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学术研究  >  学术成果  >  正文

潘 磊:大卫·刘易斯的语境主义的反怀疑论策略评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1-04-21

摘 要:

关于外部世界知识的怀疑论者声称,我们并不拥有外部世界的知识。为支持该结论,他们提出各种怀疑主义的假说并力图表明,由于我们所持有的经验证据无法排除这些假说成立的可能,因而我们并不知道自己不是处在这些情形之下。但是,以大卫·刘易斯为代表的语境主义者则认为,我们可以恰当地无视怀疑主义假说成立的可能,因而它们并未对我们的日常知识构成挑战。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首先考察语境主义的应对策略,然后指出它所存在的一些根本缺陷。我们认为,这些缺陷掩盖了其所谓的优势,这说明:语境主义者在一定程度上并未抓住怀疑论论证的要害。

关键词:怀疑主义  语境主义   无知   恰当地无视   大卫·刘易斯


关于外部世界知识的怀疑论者声称,我们在一些重要的方面是无知的(ignorant),例如,我们并不知道自己不是处在怀疑论假说成立的情形之下。根据这个前提,再利用一些直觉上高度合理的原则,怀疑论者就可以得到他们想要的结论:我们并不拥有外部世界的知识。

但是,以大卫·刘易斯(David Lewis)为代表的语境主义者则宣称,在特定的语境下,我们可以恰当地无视(properly ignoring)怀疑主义假说成立的可能,这样一来,就可以将其攻击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捍卫我们的日常知识。

在这篇文章中,笔者将结合刘易斯的相关论述重点考察语境主义的反怀疑论策略,进而指出它所存在的一些缺陷。依笔者之见,这些缺陷掩盖了它所谓的一些优势,因而未能抓住怀疑论论证之要害。

一、怀疑论论证

在认识论领域,关于外部世界知识的怀疑论者宣称,我们并不拥有外部世界的知识。为达成该结论,他们首先提出各种怀疑主义的假说(例如,“梦的假说”、“缸中之脑”假说等),进而指出,由于经验证据的“无能”,即:它不能排除这些假说成立的可能,所以,我们并不知道自己不是处在这些假说成立的可能情形之下。

有了这个关键前提,怀疑论者只需利用一些直觉上合理的原则便可达到摧毁知识的目的。本文只关注基于闭合原则(closure principle)的怀疑论论证,最有名的莫过于“缸中之脑”的版本:

我不知道我不是缸中之脑;

如果我不知道我不是缸中之脑,那么我不知道我有手。因此

我不知道我有手。

该论证形式上有效,但其结论却严重背离我们的直觉。所以,如果我们不愿意接受怀疑主义的后果,最好是评估其前提是否得到良好支持。作为闭合原则的一个例示,前提(2)享有高度的直觉支持。因此,接下来评估的重点就在前提(1)上。沿用皮特·昂格(Peter Unger)的说法,怀疑论者利用该前提旨在表明我们在一些重要的方面是无知的,因而由此展开的论证又被称作“来自于无知的论证”(argument from ignorance)。方便起见,我们就把前提(1)叫做“无知前提”。

1、支持“无知前提”的论据

众所周知,笛卡尔在《第一哲学沉思集》的这段文字,为“无知前提”提供了关键论据:

“无数次,即使我酣然入梦,我依然确信这些熟悉的事情——我和衣坐在炉火旁——事实上,我正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然而,当我睁开双眼看这纸质的那一刻,我分明是醒着的;我晃动脑袋,这不是梦;我伸出手并有意地去触摸它,我知道我在做什么。所有这一切不会如此分明地发生在睡梦中。嗯!说的就像我不曾受到欺骗一样。事实上,尽管在睡梦中,我还是会有完全相似的想法,并一直被它们所蒙骗!当我更仔细地思考这一点时,我便清楚地看到,绝对不存在可以将清醒与睡梦区分开的确切标志。”

