两人的观点有着根本的对立。

在特卡乔夫看来,俄国目前没有城市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所以能够比西欧国家更容易实现社会主义革命。恩格斯根据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指出特卡乔夫对社会主义革命缺乏正确的认识。在恩格斯看来,社会主义革命本质上是无产阶级战胜资产阶级的革命,因而不可能在缺少这两大阶级的前提下发生因为阶级差别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现代资产阶级的出现代表着生产力发展到较高阶段,并且为消除阶级差别奠定了物质基础。“资产阶级正如无产阶级本身一样,也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一个必要的先决条件。因此,谁竟然肯定说在一个虽然没有无产阶级然而也没有资产阶级的国家里更容易进行这种革命,他就只不过是证明,他需要再学一学社会主义初步知识。”

特卡乔夫之所以认为在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力量薄弱的俄国能够实现社会主义,是因为俄国存在着劳动组合和公社土地所有制。对此,恩格斯展开了较为深入的分析。恩格斯指出,劳动组合在俄国的普遍存在说明了俄国人民有着强烈的联合愿望,不过,它并非俄国所特有的,而是广泛存在的简单协作形式,其重要特征是起源于血族关系的“组合成员们彼此负有团结一致对付第三者的责任”。恩格斯认为,俄国已经出现的工人劳动组合具有临时性、行业性和自发性的特征,大多已成为资本家剥削雇佣工人的工具;而这种自发的、不发达的合作社形式无法与独立经营大工业企业的现代合作社相提并论。因此,“如果它不继续发展的话,那它一同大工业发生冲突就必然要遭到灭亡”。至于俄国的公社所有制,虽然被特卡乔夫和赫尔岑等视为俄国人具有集体所有制的思想观念从而比西欧各国人民更接近于社会主义的现实依据,但这种土地公社所有制同样有其广泛性和落后性。它也曾经广泛存在于许多民族的低级发展阶段,并部分地残留于印度和德国等国家。它在西欧被逐渐消除,主要是因为其阻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而俄国本土保存至今的公社所有制,根源于俄国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关系的不发达。俄国公社所有制的落后性尤其表现为公社内部农民生活和活动的狭隘性以及公社之间的完全隔绝状态。这种狭隘性和封闭性导致农民孤立于公社事务之外的整个世界,具有相同的利益而无法形成共同的行动,从而为东方专制制度奠定了自然基础。不仅如此,在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土地的重新分配以及徭役、捐税和高利贷的压迫,不堪重负的农民纷纷逃离公社、抛弃土地,公社所有制正在解体。所以,从俄国公社的劳动组合和土地公有制的性质与现状来看,俄国公社自身是无法转变为共产主义的高级形式的。“如果有什么东西还能挽救俄国的公社所有制,使它有可能变成确实富有生命力的新形式,那末这正是西欧的无产阶级革命。”更为重要的是,西欧无产阶级革命必须在俄国的公社所有制尚未彻底解体以前就胜利完成。

作为一位革命家,特卡乔夫还讨论了俄国革命的实现方式。在他看来,俄国的沙皇统治和专制制度历史悠久,与资产阶级和普通民众的经济利益关系不大,因此,俄国革命的对象是沙皇所代表的政治权力,而非资产阶级的资本权力。而革命之所以可能发生,是因为俄国人胸中积攒了太多的不满情绪,一经三四处地方起义的激发,他们就会联合其他进行反抗的公社,自然而然地实现革命的胜利。恩格斯从俄国的历史和现状两方面反驳了这种看法:从历史上看,俄国有过多次反对贵族和个别官吏的零星的农民起义,但从来没有反对过沙皇。可见,俄国人民的革命本能并非必然导向推翻政权的革命。即使俄国农民由于购买徭役以来的地位下降而不得不与政府和沙皇作斗争,特卡乔夫所设想的革命方式也会像1873年西班牙革命一样惨败。从现实来看,1861年农奴制改革以来,俄国农村公社的解体和资本主义的发展无一不与国家的法令、政策和制度息息相关。一方面,俄国农民不仅失去了大部分土地,而且承受了沉重的捐税压力,被迫接受贵族、高利贷者、富农、粮商和投机家的多重剥夺,从而“陷入了极其贫困的、完全无法忍受的状况”;另一方面,俄国的大资产阶级、出口商和大工业家受惠于农奴制改革和俄国的其他政策而获得了空前迅速的发展。所以,在恩格斯看来,尽管俄国处在革命的前夜,但是俄国革命绝非像特卡乔夫等民粹派革命者设想的那样自然而然、轻而易举,相反,如果缺乏有利的外部条件,推翻沙皇专制统治的目标将难以实现。

