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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士发 赵欢:对《资本论》辩证法的误解及其理论效应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2-02-11

重视和理解《资本论》的辩证方法是理解《资本论》以及马克思主义的认识前提,这个辩证方法就是唯物辩证法。它既是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统一,又是认识这种统一关系的方法。历史和现实证明,当人们轻视或不理解《资本论》的辩证方法时,就会出现不能理解《资本论》的科学性、不能理解社会主义的科学性、不能理解“哲学”与“科学”的统一关系等理论效应。为了正确理解马克思的辩证方法,我们要重视黑格尔哲学的理论资源。

关键词】《资本论》;辩证法;哲学;科学;


马克思曾说:“人们对《资本论》中应用的方法理解得很差,这已经由对这一方法的各种互相矛盾的评论所证明。”这个结论今天依旧成立,因为我们依旧能够在各种文献中看到关于马克思方法的相互矛盾的评论。那么,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应用的方法到底是什么?至今存在哪些不同的理解?而我们又该如何去理解这一方法呢?

一、叙述方法和研究方法的分辨

在《资本论》刚出版的头几年,欧洲的若干学者对它的评论有好有坏,而且这些评论大都论及《资本论》的叙述方法和研究方法。尽管有人指责,有人称赞,有人指责中带有称赞,但马克思还是认为这些人对他的方法均是不够理解的,用他的话说,“理解得很差”。

在当时这些评论中,特别引起马克思兴趣和重视的,是一位俄国学者伊·伊·考夫曼的评论文章。马克思不惜把考夫曼文章中理解得当的部分大段地引用在这篇跋中,并借考夫曼的理解来说明自己的方法。马克思对考夫曼关于《资本论》的某些考察,实际上还持一种欣慰的态度,因为他的一些看法与马克思恩格斯本人的基本看法是非常一致的。但考夫曼总体上得出的结论是:马克思的“研究方法是严格的实在论的,而叙述方法不幸是德国辩证法的”。可见,考夫曼所认同的研究方法指向唯物主义,所否定的叙述方法指向德国辩证法(即唯心主义)。但马克思不同意考夫曼的理解,他说:“这位作者先生把他称为我的实际方法的东西描述得这样恰当,并且在谈到我个人对这种方法的运用时又抱着这样的好感,那他所描述的不正是辩证方法吗?”马克思认为,当考夫曼把体察到的《资本论》中的研究方法用语言进行描述时,他同时即是在描述辩证方法。在马克思那里,他的实际方法(即辩证方法)既是唯物主义的,也是德国辩证法的,且二者相融合相统一。这种方法,我们后来称之为唯物辩证法。但考夫曼未能理解到二者的统一,相反把它们主要当成两个东西彼此区分开来。而且,在考夫曼那里,这种区分十分明显,到了使他自相矛盾的地步。比如考夫曼这样评价马克思:“如果从外表的叙述形式来判断,那么最初看来,马克思是最大的唯心主义哲学家,而且是德国的极坏的唯心主义哲学家。而实际上,在经济学的批判方面,他是他的所有前辈都无法比拟的实在论者……决不能把他称为唯心主义者。”

现在我们来回答上面的一个关键问题:为什么当考夫曼把体察到的《资本论》中的研究方法用语言进行描述时,他同时即是在描述辩证方法———唯物辩证法呢?

首先,考夫曼的一些描述明显是在描述唯物辩证法,只是他自己未意识到。比如,考夫曼说:“有人会说,经济生活的一般规律,不管是应用于现在或过去,都是一样的。马克思否认的正是这一点。在他看来,这样的抽象规律是不存在的……根据他的意见,恰恰相反,每个历史时期都有它自己的规律……马克思否认人口规律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相反地,他断言每个发展阶段有它自己的人口规律。”一句话,马克思的分析呈现出“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我们知道,这一原则属于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则。列宁就把“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看作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毛泽东在《矛盾论》中也深刻地认同列宁的这一观点。同时,考夫曼还发现:“在他(指马克思———引者注)看来,除此而外,最重要的是这些现象变化的规律,这些现象发展的规律,即它们由一种形式过渡到另一种形式,由一种联系秩序过渡到另一种联系秩序的规律。他一发现了这个规律,就详细地来考察这个规律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来的各种后果。”列宁曾在其《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说:“一般说来,辩证法……(就在于前者转化为后者,在于指出前者和后者之间的联系等等)。”根据列宁的理解,那么考夫曼的这个描述实际上就是在描述辩证法。所以说,考夫曼对《资本论》研究方法的描述显然就是在描述唯物辩证法。