根据笛卡尔此处的论证,我们发现,支撑“无知前提”的关键理由在于:没有一个确切的标志可以将清醒与睡梦区分开。“确切的标志”指的是通过感官所获得的各种知觉经验,通常情况下,我们倾向于将它们作为证据以表明自己处在清醒状态下。但是,笛卡尔指出,即使在睡梦状态下,我们依然会拥有相同的经验。对于认识主体而言,他们所拥有的经验证据在两种状态下是“主观不可区分的”。因此,将知觉经验作为区分两种状态的“标志”注定行不通。

“不可区分”意味着“无法排除”。也就是说,在认识论的意义上,既然知觉经验不能作为区分两种状态的证据起作用,那么,我们就无法基于它们而排除“梦的假说”成立的可能。进一步,既然无法排除这种可能,那么我们就不知道自己不是处在此种情形下。由于怀疑论者对“无知前提”的辩护与经验证据(或理由)所存在的缺陷直接相关,所以笔者将之称为一种“认知无知”(epistemic ignorance)。

2、怀疑主义的“悖论”及各种解决策略

由此可见,怀疑论论证的两个前提似乎都得到了高度的直觉支持。然而,其结论的否定——即,命题(3)“我知道我有手”——也高度契合我们的直觉。这样一来,我们就面临着一个“悖论”:命题(1)、(2)和(3)单独看都是合理的,但它们结合起来却构成一个不相容的三元组。

对付怀疑论论证,实质上就是要设法摆脱这一“悖论”。斯图尔特·科恩(Stewart Cohen)对现有的策略做了精辟的总结及评析。一种直截了当的做法就是直接拒斥(1)或(2);稍微迂回点的策略则从我们的知识直觉出发,即:将(3)与(1)或(2)中的一个结合起来,从而达到拒绝另外一个前提的目的。例如,可以根据(3)和(2)据斥前提(1);也可以根据(3)和(1)据斥前提(2)。前者便是著名的“摩尔式”的回应;后者则是“相关替代项”理论家的回应。

上述这些做法均利用对自身立场有利的直觉来应对怀疑主义的挑战。但问题在于:既然构成这个“悖论”的三个命题,每一个在直觉上都是合理的,那么,从中选取两个并由此据斥另外一个前提,就难避武断之嫌。正是出于这种考虑,凯斯·德娄斯(Keith DeRose)才断言说:“在寻求该悖论的解决之道时,应该首先说明我们为什么一开始便落入怀疑主义的圈套之中……我们必须说明:两个在我们看来都合理的前提结合起来,为什么会导致一个令我们难以置信的结论。”照此标准,摩尔的做法就显得过于粗暴,欠缺对对手的尊重;相比较而言,“相关替代项”理论可以借助知识的敏感性条件对“无知前提”所具有的直觉合理性提供充分的说明,这无疑是它进步的地方。但是,这种做法代价过大,牺牲了“闭合原则”。

至此,我们看到,要想成功地解决该“悖论”,首先要说明它一开始是如何产生的;其次要尽可能以最小的代价达到捍卫日常知识的目的。语境主义者宣称,他们的理论能够同时完成以上工作。

二、语境主义的解决策略

语境主义者试图以最小的代价达到捍卫日常知识的目的。为此,他们采取了一种妥协的策略。这种妥协体现在:根据语境主义者的看法,在应对怀疑论论证时,我们根本没必要拒绝其中的任何一个前提,甚至也无需拒绝其结论。但他们同时指出,怀疑论者的最大错误就在于:他们并未意识到日常知识主张在语义上所具有的语境敏感性,所以才认为这些主张在所有语境下都是错误的。事实上,怀疑主义者之所以能实现其目的,只是因为他们通过对知识标准的操纵,成功地将我们带到了高标准的哲学语境之下。在低标准的日常语境下,做出正确的知识归属(knowledge attribution)不仅可能也很平常。

该策略具有两个显著优势:第一,它同时保留了命题(1)、(2)和(3)所具有的直觉合理性;第二,能够说明怀疑主义的“悖论”一开始为何会产生。接下来,我们将首先考察语境主义对怀疑论论证的总体“诊断”,然后重点讨论刘易斯式的语境主义的策略。