由此可见,1874-1875年间,在与特卡乔夫的争论中,恩格斯不仅揭示了俄国农村公社的广泛性和落后性,而且通过考察俄国农村公社的历史和现状,阐明了西欧无产阶级革命对俄国革命的重要意义,并将它视为挽救俄国的公社所有制并使之过渡到高级形式的必备条件。

对恩格斯观点的详细考察能够帮助我们准确理解马克思这一时期的看法。1877年,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明确回应了尼·康·米海洛夫斯基提出的俄国农村公社的命运问题。他说:“如果俄国继续走它在1861年所开始走的道路,那它将会失去当时历史所能提供给一个民族的最好的机会,而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极端不幸的灾难。”马克思用条件句的形式委婉地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即俄国继续走1861年改革开辟的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必然会遭受资本主义的一切灾难,也就是受到他在《资本论》第1卷所详细阐述的资本主义生产规律的支配。至于历史提供给俄国的“最好的机会”,马克思在这里没有进一步阐释。不过,从他在这封书信中的第二部分对《资本论》第1卷的引用来看,这一“最好的机会”至少意味着俄国可以不像西欧国家那样经历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马克思明确指出,《资本论》第1卷的“原始积累”章仅适用于西欧国家,米海洛夫斯基“他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但是我要请他原谅。”另外,如果结合这一时期恩格斯对俄国农村公社的看法,我们可以推断,马克思这里所说的“最好的机会”还包括这样一层涵义,即在西欧无产阶级革命的条件下俄国的农村公社能够得到保留和发展,从而过渡到共产主义的经济形态。

以上分析表明,在1870年代,恩格斯就已经在与俄国民粹主义者的争论中探讨了俄国农村公社的性质和命运问题,并且明确表达了只有在西欧无产阶级革命的条件下才能保留和发展俄国公社的观点。这正是马克思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信》中表达的跨越“卡夫丁峡谷”的观点。而结合马克思这一时期的思考来看,所谓的“卡夫丁峡谷”就是指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不幸灾难。

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俄国社会跨越“卡夫丁峡谷”问题探索的第二阶段以1881年马克思《给维•伊•查苏利奇的信》及其草稿和1882年马克思、恩格斯为《共产党宣言》俄文第2版所写的“序言”为代表。1881年,查苏利奇致信马克思,希望马克思“说明你对我国农村公社可能的命运的看法和对世界各国由于历史的必然性都应经过资本主义生产各阶段的理论的看法”。为了答复查苏利奇,马克思反复斟酌,先后撰写了4份草稿。在与第4稿几乎完全相同的复信中,马克思不仅否定了《资本论》关于资本原始积累的论述与俄国农村公社生命力之间的关系,认为前者不包括赞成或否定俄国农村公社生命力的论据,而且对俄国农村公社的命运给出了简短却耐人寻味的评论:“这种农村公社是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可是要使它能发挥这种作用,首先必须肃清从各方面向它袭来的破坏性影响,然后保证它具备自由发展所必需的正常条件。”从马克思复信的前3份草稿来看,马克思的这一结论基于他从理论、历史和现状三方面对俄国农村公社的考察。

首先,在复信的草稿中,马克思从纯粹的理论观点出发,概括了农村公社的一般特征。在各民族的早期阶段曾经广泛存在过带有共产主义性质的原始公社。在马克思看来,这些原始公社的社会结构和存续时间各不相同,因此,不能把它们混为一谈,而应该依据进化顺序区分出原生、次生和再次生等类型。俄国的农村公社或农业公社属于原始公社进化链条中的最新类型。如果不考虑生活条件的变动,与较早的原始公社相比,俄国农村公社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摆脱了牢固而狭隘的血统亲属关系的束缚,扩大了社员的范围,并且与其他公社相接触;二是公社内部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菜园变成了农民的私有财产,而非公有物品;三是归于公社所有的耕地被分给农民独自耕作,其产品也被农民留为己有,而非以往的共同生产、内部分配。马克思进而指出,农村公社的这些特征反映出其固有的二重性:一方面,公有制因素能够巩固公社的基础;另一方面,房屋、耕地和产品的私人占有推动了个人的发展,会削弱公社的基础。俄国公社的二重性必然导致双重后果。它既能保证农村公社的强大生命力,使得农村公社在欧洲和亚洲都仍有残余,又可能演变为公社解体的根源,因为牲畜等动产的私人积累及其在农业中的作用的日益增大,会破坏公社内部的经济平等和社会平等,从而产生成员间的利害冲突。所以,“在古代和现代的西欧的历史运动中,农业公社时期是从公有制到私有制、从原生形态到次生形态的过渡时期。”