其次,如果没有辩证方法,那么考夫曼“描述得当”的所谓“严格的实在论”的研究方法则是不可能实现的。考夫曼或许认为,如果马克思不采用德国辩证法的哲学语言作叙述,那么效果可能会更好。但我们也可以推断出马克思的回答:那是做不到的。因为一方面,辩证方法蕴含在研究方法之中。马克思认为叙述是研究工作完成之后的步骤,是研究活动的结果及其呈现。如果这个结果及其呈现“不幸是辩证法的”,那么这个不幸的辩证法元素是从哪里产生的呢?它一定不会凭空产生,因此它只会来源于产生了该结果的研究活动本身。即是说,马克思叙述形式中的“不幸的辩证法”元素,恰恰源自、蕴含在马克思的研究方法之中,且是以“作为研究方法的辩证法”的形式蕴含着(见下文“另一方面”)。考夫曼的自相矛盾之处在此便不再矛盾,即他所欣赏和好感的严格实在论的研究方法中本身便蕴含着辩证法。另一方面,辩证方法在马克思研究经济范畴时处于基础地位。若具体地考察马克思对经济范畴的研究,我们会发现他在《资本论》中充分地借鉴和运用了黑格尔的逻辑学。比如在解释商品的相对价值形式与等价形式时,马克思有一段耐人寻味的阐述,其中指出:在麻布与上衣的交换中,麻布的相对价值形式是上衣,而上衣在此是扮演等价形式的角色;麻布的相对价值形式可以是无数个其他物(包括上衣),而上衣作为一种等价形式,可以去表示无数个其他物(比如麻布)的价值;在这个交换中,麻布的价值离不开上衣,上衣的价值离开了麻布也不存在。一句话,(商品体的)价值是个抽象的概念,是反思之物,价值(这种概念)离不开商品体及其相互之间的(交换)关系,或者说,价值(这种概念)离开了商品体及其间的相互关系就不存在。可能是为了便于读者理解,马克思在此标了一个注脚,写道:“这种反思规定是十分奇特的。例如,这个人所以是国王,只因为其他人作为臣民同他发生关系。反过来,他们所以认为自己是臣民,是因为他是国王。”那么由此推之,在上面的交换中,麻布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上衣的存在,上衣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麻布的存在。所谓“反思规定”是黑格尔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和认识环节,黑格尔指出“反思规定的真理唯在于它们的相互关系中”,在《小逻辑》中也说:“每一方只有在它与另一方的联系中才能获得它自己的[本质]规定,此一方只有反映另一方,才能反映自己。”马克思正因为应用这种辩证法才把握住了商品价值的本质规定———社会关系;他所把握到的商品价值概念的本质,正是理解剩余价值概念、资本概念的基石,也是《资本论》的研究基石;他靠这种辩证方法发现商品体中实际上“隐藏着一种社会关系”,发现商品体的价值不过是这种社会关系的面具。总之,考夫曼所区别对待的研究方法与叙述方法,在马克思那里是统一的,它们统一于马克思所说的辩证方法之上。

考夫曼因为不懂或厌恶德国辩证法,所以无法做到把《资本论》中的唯物主义因素与辩证法因素统一起来进行认识,从而似是而非地去理解《资本论》。在他那里,二者是难以相容的。其实,从《资本论》问世起到今天,不论在社会主义的政党以内或以外,类似的情况都一直存在着。只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不能统一的、似是而非的理解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不同的表现程度以及造成了不同的现实后果罢了。

二、科学社会主义与修正主义的根本区别

在马克思恩格斯去世后,第二国际中以伯恩施坦为代表的修正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就已经不能用“似是而非”来形容,毋宁说,他们是从根本上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歪曲”,比如修正主义就公开质疑社会主义的科学性,质疑“《资本论》的科学性问题”。而究其根本原因,也正是因为他们不懂和轻视马克思的辩证方法,这一点和考夫曼一样。

