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波:蒯因的自然主义:澄清与辩护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2-05-05
【摘 要】自然主义是蒯因哲学的主要特征。本文试图对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做较为全面且更富于同情的澄清,并通过批判地回应其遭到的取代反驳(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是对传统认识论的取代)、循环反驳(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是恶性循环的)和非规范性反驳(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缺乏规范性维度),以及回应威廉姆森对自然主义的三条责难来为它的主要立场做辩护。本文的结论是:上述三大反驳和威廉姆森的三条责难大都基于误读或误释,是不成立的;在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中,有许多富有启发性、合理的、有价值的见解值得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自然主义;自然化认识论;发生学方法;取代;循环;非规范性
作者简介:陈波,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哲学学院(IIP)院士,国际科学哲学院(AIPS)院士,主要从事逻辑学和分析哲学研究。
文章来源:《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3期
许多蒯因学者都同意(特别是Gibson,Kemp,Hylton,Gregory,Verhaegh),自然主义(naturalism)是蒯因哲学的主要特征。1968年,蒯因在维也纳发表了一场题为“自然化的认识论”的公开演讲。在此之后,当代分析哲学发生了所谓的“自然主义转向”或“自然主义革命”。不过,他的这个立场遭到了许多反驳,例如,Wrenn提到了两种:循环性难题和规范性难题;而Rysiew提到了五种:犯了不当结论谬误;是恶性循环的;对怀疑论的回应不令人满意;缺乏认知的规范性;其立场是自我挫败的。Bergström用自己的方式抵御了上述及其他反驳中的大多数。Maddy追溯了由赖兴巴赫、蒯因和阿瑟·法因所代表的自然主义的三种早期版本,回应了某些对各种模糊的自然主义方案的熟知的批评,并且阐释了她自己的自然主义的改进版本。在本文中,我试图对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做出较为全面且更富于同情的澄清,回应“取代”、“循环”和“非规范性”这三种主要反驳以及威廉姆森对(主要是蒯因版的)自然主义的三条责难,由此为蒯因的主要论点及其论证做出辩护。
本文由两大部分和六小节组成。第一部分是前两节,其基调是肯定性和说明性的。第一节回答什么是蒯因的自然主义,大致介绍了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方案;第二节概述了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是后四节,其基调是否定性和辩护性的。第三节讨论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究竟是对传统认识论的取代还是改良;第四节探讨蒯因所提出的问题:认识论究竟应该超越科学还是从科学的内部工作;第五节回应对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的这一责难:它究竟是无视还是重释了认识论中的规范性;第六节批判地回应威廉姆森对自然主义的三条责难。我的最后结论是:对蒯因的自然主义的三大反驳以及威廉姆森的三条责难大都基于误读或误释,是不成立的;在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中,有许多富有启发性、合理的、有价值的见解值得进一步发展。
一、什么是蒯因的自然主义?
1.1 蒯因对其自然主义的刻画