其次,马克思从历史的特殊性出发,论述了俄国农村公社有可能不走向解体的内外部原因。农村公社所固有的二重性意味着私有制因素和公有制因素并存其中,彼此对立。究竟是哪一种因素占据上风,就取决于农村公社所处的历史环境,也就是某一农村公社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所具有的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马克思指出,尽管俄国公社的孤立性和公社之间的相互隔绝为专制制度奠定了基础,但是,俄国公社具有许多优势。就其内部因素而言,俄国公社的土地公有制有利于转变为集体耕种,其广袤平坦的土地适合于大规模使用机器,农民所习惯的劳动组合有助于过渡到合作经济,俄国社会还有义务为农民垫付公社发展的最初资金;就其外部环境而言,俄国既是不受他国征服的独立国家,又与现代世界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存,而资本主义制度正在经历着危机,只有资本主义的消亡、最高形式的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生产的实现才能结束其危机。因此,马克思认为,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肯定的成就用到公社中来”。

再次,马克思从当前的现状出发,阐明了俄国农村公社所处的危险境地和拯救方案。对俄国公社当前处境的论述是马克思复信草稿中最为简略的内容,其观点与恩格斯的《论俄国的社会问题》几乎完全一致。马克思也认为,1861年农奴制改革以来,俄国公社已经失去了正常发展的经济条件。一方面,公社成为商人、地主、高利贷者剥削的对象,公社内部的利益斗争更加尖锐,公社内部日趋分裂;另一方面,国家靠牺牲农民而培植起银行、铁路和股份公司等资本主义体系的产物,它们靠掠夺农产品而发财致富。所以,马克思的结论是:“要挽救俄国公社,就必须有俄国革命。……如果革命在适当的时刻发生,如果它能把自己的一切力量集中起来以保证农村公社的自由发展,那末,农村公社就会很快地变为俄国社会复兴的因素,变为使俄国比其他还处在资本主义制度压迫下的国家优越的因素。”

值得一提的是,在复信的第3稿和最终稿中,马克思都没有提及俄国农村公社的危险境地。用马克思在第3稿中的话来说,“现在,我们暂且不谈俄国公社所遭遇的灾难,只来考察一下它的可能的发展。”另外,通过俄国革命来挽救俄国公社的方案仅见于马克思复信的初稿,更没有写入复信的定稿。不过,到1882年1月为《共产党宣言》俄文第2版撰写序言时,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仅论述了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俄国革命形势的高涨所具有的巨大历史意义,而且对俄国公社的命运问题给出了“目前唯一可能的答复”,即“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

可见,这一时期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俄国农村公社的特征、历史和现状展开了深入分析,提出了只有西方无产阶级革命背景下的俄国革命才能保留并发展俄国公社的看法。