什么是社会主义的科学性呢?如果我们看过恩格斯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就会得到答案。这篇文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讲空想社会主义,第三部分主要讲科学社会主义,中间的第二部分却主要讲哲学方法———使空想社会主义转变成科学社会主义的辩证方法。社会主义科学性的秘密就藏在这第二部分中。恩格斯在这部分明确总结道:“由于这两个发现(指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学说。———引者注),社会主义变成了科学”。而这两个发现的哲学基础就是恩格斯提到的“现代唯物主义”,即唯物辩证法。显然,关于“什么是科学”,马克思恩格斯走的是基于辩证法的理解道路。然而,伯恩施坦选择的却是基于非辩证法的形而上学的理解道路。伯恩施坦就曾公然否定社会主义的科学性,对其持有与恩格斯非常不同的理解。他认为“科学”是一种不偏不倚的东西,“完全没有倾向的”东西,而社会主义运动是带有某种倾向性的,所以社会主义不是科学。他说:“社会主义作为战斗的运动不可能完全没有倾向地对待科学。”那么,那种“不偏不倚的科学”在伯恩施坦头脑中到底是怎样的呢?在《科学社会主义怎样才是可能的》一文中,他写道:“如果我们严格地表达科学这一概念,那么,科学仅仅是经过系统整理的知识。”“只要一种学说体系的前提和目的包含着超出无倾向性认识之外的因素,那么科学的形式就还不能使它成为科学。而社会政治的理论恰恰通常是这样,社会政治的学说则始终是这样。”他甚至说:“没有一种主义是科学。……而社会主义是关于一种未来的社会制度的学说,因此它的特征恰恰缺乏严格的科学证明。”

仅通过所引的这些观点,我们就能看出伯恩施坦的认识方式是明显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其原因至少有两个:第一,从定义出发考察客观事物。伯恩施坦先想到的是给出“科学”的严格定义,然后据此来衡量和判断一个对象(比如“社会主义”)是不是科学,而不是从实际的现实运动出发。正如伯恩施坦强烈地反对黑格尔一样,黑格尔也肯定会强烈地反对伯恩施坦对“科学”的这种把握。因为,黑格尔认为这种关于“科学”的定义,这种“经过系统整理的知识”,这种“建立在积累起来的知识之上的”科学,是“一种不配被称之为科学的知识堆积”。关于这一点,黑格尔辩证法的学生———马克思恩格斯———想必也会认同黑格尔。第二,陷入自相矛盾。若按照伯恩施坦的科学观,则社会主义首先是科学,因为它有科学的形式,即“经过系统整理的知识”。但是,他接着又认为仅仅具备科学的形式还不一定就是科学的,因为科学的真理是“无倾向性”,而社会政治的理论和学说(包括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学说)都无法保证这一点,言外之意即:它们都不是科学。此即与上一句矛盾。伯恩施坦混乱科学观的自相矛盾之处就是:本来是用来定义“科学”的形式,现在却无法定义“科学”了;而自认为能够定义“科学”的,比如“无倾向性”,却又没有固定的形式。读者因此被迫陷入一个他所制造的语言的窠臼,思想也跟着陷入混乱。总之,这是明显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是马克思恩格斯明确反对的认识事物的方式。

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的第二部分,就对形而上学思维方式与辩证法做过简要的论述。首先,他指出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是有局限性的。“这种考察方式被培根和洛克从自然科学中移植到哲学中以后,就造成了最近几个世纪所特有的局限性,即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这种方式把研究对象看作是孤立的、固定的、僵硬的、一成不变的东西,因此并不真正符合到处活动着、联系着的现实情况。其次,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会使思维自己终将陷入矛盾之中。恩格斯说:“形而上学的考察方式,……它每一次迟早都要达到一个界限,一超过这个界限,它就会变成片面的、狭隘的、抽象的,并且陷入无法解决的矛盾,因为它看到一个一个的事物,忘记它们互相间的联系,看到它们的存在,忘记它们的生成和消逝;看到它们的静止,忘记它们的运动;因为它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上述伯恩施坦对“科学”的形而上学定义就是这样的,它在应用中就陷入了自相矛盾的境地。再次,辩证方法才是正确认识世界的方法。恩格斯说:“要精确地描绘宇宙、宇宙的发展和人类的发展,以及这种发展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就只有用辩证的方法,只有不断地注意生成和消逝之间、前进的变化和后退的变化之间的普遍相互作用才能做到。”也正如列宁所说:“辩证方法是要我们把社会看做活动着和发展着的活的机体的。”总之,科学社会主义的科学性正是来自于掌握辩证方法———唯物辩证法。

关于科学,伯恩施坦与马克思恩格斯的区别,根本在认识论的差异。正因为伯恩施坦不接受或背离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方法,即不懂和排斥辩证方法,所以无法做到统一地理解科学与哲学的关系,而是机械地区别看待科学与哲学,并且还捧科学而贬哲学,才使得他关于社会主义的观点与马克思恩格斯相去甚远,并给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事业和革命事业带来极不利的影响。伯恩施坦自己也说过“在认识论方面我是门外汉”17这样的话。如今看来,他确实不像在自谦,也道出了自身问题的关键所在。