1、语境主义者对怀疑论论证的“诊断”

在语境主义者看来,“认识主体S知道命题P”这样的知识归属句(knowledge-attribution sentence),其语义内容具有语境敏感性(context-sensitivity)。它表达什么样的命题,取决于它在何种语境下被说出。因此,即使相对于同一个认识主体S以及同一个表达知识主张的命题P而言,S所持有的相信P的理由R能否足以使得S知道P,这一点完全取决于说话者对S进行知识归属时所处的语境。由于我们并未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才会认为怀疑主义的结论和日常知识主张之间存在实质冲突。其实,二者的冲突只是表面的,可以被解掉(explain away)。基于这种“诊断”,语境主义者便可以成功地说明怀疑主义的“悖论”一开始为何会产生。德娄斯的说明颇具代表性:

“在语境主义者看来,当怀疑论者提出其论证时,操纵了知识的语义标准,因而创造了这样一种语境:在其中,怀疑论者可以如实地说我们一无所知。一旦知识的标准得到如此之提升,我们的确会觉得,我们只能错误地宣称自己知道像我们有手这样的事情。那么,我们为何会感到困惑?我们为何不直接接受怀疑主义的结论,因而拒绝将这类的知识归给自身或他人?因为我们同时还意识到:只要我们发现自己处在日常的交谈语境下,那么,我们不仅可以正确地宣称我们知道那些怀疑论者所要否认的事情,而且我们否认自己知道这些事情,将是错误之举。……根据语境主义的解决方案,我们尚未意识到如下这一点:怀疑论者对我们各种知识的否认,与我们的日常知识断言完全相容。只要我们意识到这一点,我们就能发现,怀疑论者对知识的否认与我们的日常知识归属为何都是正确的。”

根据德娄斯的说法,怀疑论论证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后果,即:由两个直觉上高度合理的前提导出一个高度违反直觉的结论,是因为我们总是基于固定的语境来评估日常知识主张,并未意识到怀疑论者在提出其论证时,其实已经悄悄改变了知识归属句的评价语境。

至此,语境主义者完成了必要的“诊断”工作。接下来,我们将结合刘易斯的相关论述,考察语境主义者对怀疑主义“悖论”的最终解决。

2、“恰当地无视”与“悖论”的解决

在《无法言说的知识》(‘Elusive Knowledge’)一文中,刘易斯开篇便指出一个摩尔式的事实:我们所知甚多。在他看来,我们不仅对此满怀信心,而且要否认这一点实乃荒唐之举。可是,当我们开始从事认识论的研究时,便会不断地受到怀疑论论证的冲击。依照刘易斯的判断,当怀疑论者断言我们一无所知时,其实预设了一种不可错主义的知识观念,即:知识要求排除掉所有的错误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想继续保有对摩尔式事实的信心,似乎只能接受可错主义的知识观。但在刘易斯看来,可错主义和怀疑主义一样是疯狂的。所以,尽管刘易斯对怀疑论者充满鄙视,但他还是接受了不可错主义的观念。接下来,刘易斯所要做的工作就是要竭力表明:即便知识要求排除掉所有的错误可能性,但我们还是可以恰当地无视某些错误可能性,例如,怀疑主义的假说所描述的情形。他甚至认为,认识论无非就是“研究(我们)对可能性的无视”,这是我们做认识论时的全部全切之所在。

至此,刘易斯提出了他关于知识的看法:

S知道P,当且仅当:S的证据排除了所有P为假的可能性——嘘!——我们能够恰当地无视的那些可能性除外。

“无视”表达了一种略显傲慢的态度。但是,我们凭什么以异样的眼光对待怀疑主义假说所描述的可能性?进一步,知识所要求排除的那些“所有”的可能性指的又是什么,它们凭什么值得如此之重视?