与前一阶段主要由恩格斯承担的跨越“卡夫丁峡谷”问题的研究相比,这一阶段的研究主要体现在马克思给查苏利奇的复信及其草稿中,并且在以下两方面有所深化:一是对俄国农村公社的历史和性质的深入分析。如前所述,恩格斯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中指明了农村公社在历史上的广泛存在、在生产力和社会关系方面的落后性,以及当前面临的不可避免的解体趋势。而马克思在复信草稿中,不仅较为详细地论述了俄国农村公社的历史类型和二重性特征及其双重后果,而且较为全面地考察了俄国公社避免解体的内外部因素。如果说恩格斯的分析侧重于社会形态演变过程中的生产力因素及其决定性作用,凸显了农村公社由于其落后性而解体的历史必然性,那么,马克思的论述则吸收这一时期阅读柯瓦列夫斯基的《公社土地占有制》和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时的思考,他对农村公社的二重性特征和可能性结局的分析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柯瓦列夫斯基和摩尔根看似对立观点的“创造性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扬弃’”,从而揭示了农村公社的复杂性。尽管如此,马克思和恩格斯都认为,在俄国资本主义力量业已形成的背景下,农村公社无法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来保存和发展其内在的公有制因素。二是对拯救俄国农村公社的革命方案的完整表述。19世纪下半叶的俄国,腐朽专断的沙皇统治遭到了广大农民和资产阶级的普遍反对,革命的呼声和行动此起彼伏。马克思和恩格斯都主张,从俄国农民在摆脱农奴地位后的不堪忍受的处境来看,俄国处在革命的前夜,革命正在日益迫近;同时,只有革命才能保留和发展俄国公社。不过,两人探讨俄国革命的视角有所不同。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中,由于要针对性地反驳特卡乔夫的观点,恩格斯主要从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两方面分别考察俄国革命:在经济方面,恩格斯一方面批评特卡乔夫对社会主义革命的无知,指出资产阶级及其代表的生产力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前提,另一方面阐明了俄国农村公社的落后性,强调西欧无产阶级革命是俄国公社直接过渡到高级形式的公有制形式的必备条件;在政治方面,恩格斯认为,备受压迫的俄属波兰人和俄国农民是俄国革命的内部因素,俄国革命一旦推翻了沙皇专制,就会具有巨大的历史意义。这是因为,“现在的俄罗斯帝国是西欧整个反动势力的最后一根有力支柱”,“俄罗斯沙皇制度的复灭,俄罗斯帝国的灭亡便成了德国无产阶级取得最终胜利的首要条件之一。”而在马克思的复信草稿和《共产党宣言》1882年俄文版序言中,对俄国革命的探讨不仅强调俄国革命对于拯救农村公社的重要性,而且凸显了俄国革命与西欧无产阶级革命互相呼应这一重要外部条件,因而侧重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领域的历史跨越。

在马克思逝世以后,恩格斯尽管忙于整理出版《资本论》第3卷,但是由于他和马克思对俄国农村公社问题的看法在俄国革命者中引发了争议,他不得不抽空进行对俄国经济现状的比较研究,回复俄国朋友的来信和请教,澄清并发展他和马克思的观点,其主要文本是他于1892年至1895年间致尼·弗·丹尼尔逊和普列汉诺夫的多封书信,以及1894年为《论俄国的社会问题》所写的跋和为《〈人民国家报)国际问题论文集(1871-1875)》所写的序。恩格斯不仅重申了他和马克思在俄国公社问题上的立场和看法,而且有针对性地反驳了车尔尼雪夫斯基和丹尼尔逊等人的观点。这可以说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探索跨越“卡夫丁峡谷”问题的第三阶段。

1893年,尼·弗·丹尼尔逊出版了《我国经济改革后的社会经济概况》一书,在俄国革命家中引起了广泛的议论。在该书出版前后,丹尼尔逊多次致信恩格斯,不仅向恩格斯寄送了许多俄国问题研究资料,而且根据一些经济统计资料表达了对俄国社会发展问题的不同看法。在丹尼尔逊看来,自从克里木战争结束和1861年农奴制改革以来,俄国已经不可避免地走上了发展大工业的道路;与此同时,俄国的农村公社陷入了困境,无法提供俄国工业发展所需的国内市场和充裕劳动力。一方面,他认为俄国不能满足于成为只提供农产品的国家,并不觉得宗法式的生产方式是理想的,而是主张在俄国发展资本主义工业,在工业上应用机器生产;另一方面,他强调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在带来进步、让少数人获益的同时,给大多数人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特别是俄国农村公社的解体和消亡会阻碍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所以,他得出结论说:“我们应该在现代经济状况中寻找另一条出路。我们不应该徒劳无益地等待作为资本主义生产形式和它所创造的社会二元对抗的必然后果的更高级的生产形式的发展。”丹尼尔逊所说的“出路”,就是把农业村社当作这种更高级生产形式的基本物质条件之一,从而避免大多数农民丧失土地,并且“使科学的农业和现代的大工业‘同村社衔接起来,同时把村社改变到能够成为组织大工业和把大工业的资本主义形式改造为社会形式的合适的工具的程度’”。这样,丹尼尔逊就提出了把俄国农村公社与现代大工业相嫁接,从而改造资本主义生产形式、保留和发展农村公社的思路。应该说,与赫尔岑和车尔尼雪夫斯基等人依据俄国农村公社的土地公有制和集体生活及其塑造的团体精神来论证俄国能够缩短通向社会主义的道路的思路相比,熟悉《资本论》的丹尼尔逊把自己的思考建立在翔实的经济数据基础之上,对资本主义大工业的认识更为准确,因而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和代表性。