三、《资本论》:科学著作与哲学著作的争论

时至今日,学界对伯恩施坦修正主义的批评几乎盖棺定论,但伯恩施坦式的科学观却并不少见,关于《资本论》到底是一部科学著作还是一部哲学著作的争论竟还有市场。这个争论看似归属于另一个重大的学术争论———科学与哲学的关系问题,但在我们看来,其实质仍与考夫曼和伯恩施坦的问题一样,还是在于人们能否理解或接受辩证法———既包括黑格尔的辩证法也包括马克思的辩证方法。然而,当今学界似乎并没有从以往的历史经验和讨论中获得比较一致的理解。

《资本论》是科学著作还是哲学著作?关于这个问题,最近较有代表性的讨论发生在高超、曲达、白刚、张旭、常庆欣、雪婷等学者之间。高超认为《资本论》从形式和实质上都是一部科学著作,不是哲学著作。首先,他认为《资本论》在形式上具备科学特征。因为,科学“最根本的特征就是:自然的数学化”,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通过使用数学比率对“剩余价值理论”做了数量化处理。其次,他认为《资本论》在内容上也具备科学特征。这种内容上的科学特征是以政治经济学学科的内容为核心的,言外之意即:科学首先得是学科。而在政治经济学学科的研究领域,《资本论》发现了“剩余价值学说”,明确了该学科的基本问题———“雇佣劳动与资本的关系问题”,并解决了这一其他著作未能解决的问题,故算得上是“整个政治经济学的最高峰”,因此它无疑便是科学。另外,和伯恩施坦类似,他在哲学与科学之间更加偏爱科学,认为学界对《资本论》的哲学阐释应该有度,不能越界。因为,他认为“哲学著作”与“具有哲学价值的著作”是两码事。如果一本书是“哲学著作”,即意味着“它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应是世界的本原、认识的来源、真善美的标准等问题”。如果一本书是“具有哲学价值的著作”,即意味着它在宽泛的意义上触及和呈现了“某些关于人类的终极问题”。这样看,他认为《资本论》并不是一本标准的哲学著作,所以,对《资本论》的哲学阐释只能在后者的限度内进行,而不能超出这个限度进入前者的范围,否则,“要么是不恰当的,要么是无意义的。”他还认为:“将《资本论》阐释为哲学作品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阐释者默认《资本论》科学价值的弱化。”可见,《资本论》是科学著作还是哲学著作,在他这里,归到底是关于科学与哲学的关系问题,而他显然更偏爱“科学”。在他的认识中,哲学与科学是相分离的,是一对几乎相互独立的、此消彼长的概念。

张旭、常庆欣也认为《资本论》不是哲学著作。但他们并未从科学与哲学相对立的角度,而是从政治经济学与哲学相对立的角度去考察问题。他们认为学界对《资本论》的哲学化解读“使马克思退回到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水平”,且主要批判那种“主张《资本论》是一种存在论的论证”,认为这种论证是一种较典型的将《资本论》哲学化的做法。他们反对“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辛苦地实现的政治经济学分析,……还原为某种抽象的哲学称谓”,认为这些抽象层面的哲学术语的复述是“关于意识的空话”“无益的空谈”“有害的扭曲”。他们对此种“存在论的论证”很反感,从而似乎反感起一切对《资本论》的哲学化解读来,甚至认为:“说《资本论》实现了一种哲学革命的观点不仅完全站不住脚,而且还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造成很大的理论伤害。”他们认为那些哲学化解读没有真正回答“新哲学和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是什么关系”的问题。所以,他们认为《资本论》是一部光辉的政治经济学著作,但不是一部哲学著作。在我们看来,对《资本论》哲学的某种不太符合马克思真意的解读,引起了对《资本论》哲学不太擅长的人们的迷惑以及反感。因此,这两者双方都存在问题,且问题都与马克思的哲学有关,前者主要是误解,后者主要是不解,不解《资本论》的哲学实质与哲学革命。在不解的人看来,与其强调《资本论》哲学方面的成就,不如强调它的政治经济学方面的成就,因为他们认为经济学方面的成就更客观也更高。可见,在他们那里,《资本论》的哲学与它的政治经济学主要是相分离的两个东西。