针对此问题,刘易斯提出了四条规则,分别为:现实性规则、信念规则、相似性规则和关注规则。这些规则明确规定了哪些错误可能性才是知识要求排除的相关可能,哪些可能性是我们可以恰当无视的。在笔者看来,刘易斯之所以提出这些规则,归根结底还是想对诺奇克的“敏感性原则”做一种语境化的处理,从而探寻信念和外部事实之间的模态关联(modal relation)。

根据诺奇克的理论,一个真信念P要转化为知识,必须具有敏感性。信念P是敏感的(sensitive),大意是指:设若P为假,主体S就不再相信P。用刘易斯式的可能世界的话语来说,S知道P,仅当在所有最邻近的P为假的可能世界中,S都不再相信P。“敏感性原则”为“无知前提”提供了有力支持。因为在所有最邻近的“缸中之脑”成立的可能世界中,我依然相信“我不是缸中之脑”,所以,正如该前提所断定的那样,我不知道我不是缸中之脑。不过,关于知识条件的模态说明由于涉及到可能世界的排列,所以如何刻画可能世界的“远近”也就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刘易斯所提出的前三条规则明确规定了“邻近”可能世界需要满足的条件,这些世界因为与现实世界具有最大程度的相似性,因而成为知识所要求的必须排除的相关可能。在刘易斯这里,知识要求排除的“所有的”错误可能性指的就是满足这些规则所要求的一组邻近可能世界的集合。

怀疑主义假说所断言的情形并不满足这些规则的要求,因而是一种“遥远”的可能性。但是,当怀疑论者提出其论证时,迫使我们不得不提及或者思考这些假说,这相应地就会引起我们的关注。正是在这个时候,关注规则(attention rule)开始发挥作用。根据该规则,对怀疑主义假说的关注促使某种错误可能性变得凸显起来,相应地也会引起语境的转换,将我们从低标准的日常语境带到高标准的哲学语境中,在其中,我们发现,我们所持有的经验证据的确不能将其排除。但是,这种证据上的“无能”仅限于特定的语境。在低标准的日常语境下,由于怀疑主义假说所断言的情形距离现实世界非常“遥远”,因而相对于认识主体所持有的证据而言,它并不构成一种相关可能。因此,我们可以恰当地无视它。

通过“恰当地无视”,怀疑主义的“悖论”得以解决:知识的确要求排除掉所有错误的可能性,但是,这些可能性仅限于认识主体的证据能够排除的相关可能性;怀疑主义假说所断言的情形是一种“遥远”的可能性,在进行日常的知识归属时,我们可以“恰当地无视”它。因此,在低标准的日常语境下,我们的知识主张不仅是正确的,而且也可免受怀疑主义的攻击。

三、对语境主义策略的评估

尽管语境主义的策略有其独特优势,在笔者接下来将表明,它所存在的一些缺陷掩盖了这些优势,因而错失了怀疑主义攻击的“要害”。

1、“语义无知”的问题

作为一种关于知识归属句的语义学方案,语境主义的基本信条体现为:知识标准随语境的变化而变化。相应地,对知识归属句真值的评估也就依赖于特定的评价语境。但是,当我们在一种语境下说出某个知识归属句时,总是将其在该语境下所表达的命题与它在其他语境下所表达的命题相混淆。这种混淆源自于一种语义无知(semantic ignorance)。正是这种无知,导致一种系统性的错误:我们总是忽略语境的差异,对知识归属句进行相同的真值赋予。这也正是怀疑主义的结论令人感到抓狂的原因之所在。

问题就在于:语境主义者能够借助哪些语义学的资源对此提供令人信服的说明?根据史蒂芬·席佛(Stephen Schiffer)的总结,可供他们利用的资源包括三个方面,可能的说明也就有以下三种:

第一、认为知识归属句是包含“隐藏索引词”(hidden indexical)的语句。这类语句尽管不包含明显的“索引词”,但是包含一些“未经阐明的成分(unarticulated constituent)”[8]137-151,所以,其语义内容依赖于说话者在特定语境下对这些成分的阐释。例如,下面这个句子:

(S1)“正在下雨”(‘It is raining’)。

当(S1)被说出时,它可能表达如下不同的命题:例如,“武汉正在下雨”、“北京正在下雨”、“纽约正在下雨”,等等。具体表达哪个命题,取决于说话者对其意义的完整阐释。

如果接受这种说明,那么语境主义者自然会认为,“主体S知道命题P”这样的知识归属句所表达的命题均具有如下形式:“相对于某个标准,S知道P。”它的语义内容同样需要阐明,这一点取决于说话者所处的语境以及所选取的知识标准。在这个意义上,“隐藏索引词”理论似乎可以给语境主义者提供必要的支持。

但在笔者看来,这种做法的一个显著问题就是:当我们分别对(S1)这样的句子以及具体的知识归属句进行完整的阐释时,存在明显的不对称性。这种不对称性体现为:在特定的交谈语境中,我们可以对前者进行有意义的追问,也可以清楚地阐释其完整的意义,而后者则不然。为了明白这一点,来看以下两个场景:

场景1: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正准备出去打篮球,突然接到同事老王的电话。我并未意识到他已回到自己的老家。寒暄一番之后,他说到:

“兄弟,好烦啊!雨下这么大,害得我连篮球都打不成!”

“疯了吧!你什么意思啊?说清楚点!”我纳闷地问到。

“我老家这里这几天连降大雨,人都快憋疯了!”

……

场景2:某天,和远在美国访学的同事老王聊天,一番嘘寒问暖之后,聊到了目前的局势,其中我说了这么一句话:

“嗯!我知道美国多个州的民众都在示威游行。”(S2)

直觉上看,我们都会认为,在场景1中,由于我并未意识到老王和我身处不同的城市,所以,当他说出(S1)时,我不仅可以进行有意义的追问,而且他也能够清楚地说明这句话的意思。可是,在场景2中,情况则完全不同。试想,当我说出(S2)时,老王进一步追问:

“你知道这一点,是什么意思啊?”

注意,既然语境主义者力图寻求一些资源来说明知识归属句的语义,那么,这个问题显然不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即:“我是如何知道这一点的”?排除了这一点以及其他一些不相干的考量(例如,关于游行示威细节的描述、个人的情感态度等),我们直觉上会认为,这个问题很无趣而且还会阻碍正常的交流。一种非常自然的想法就是觉得“知道就是知道,这有什么好追问的!”当然,按照语境主义者的预期,我应该这样回答老王:

“相对于某个标准,我知道这一点。”

在笔者看来,这种阐释不仅不合时宜,而且也背离我们大多数人的直觉。

综上,笔者完全同意席佛的判断,“隐藏索引词”理论根本帮不了语境主义者。

第二、认为“知道”这个词本身就是“索引词”。自然语言中包含大量的“索引词”,例如,“我”、“现在”、“这里”,等等。它们没有固定的所指,包含这些词的句子表达什么样的命题,取决于它们由谁、在何时或者在何地说出。也就是说,它们的语义内容依赖于语境。这和语境主义者关于知识归属句的语义分析不谋而合。所以,他们可以顺理成章地将“知道”一词处理为索引词。

但在席佛看来,这样做同样于事无补。理由在于:尽管语境主义者认为“知道”起着索引词的作用,但与那些典型的索引词不同的是,它的语义内容是相对固定的。因为在语境主义者看来,知识归属句的语义只依赖于两个语境,所以,当某个人说出“主体S知道命题P” 这句话时,也就相当于说“知道”一词有两种不同的所指:(1) S“在日常语境下知道”P;或者(2) S“在哲学语境下知道”P。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怀疑论主义“悖论”产生的根源只是在于我们在锁定“知道”一词的所指时犯了一种混淆错误,而不是像语境主义者所说的那样,在于“知道”一词所具有的“索引本性”(indexical nature)。