自然主义在哲学中有着悠久、丰富而复杂的历史,但蒯因对它的倡导在当代哲学中最具影响力。自然主义分为两种。形而上学的自然主义断言,世界上只存在科学所揭示的自然实体和现象,不存在像神、鬼这样的非自然或超自然的实体和现象。方法论的自然主义主张,我们在寻求自然知识的过程中,必须依靠科学所提供的成果、准则和方法,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可靠的方法论,特别是没有专门的哲学方法论。
1968年,蒯因在他的约翰·杜威讲座“本体论的相对性”中,首次从杜威那里借用了“自然主义”一词,来描述他自己的哲学立场。不过,从《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之前的早期文章到《真之追求》和《从刺激到科学》这两部晚期著作,自然主义一直贯穿且始终隐藏在他的许多著名论题背后,例如:翻译的不确定性、指称的不可测知性、本体论的相对性、证据对理论的不充分决定性、温和整体论、拒斥 “分析/综合”以及“先验/后验”的区分。在吉布森看来,在蒯因哲学中,
自然主义由一对论题组成,其中一个是否定性的,另一个是肯定性的。否定性论题是,并不存在成功的第一哲学,也就是说,在科学之外,并不存在科学可以奠基(即得到证成或理性重构)于其上的先验基础和经验基础。肯定性论题是,科学是衡量有什么东西存在(本体论)以及我们如何知道有什么东西存在(认识论)的尺度。
根据上述观点,蒯因持有两种自然主义,但我认为他所关注的重心是方法论的自然主义。我同意麦蒂的说法:“自然主义……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探究进路;不是一套答案,而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就其本身而言,很难把它描述为一系列论题:它只能展现在行动中。”我更愿意通过引用蒯因在不同时期的著作,让他按照年份顺序为自己发声:
……我的立场是自然主义的;我不把哲学看作科学的一种先验预备或者科学的基础,而认为哲学是与科学相连续的。我把哲学与科学看作是在同一艘船上——就像我经常提到的纽拉特的隐喻,我们只有乘着这艘船在海上漂泊时才能修补它。并不存在外部的优势点,不存在第一哲学。
……自然主义:摒弃第一哲学的目标。它认为自然科学是对实在的探究,是可错的、可修正的,自然科学不对任何超科学的法庭负责,也不需要超出观察和假说演绎法之外的证成。
……自然主义,即这一认知:正是在科学本身之中,而不是在某种之前的哲学中,实在才得到识别和描述。
认识论的自然化……既是一种局限,也是一种解放。它抛弃了古已有之的追求,即为自然科学寻求一种比科学本身更牢固的基础:这就是局限。而解放在于,自由地获取自然科学的资源并且不必担心陷入循环。自然主义认识论家满足于其所能了解到的策略、逻辑和机制,正是通过这些策略、逻辑和机制,我们关于物理世界的精细复杂的理论,实际上可能是或者应该是从不规则的神经摄入中投射出来的。
我将在整篇文章中,对蒯因的自然主义做出进一步的澄清和辩护。
1.2 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方案
在《真之追求》一书的开头,蒯因便提出了自然化认识论的中心问题:
从我们的感觉表层所受到的冲击出发,我们以集体积累、世代相传的创造力规划出关于外在世界的系统理论。事实证明了,我们的系统在预测后来的感觉输入上是成功的。我们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
这一问题在蒯因的其他著作中被以不同方式表述:我们如何基于“贫乏的输入”即来自世界的感觉刺激,产生了“汹涌的输出”即我们对外在世界的总体的科学理论的?或者,我们关于世界的总体理论如何起源于对世界的观察?蒯因认为,任何有意义的概念化都离不开语言,包括自然科学在内的各种理论都可以看作句子系统:“可以说,一个理论是一个得到完全解释的句子集合。(更具体地说,它是一个演绎封闭的集合:它包括自身所有的逻辑后承,只要它们能够用相同的记号表达。)”“我将科学描述为一种在各处与观察相吻合的语言结构。”
于是,自然化认识论的中心问题就变成了:如何解释观察与理论话语之间的关系。该问题又分为两个子问题:一个称作“证据支持关系问题”,即我们的感觉证据如何支持我们关于世界的总体理论;另一个称作“因果问题”,即我们的感觉证据如何发展出科学理论。不过,“观察”这个概念带来了某些困难。一方面,由于观察处于感觉层面,因而是主观的,但是在语言学习和证据评估中,观察又必须是社会共享的,即公共的。另一方面,如果我们不把观察当作感觉或知觉,而是当作公共分享的环境状况,那么将会一无所获,因为我们不能假定主体间关于环境状况存在共识,不同的主体对同一环境状况的关注可能有不同的方式。为了克服这些困难,蒯因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谈论观察语句,而不谈论观察:“尽管感觉是私人的,尽管人们对环境状况的看法可能截然不同;但观察语句可以很好地突显出观察者能够达成共识的内容。”