对于民粹派人士的上述观点,恩格斯在致丹尼尔逊和普列汉诺夫的书信以及《<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跋》中,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了针锋相对的驳斥:

第一,恩格斯重申了他和马克思此前对俄国农村公社的看法,阐明了外部条件的重要性。尽管俄国的农村公社和劳动组合包含着共产主义的萌芽,但是,俄国农村公社在其数百年的历史中从未产生过发展为高级的公有制形式的积极因素。不仅如此,“事实上,从氏族制度保存下来的农业共产主义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时候除了本身的解体以外,都没有从自己身上生长出任何别的东西。”这是因为农村公社是落后生产力的产物,不足以承担“把资本主义社会的巨大生产力作为社会财产和社会工具而掌握起来”的使命。换言之,“每一种特定的经济形态都应当解决它自己的、从它本身产生的任务;如果要去解决另一种完全不同的经济形态所面临的问题,那是十分荒谬的。”处在较低社会形态的氏族公社不可能解决较高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所面临的问题,即实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因此,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已经指出的,保留和发展俄国农村公社的可能性只能来自外部因素的推动,即与农村公社并存的西欧资本主义崩溃而形成的共产主义生产形式。这样,恩格斯实际上否定了原始的农业共产主义在封闭的环境中直接迈向更高的共产主义形态的可能性。

第二,恩格斯根据俄国社会和西欧资本主义的现状,反驳了所谓的“嫁接论”。如果说,在1854年前后,俄国实际上缺乏农村公社与现代大工业的嫁接所要求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条件,那么,到了19世纪末,俄国农村公社已经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衰亡,更加谈不上“嫁接论”的可能性。1891年,俄国出现了大规模的农业歉收,农民的生存状况进一步恶化。丹尼尔逊和恩格斯都认为这绝非偶然的、孤立的现象,而是1861年以来的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后果。不过,恩格斯进一步把这一现象看作农村公社衰亡的表现,称“这是从公社农业和宗法式家庭工业过渡到现代工业的结果”,它表明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的信》中所预言的农民公社必然灭亡的结局已经在俄国出现。与此同时,西方世界的资本主义体制不但没有出现危机和崩溃迹象,而且出现了德国和美国不断壮大工业实力、抢占世界市场、挑战英国的垄断地位的趋势。因此,一边是俄国农村公社的迅速消亡,另一边是西方资本主义危机的迟迟未到。尽管恩格斯希望西方资本主义的制度转变尽快发生,以挽救俄国公社,“但事实终究是事实,我们不应当忘记,这种机会正在逐年减少。”

第三,恩格斯进一步探讨了俄国农村公社实现社会变革的主客观条件。如前所述,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把西欧无产阶级革命视为保留和发展俄国公社、实现社会变革的重要条件,甚至是决定性因素。恩格斯晚年进一步发展了这一观点。在1893年10月17日致丹尼尔逊的信中,恩格斯指出,从俄国的原始的农业共产主义通向共产主义高级形态的必备条件是,“除非这种更高的形态已经存在于其他某个国家并且起着样板的作用”;随后在1894年的《<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跋》中,他认为,在西欧取得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和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后,像俄国这样刚踏上资本主义道路并保留了公社的国家,可以利用公社所有制的积极因素来缩短向社会主义发展的过程、避免西欧革命的苦难和斗争,不过,“这方面必不可少的条件是:由目前还是资本主义的西方做出榜样和积极支持”。也就是说,“只有当资本主义经济在自己故乡和在它达到繁荣昌盛的国家里被战胜的时候,只有当落后国家从这个实例中看到‘这是怎么回事’,看到怎样把现代工业的生产力作为社会财产来为整个社会服务的时候——只有到那个时候,这些落后的国家才能走上这种缩短的发展过程的道路。然而那时它们的成功则是有保证的。”由此,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1882年俄文版序言的“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观点基础上,为俄国革命和社会改造的外部因素增加了新的内容,即西欧资本主义国家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而实现的现代工业生产力的社会化改造所起的示范作用。