所以,“索引词”理论并不能帮助语境主义者成功地说明怀疑主义的“悖论”一开始是如何产生的。

第三、认为“知道”一词在语义上是模糊的。语境主义者采取这种说明策略,实质上是想指出,“知道”这个词本身就具有一种语境可变性(context variability),就像英语中的‘spring’这个词一样,这种语境可变性是其语义模糊性固有的特征。

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值得商榷。首先,“知道”真的在语义上是模糊的吗?至少在常识的意义上,有一点是相当清楚的:“知道一件事”就是意味着“真的相信这件事”。也就是说,在一种最低限的意义上,知识就是真信念。即使是在认识论传统中,这种最低要求也得到了保留,例如,根据经典看法,知识就是得到辩护的真信念。随后的争论几乎都是围绕“认知辩护”(epistemic justification)这个有争议的概念而展开,这本身并不表明“知识”是一个在语义上模糊的概念。其次,如果真像语境主义者所说的那样,语境可变性是其语义模糊性的固有特征,那么,我们完全可以认为,语境主义者并未在这个问题上做出任何实质的贡献。这至多表明,“语境主义”与“语境可变性”在名号上有某种偶然的关联罢了。

上述分析表明,语境主义者并不能为他们对怀疑论论证的“诊断”提供令人信服的语义学说明。这成为语境语境主义策略的一大缺陷。

2、语境主义的反击有“脱靶”之嫌

知识论领域的一个根深蒂固的直觉是:知识必须扎根于良好的理由之中。怀疑主义的“无知前提”却表明,我们赖以获得外部世界知识的经验证据(或理由)存在致命缺陷,它无法排除怀疑主义假说成立的可能性。既然如此,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就是不可能的。由此可见,怀疑论者攻击的“要害”直指知识的理由结构。按照他们的要求,我们必须事先提供独立的理由表明,我们的各种感官经验是可靠的;唯有满足这一要求,它们才能作为良好的证据起作用。令‘p’表示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任意一条真信念,‘e’表示我们相信p的一组经验证据,‘r’表示e是可靠的。那么,满足上述要求的理由结构是这样的:e对p的辩护(justification),在认识论的意义上依赖于r事先所获得的独立辩护。

然而,语境主义者在展开反击时却“另辟蹊径”。他们敏锐地注意到,要满足怀疑论者的要求,在认识论本身的框架内几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所以,我们与其处处碰壁,倒不如首先澄清“知道”一词的意义。这样一来,为经验的可靠性提供独立辩护的问题,其实也就成了一个语义学的问题。只要澄清了知识归属句的意义,我们便会发现:在日常语境下,经验证据其实并不存在任何缺陷。接下来需要做的无非就是寻找一些语义学的资源对此提供有效的说明。不幸地是,正如前文所指出的那样,语境主义者事实上并未找到可供他们利用的理论资源。退一步讲,即便他们能够寻求到某种语义理论的支持,这种做法本身还是会面临严重的问题,原因在于:不管他们如何选择,作为其说明基础的语义理论本质上都是一套经验性的理论。这意味着,他们仍旧是基于经验的前提在回应怀疑主义的挑战,这一点恰恰表明他们未能抓住怀疑主义攻击的要害,因而其反击也就有“脱靶”之嫌。

四、结语

以大卫·刘易斯为代表的语境主义者试图通过语义分析在元语言层面上解决怀疑主义的“悖论”,这的确给传统认识论的发展注入了许多新鲜活力。但是,至少在他们能够找到某种合格的语义学理论以支持这种做法之前,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怀疑其“诊断”是否妥当。事实上,笔者并不认同他们所持有的关于怀疑主义假说的“无视”态度。在笔者看来,既然怀疑论论证直指人类的理由结构,那么,正确的做法就应该像摩尔一样直面其挑战,并为他寻求更多的“盟友”。尽管语境主义者位列其中,但他们不能指望单靠一套经验性的语义学理论就能为摩尔提供实质的帮助。在这方面,关于知觉经验的某种先验考量或许才是最犀利的“反击武器”。

作者:潘磊,哲学博士,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英美哲学研究。

文章载于:自然辩证法研究. 2021,3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