在用观察语句取代了观察后,自然化认识论的中心问题又成为:如何解释观察语句与理论语句之间的关系。这一关系也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认识论关系,即一个句子如何为另一个句子提供证据,科学证据理论对此做出回答;另一个是语义学关系,即句子在何处以及如何获得其意义,语言学习理论对此做出回答。蒯因还指出,这两个关系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在学习过观察语句后,我们习得理论语言的途径正是观察为科学理论提供证据的途径。”正如弗洛斯达尔所断言的,“这是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的一个关键点:语义学和认识论紧密地交织在一起。”
自然化认识论因此有了两大经验性任务:第一,为从感觉输入到观察语句的学习机制,提供详尽的因果解释;第二,为从观察语句到理论语言习得的诸多不同的类比步骤,给予详尽的说明。观察语句通常表现了它们所处的相关状况的主体间可观察性,无论在认识论关系还是语义学关系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观察语句同时成为进入语言和科学的通道,而语言则成为进入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的通道:
于是,我们看到一种探究观察与科学理论之间证据支持关系的策略。我们可以采用一种发生学方法去研究理论语言是如何被学习的,因为证据关系似乎是在学习过程中实际发生。由于语言的学习在世界范围内持续进行并且可供科学研究,因此这种发生学策略具有其吸引力。它是一种对科学方法和证据进行科学研究的策略。在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语言理论对于知识理论至关重要。
蒯因还认为,人类学习理论语言的过程和机制,就是掌握科学理论的过程和机制:“从观察语句到理论语句的语言学习路径,正是观察与理论之间的唯一联系”。因此,“为了解释人对科学理论的掌握,我们应该看看人是如何习得理论语言的”。再一次如弗洛斯达尔所正确指出的,在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中,证据支持的认识论与语言学习和意义获得的语义学结合在一起。
这样,对蒯因而言,认识论在很大程度上就被自然化了,也就是说,被还原为对语言学习的实际过程和机制的经验研究:儿童如何基于世界对感受器的刺激作用,来学习能够用来指称对象的理论的(或指称性或认知性的)语言?于是,认识论成为经验心理学的一章,继而成为自然科学的一章,而发生学方法就成为自然化认识论的最重要的方法。
二、蒯因如何发展他的自然化认识论?
在这一节,我将概述蒯因在其自然化认识论中所做的工作,以便为我们更好地理解他的自然主义,并且为同意或挑战它提供一个基础。
2.1 视作理所当然:外部对象和公共语言
受到Føllesdal的启发,我将特别关注蒯因在其自然化认识论中视为理所当然的东西。我认为,这对于正确理解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乃至更宽泛地说,对于正确理解他的哲学都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蒯因认为,我们在语言学习和认知过程中必须首先面对的,不是近端刺激而是远端对象。也就是说,外部对象在我们开始感知和认识世界之前就已经存在,它们是我们的知觉和认识的来源。在《语词与对象》一书开头,蒯因写道:
无论多么遥远的物理对象,一般只有通过它们有助于在我们的感觉表层所引起的效应,才能为我们所知。……在语言学上,从而在概念上,最受关注的是那些人尽皆知以至被公开谈论的、司空见惯以至被经常谈论的、近在咫尺以至能被迅速确定并通过名称学习的事物;语词首先适用的正是这些事物。
在他的论文《我、你和它:一个认识论三角形》中,蒯因提出一个由我(认知者)、你(其他人)、它(一个对象,比方说一只土豚)三个顶点所构成的认识论三角形。“对象向我和你两个人反射光线,但由于我们的视角不同,反射模式也有所不同。光线触发了我们的神经末梢,在你的神经系统中引发一系列事件,在我的神经系统中则引发了另一系列事件。”由于我和你在神经的设定以及知觉的内在机制上存在诸多差异,“因此,我们一致使用这个词的近端原因不同,但在更远的因果链上,我们有共同的远端原因,即指称。”根据弗洛斯达尔的报道,蒯因曾希望在新版的《语词与对象》中阐述并跟进此文的核心思想。