不仅如此,恩格斯还指明了俄国实现社会变革的主观条件。尽管俄国公社中的广大农民仍然保留着适应集体生活的风尚,但是,他们并不了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及其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以及唯一的出路,因而也就无法认识到俄国资本主义的性质、影响和前景,而能够认清这些问题的有识之士大多流亡在外。因此,俄国革命的主体力量不能由农村公社中的农民和流亡革命家来承担,只能是经过革命洗礼之后的农民和现代工业无产阶级。推翻沙皇专制制度的“俄国的革命不仅会把这个民族的大部分即农民从构成他们的‘天地’、他们的‘世界’的农村的隔绝状态中解脱出来,不仅会把农民引上一个大舞台,使他们通过这个大舞台认识外部世界,同时也认识自己,了解自己的处境和摆脱目前贫困的方法”。

可见,在马克思逝世以后,恩格斯不仅没有停止对俄国公社问题的思考,没有放弃此前他和马克思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和看法,而且根据俄国社会和西欧资本主义国家的现状,有针对性地驳斥了丹尼尔逊的“嫁接论”,凸显了俄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以及西欧无产阶级革命和革命胜利后的社会化改造对于变革俄国社会的重要作用,从而完善和发展了通过革命挽救俄国公社的观点。

19世纪下半叶,为了回应俄国革命家的误解和疑问、回答俄国革命的重大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深入探讨了俄国农村公社问题。他们不仅考察了俄国农村公社的历史和现状,揭示了俄国公社的性质和特征,而且思考了俄国公社的命运,提出了俄国可能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的观点。在马克思主义语境中,就其本义而言,对跨越“卡夫丁峡谷”问题的探索,是对俄国农村公社在19世纪下半叶的历史命运问题的探索,旨在回答以查苏利奇为代表的俄国革命家提出的对“我国农村公社可能的命运的看法和对世界各国由于历史的必然性都应经过资本主义生产各阶段的理论的看法”的问题。上述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相关文本的解读表明,至少在公开发表的文本中,恩格斯先于马克思提出了俄国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观点,他对这一问题的持续思考是马克思主义“跨越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大致而言,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跨越“卡夫丁峡谷”问题的共同看法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俄国农村公社不仅具有广泛性,而且兼具原始的共产主义因素和落后的生产力特征。农村公社作为公社形式的一种,曾经广泛存在于许多民族的早期阶段,并且残留至今。以俄国农村公社为例,马克思详尽论述了农村公社的二重性特征及其后果,这也是俄国公社有可能直接过渡到高级形式的内在原因。有学者认为,恩格斯对俄国公社性质的看法与马克思有所不同,他着重批判了俄国公社中的劳动组合的落后性。实际上,如前所述,恩格斯强调劳动组合的落后性,主要是基于落后社会形态的生产力特征,并且是在与资本主义生产组织形式的对比中来加以阐发的。这并不意味着他完全否定了俄国公社中的公有制因素。相反,他在其他地方肯定了这些公有制因素。例如,在1893年2月24日致丹尼尔逊的信中,恩格斯指出:“公社,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劳动组合,都包含了某些萌芽,它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展起来,拯救俄国不必经受资本主义制度的苦难。”在1894年的《<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跋》中,他也认为,公社所有制的残余和与之相适应的人民风尚是那些刚踏上资本主义生产道路但仍保留了氏族制度的国家缩短其向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过程的重要手段。

第二,俄国民粹派人士试图依靠俄国自身力量来保留俄国农村公社的想法带有空想性质。如前所述,“卡夫丁峡谷”是指资本主义制度带来的不幸灾难,而非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方面,特别是不能等同于资本主义极大地发展了生产力等进步方面。从马克思的《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和恩格斯对丹尼尔逊观点的驳斥来看,这里所说的“灾难”,既包括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所带来的不幸,也包括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确立以后的负面后果。而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不通过或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和挽救俄国公社,都是指在吸收资本主义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保留并发展俄国农村公社的共产主义因素,使之过渡到共产主义的高级形式。然而,从辩证法的角度来看,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幸灾难和文明成果是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是资本主义制度本身不可分割的部分。无论是就历史上的情况而言还是从逻辑上看,这两个方面都无法绝然分离。对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幸灾难的真正否定是在资本主义制度的生产力基础上建立共产主义的生产方式。因此,俄国民粹派一厢情愿地希望既保留传统的农村公社和民族文化,又吸收资本主义的文明成果,实际上违背了历史和逻辑的必然性。马克思使用“卡夫丁峡谷”这一典故来暗喻俄国民粹派的这一主张,未必不包含对他们的嘲讽。尽管看上去马克思生前没有公开发表对俄国民粹派主张的直接批评,而恩格斯在马克思逝世后对民粹派的批评要尖锐很多,但是,二者在这方面的差异主要是由俄国革命形势的变化所导致的,并不意味着他们在立场和观点上有什么不同。