针对以上两种批判《资本论》的哲学阐释的观点,学界均有与之相对的回应。比如曲达、白刚均不认同高超重科学轻哲学的思路,认为他割裂了科学与哲学。他们都认为应该在“哲学与科学相统一”的意义上理解《资本论》。雪婷不同意张旭、常庆欣对《资本论》哲学的理解,认为“《资本论》所构建的新哲学就是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他们“不理解《资本论》的方法与唯物史观之间的真实关系”。尽管我们认同上述回应文章的结论,但认为这些文献中对“科学与哲学的统一关系”以及“唯物史观的哲学基础”的论证分析终究还是笼统和模糊的。综观上述论争,正如在伯恩施坦那里所发现的一样,我们会发现:在认识“哲学与科学的统一”这件事上,一些学者至今依旧显得为难。这至少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对辩证法的误解导致轻视辩证法、轻视哲学。在高超的论证中,他就显示出想把辩证法、思辨从哲学中驱赶出去的意图。比如他认为“辩证法绝不能与哲学思维方式画等号”“作为学科的哲学也不必然是思辨的”“对辩证法和‘抽象力’的运用都不能说明《资本论》是哲学思辨的结果”。他所理解的辩证法仅是指哲学中的一种思考方式,而不是哲学自身,认为辩证法既不等于哲学,哲学也不等于辩证法,认为运用辩证法并不是在做哲学思辨。显然,他的这些观点和黑格尔哲学、马克思哲学相去甚远。在黑格尔与马克思那里,有这么一种结论是成立的:辩证法、逻辑学、认识论是统一的,是一个东西。也正因为他没有理解辩证法,所以他才看不到这种统一,于是将理解的希望寄托在自然科学身上。殊不知,对自然科学的理解也离不开辩证法,不理解辩证法便会导致误解自然科学。第二,对自然科学的误解导致迷信自然科学、迷信科学。一些学者眼中的“科学”基本等同于“自然科学”,他们毫不掩饰地认为自然科学的特征就是科学的特征。但是,这个结论根本上是值得商榷的,在人们对自然科学的本质认识不够深刻时,它只不过是一种迷信。比如,高超认为马克思使用了数学比率来表示自己的“剩余价值率”公式,因此实现了《资本论》核心理论的数学化,于是使其在形式上具备了“科学的核心特征”———自然的数学化。他认为“数量化使‘被剥削程度’变为‘剩余价值率’,使剥削学说成为科学的剩余价值理论”。但在我们看来,这是非常表面的观点,既误解了数学,也误解了数学化。其实,数量化并不等同于数学化,公式化也并不等同于数学化。许多学科都能够运用数量化、公式化手段,比如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但它们显然不是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科学。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资本论》也不是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科学。而且,最重要最根本的是,数学尤其是现代数学与哲学的关系是十分复杂且紧密的,这一点已经由数学的发展史(尤其是集合论的发展史)所证实。

概言之,当今学界对《资本论》是科学著作还是哲学著作的争论,反应出这样一种事实:仍然有人轻视和不理解辩证法(黑格尔的、马克思的辩证法),正如考夫曼和伯恩施坦一样,因而仍然无法正确把握哲学与科学的统一关系,进而也就无法理解《资本论》及其“科学性与哲学性的统一”。

综上可知,马克思《资本论》的“实际方法”是指唯物辩证法。然而,时至今日人们对它的重视和理解仍然不够,其中主要表现为对辩证法的重视和理解不够。这便要求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和理解辩证法(包括黑格尔的辩证法、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因为这对于我们理解《资本论》中辩证法与唯物主义的统一关系、理解科学社会主义的科学性,以及理解《资本论》科学性与哲学性的统一,都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在认识统一关系方面确实存在困难,那么我们可以求教于马克思哲学的老师———黑格尔哲学,充分吸收黑格尔的哲学资源。因为,辩证法对各种统一关系的把握,表现为思维的一种抽象统一能力,实际上是德国观念论的传统。这一传统曾被黑格尔称为是“真正德国气派的”。他还把将思维的这种抽象统摄能力阐发到相当高度的雅各·波墨看作是“第一个德国哲学家”,称:尽管“他的表达方式是粗糙的”,但较前人而言具有更加“深邃的心灵”。黑格尔赞赏波墨道:“最深刻的理念才能把最绝对的对立面统一起来……这是一种极其粗野的内心努力,要把形态上彼此极不相干的东西捆绑在一起。他以坚强的精神把对立的双方面结合起来,并在这种精神中打破全部对立的意义,即双方所具有的现实性形态。”

作者简介:赵士发,哲学博士,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社会历史哲学、毛泽东哲学。赵欢,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江汉论坛》20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