其次,弗洛斯达尔指出,“蒯因是严肃对待语言的社会本性,并探索其对意义和交流的影响的第一人。”在《语词与对象》的序言中,蒯因写道:
语言是一门社会性的技能。我们在习得它的过程中,必须完全依赖于主体间可资利用的关于说什么以及何时说的线索。因此,除非依据人们对社会可观察到的刺激做出公开回应的倾向,否则没有理由去核对语言的意义。
在蒯因看来,语言是一种社会性的、在说话者之间可以公开观察到的活动,而意义是言语行为的特征,因此必须用行为主义的标准加以澄清,并且也只能通过对话者的公开行为获得。当儿童在学习其母语或者成年人学习一门外语时,必须仅仅依赖有关“其他人在公共可认知的情景下的公开行为的证据”。
第三,我个人认为,下述引文对于正确理解蒯因的许多有影响力和有争议性的论题,例如翻译的不确定性、证据对理论的不充分决定性以及整体论,也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不能逐句剥去概念的虚饰,留下对客观世界的描述;但我们可以探究这个世界以及作为世界的一部分的人,从而查明人们对周围发生的事可以有哪些线索。从他的世界观中减去线索,所得到的差值就是人的净贡献。这个差值标志着人的概念主权范围——人可以在其中保留数据的同时修正理论的领域。(强调为笔者所加)
换言之,我们在学习语言和建构理论时,受到了两种因素的制约:一种来自世界,另一种来自我们自身的认知进取。这些因素之间存在着张力:“我们应该能够看到,科学在多大程度上是人类的自由创造;在多大的程度上,用爱丁顿的话说,是一件事先内定的安排。”在习得语言和形成理论的过程中,我们并非完全被动的,而是有自由创造的空间。
2.2 刺激:对感受器的触发
蒯因诉诸一系列行为主义的术语,如:共享环境、言语行为和言语倾向、愉快、询问、同意、反对、奖赏、惩罚等,以及诉诸神经生理学、先天遗传等等,用以解释语言学习、意义获得和理论形成。
刺激是起点。由于外部对象不能直接进入我们的学习和认知,因此必须从它们对感受器(眼睛、耳朵、鼻子、舌头和身体)的刺激(触发)开始。我们正在接受刺激的状态是片断(episode),感受和知觉都是我们所接受到的刺激。为了在相似情境中使用相似的表达,我们的知觉当然在某定程度上具有相似性,它被称作“知觉相似性”:如果两个片断影响主体行为的方式相同,那么它们应该被视为在知觉上相似。A与B在知觉上比A与C更相似,仅在于主体对其所接受到的与A足够相似的片断有同样的反应。为了解释不同主体对相似片断的相似反应,蒯因引入了关于知觉相似性标准的先定和谐(pre-established harmony)。知觉相似性和先定和谐根据达尔文的“自然选择”来解释:它们部分地来自于我们祖先的基因,具有让我们在世界上生存的价值。“知觉相似性是所有学习、所有习惯养成,以及从过去经验中归纳而来的所有期待的基础;这是因为,我们天生就倾向于期待相似的事件也会有彼此相似的后续。”
刺激意义(stimulus meaning)是指,一个句子相对于特定说话者A在特定时间t和特定情境s下的意义。它可以形式定义如下:对于时间t和情境s下的说话者A,一个句子p的刺激意义是由两个集合构成的序对<Σ,Σ'>,其中Σ是导致A在t和s下同意p的刺激集合,Σ'是导致A在t和s下反对p的刺激集合。
2.3 进入语言:对句子分类
根据刺激意义和对同时发生的刺激物的依赖程度,蒯因将人们在公共可认知的情景下说出或听到的句子分为两类:场合句(occasion sentence)和固定句(standing sentence)。只有当某种所引发的(通常是非言语的)刺激出现时,场合句才会引起同意或者反对。场合句又分为观察句(observation sentence)和非观察句。观察句是说话者在目睹该场合时可以直接同意的场合句,例如,“这是红色的。”固定句在每次出现时,无需其他所引发的(通常是非言语的)刺激,都会引起同意或者反对,例如,“今天是星期五。”固定句又分为恒久句(eternal sentence)和非恒久句。恒久句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为真或为假的固定句,如“铜导电。”
2.4 实指学习和类比综合