第三,俄国革命和西欧无产阶级革命是俄国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必备条件。与俄国革命人士一样,马克思和恩格斯都认为,经过1861年农奴制改革以后的俄国,农民备受压迫,革命势在必行;俄国革命的对象首先是沙皇专制制度。但是,不同于民粹派寄希望于俄国公社向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和自由派人士坚持资本原始积累和原始公有制消亡的历史必然性,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俄国公社仅凭自身的历史发展根本无法对抗资本主义的力量。在推翻沙皇制度的革命胜利后,只有与西欧无产阶级革命相互呼应,借助于西欧国家的社会主义力量,俄国公社才能过渡到更高形式的公有制。在通过革命挽救俄国公社的问题上,恩格斯不仅与马克思的观点完全一致,而且在马克思逝世后完善了两人的共同看法,阐明了在俄国革命和西欧无产阶级革命相互呼应的基础上西欧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和经济改造对俄国的榜样作用。

第四,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的“卡夫丁峡谷”的跨越论揭示了俄国社会发展道路的理论可能性,而非现实可能性。人们可能对于马克思没有公开《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以及反复修改给查苏利奇的复信并要求查苏利奇不公开发表复信有各式各样的解释,不过,这些解释终究无法改变这一文本事实,即马克思和恩格斯从来都没有公开地阐述过俄国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观点。从马克思在世时公开发表的文本如《共产党宣言》1882年俄文版序言来看,即使在对俄国革命形势充满乐观情绪的时候,他对俄国跨越“卡夫丁峡谷”问题的解答仍然极为审慎,用严格的限制性条件设定了俄国跨越“卡夫丁峡谷”的可能性。这也是恩格斯最初探讨俄国跨越“卡夫丁峡谷”问题的基本思路。需要指出的是,这一思路所揭示的是一种纯粹理论上的可能性。正如马克思论述农村公社特征时所言,这是“假定以永远正常的生活条件为前提,来判断农村公社可能有的命运”的“纯理论观点”。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俄国跨越“卡夫丁峡谷”的前提有二:一是存续数百年的俄国农村公社能够保持现有状况,二是西欧无产阶级革命能够尽快爆发。而从资本主义的世界扩张及其影响来看,即使在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国公社已经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基本上不可能保持其“正常的生活条件”。因此,俄国在当时已经丧失了跨越“卡夫丁峡谷”的现实条件。马克思在1877年《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和1881年《给维·伊·查苏利奇的信》中看似不同的表述,并非像有的学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从“有条件的否定”转向“有条件的肯定”,实际上都是对俄国跨越“卡夫丁峡谷”的理论可能性的指认。到19世纪末,当俄国公社实际上已走向解体、俄国迅速转变为资本主义工业国的时候,恩格斯直言不讳地指出,当西欧资本主义生产面临崩溃、趋向新的生产形式时,俄国公社已经走向了消亡。“当俄国公社已经不再在公有制的原则上耕种自己的土地时,它又怎么能向世界指明如何在公有制的原则上管理大工业呢?”因此,尽管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卡夫丁峡谷”跨越论揭示了俄国社会发展道路的理论可能性,但这种可能性被19世纪后半叶的俄国资本主义发展和西欧革命式微的现实所否定了。也正是由于这一背景,普列汉诺夫在1894年才会这样说:“如果说,在马克思的时代,我国革命者还能从俄国将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这个思想中汲取一定力量的话,那末现在,这种思想则变成一种很危险的空想了。”不过,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卡夫丁峡谷”跨越论作为理论上的探索性方案仍然不失其价值。它是马克思和恩格斯运用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的基本观点思考落后国家发展道路的思想结晶,其中蕴含的尝试性本身就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身的开放性以及马克思主义视野中的非西方社会的特殊性。正是基于这种开放性和特殊性,20世纪东方马克思主义者在新的历史语境中开启和不断推进了对东方国家社会发展道路的自主探索。

                                                 

作者简介:

周可,男,武汉大学哲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所副教授,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副研究员,博士,主要研究《资本论》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

汪信砚,男,武汉大学哲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所教授,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中华文化发展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博士,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9月——《中国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