儿童学习母语的方法一般有两种:实指学习(ostensive learning)和类比综合(analogical syntheses)。前者大概是这样的:一个母亲在对象前面,她指向或触摸该对象并说出一些形如无结构整体的句子,用蒯因的话说,以单一语词表意的句子(holo-phrastically)。通过这样,她教孩子将句子与对象联系起来,直到孩子最终知道如何在适当的情况下使用这些句子。这种学习句子的方法近似于直接反射的心理图式论(psychological schematism of direct conditioning)。正如蒯因所言:“实指学习是最基本的,它需要可观察性。当孩子在学习‘红色’时,孩子和父母都必须看到红色,而且其中一方也必须看到另一方那时候也看到了红色。”因此,观察句是儿童通过实指所学会的第一批句子。但实指学习不能让人在母语学习上走得更远,因为即使在派生的意义上,母语中大多数句子都与范围固定的非言语刺激没有关联。因此,必须通过类比综合的方法来学习大部分母语,它大概是这样的:儿童在学会一些句子和语词之后,可以将所学句子中的一些词替换为另一些词,从而产生之前没学过的新表达。举个例子,儿童在学会“黑狗”、“黑猫”和“白球”之后,自己可能会在面对一个黑球时说出“黑球”;在学会了“我手指疼”之后,可能会说出一个先前没有人教过的新句子“我脚疼”。类比综合可以解释语言的生成性。
2.5 观察句和观察范畴句
观察句具有以下特点:(i)直接关于物理对象并与感觉刺激关联,因此可以通过实指来学习;(ii)不要求附带信息:为了对“这是红色的”这种观察句做出同意或反对,我们无需其他来源的信息,就能在相应环境中立即做出反应。而“这是我的父亲”这句话就是非观察性的;(iii)具有主体间性:所有观察者都会对相同的观察句做出相同的同意或者反对;(iv)单独负载其经验内容。正是这些特点使得观察句成为语言学习的入口、科学假说的证据库以及语义学的基石,并且使语言翻译成为可能。
观察范畴句(observation categoricals)由观察句组合而成,其一般形式是:“每当这样,就那样”,它表达了某种类似自然规律的东西。因此,一个观察范畴句就是“一个微缩的科学理论”。考虑如下两个例子:
(I)每当太阳升起,鸟儿就歌唱。
(II)每当柳树生长在水边,它就倾斜到水面上。
这里的(II)是有焦点的(focal),其前件和后件在谈论同样的对象,而(I)是自由的(free)。观察范畴句通过成对的观察句检验,它不会被与之相符的观察句完全证实,却会被一对分别为肯定和否定的观察句所反驳。“当然,对观察范畴句的演绎和检验仍是实验方法,即假说-演绎法的本质,用波普尔的话说,该方法即猜想和反驳的方法。它揭示了,对可观察事件的预测是对科学理论的最终检验点。”
2.6 指称对象
对蒯因来说,认识论的中心问题是我们如何从刺激进展到科学(即我们关于世界的总体理论)。关于世界的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关于世界上有什么东西存在的理论,但一个理论说世界上有什么东西存在,这是一个指称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去解释儿童如何“习得一种用以谈论对象的装置”。蒯因认为“存在就是成为一个变项的值”,因此,量化结构是一个语言或理论的指称装置。儿童为了学习如何指称,就必须要学习如何使用“一组相互关联的语法上的小品词和结构:复数结尾、代词、数词、表示同一性的‘是’(is)及其变体‘同一个’(same)和‘另一个’(other)”,外加逻辑联结词、关系从句和谓词,等等。此外,为了明确一个理论的本体论承诺(即该理论所说的存在的东西),我们必须用量化理论(即一阶逻辑)的语言对其改写,这个过程称作“语义整编”(semantic regimentation)。我们关于世界的科学理论,在语言的指称部分或者理论语言中表达。因此,我们在学习理论语言时,便触及了关于世界的理论。至此,我们完成了“从刺激到科学”(这是蒯因生前最后一本书的标题)的旅程。
蒯因坚称,“没有同一性就没有实体”。这里,同一性意味着实体化(reification)或个体化,它既是确认在不同场合出现的对象是同一个对象的标准,也是把一个对象与其他对象区别开来的标准。如果我们不能为某些对象提供同一性标准,就不能在理论中承诺它们的存在。对于蒯因而言,世界上只存在物理对象、类或者集合,因为它们可以被赋予可靠的同一性标准。不过,像意义、命题、属性(attribute)或特性(property)、关系等所谓“内涵实体”,都不能被切实可行地个体化;包含了命题态度和模态的晦暗语境,则超出了外延性的范围,因此,应该在关于世界的总体理论中避开它们。
2.7 若干其他推论
从自然化认识论的上述内容中,蒯因推导出如下重要的结论:
(1)翻译的不确定性。“可以用不同的方式编撰将一种语言翻译成另一种语言的手册,它们都与言语倾向的总体相容,但彼此之间却互不相容”;更重要的是,没有事实问题可以决定哪种翻译手册是唯一正确的。这一论题表明了“作为句子意义的命题概念是站不住脚的”。
(2)指称的不可测知性,也称作“指称的不确定性”。举例来说,当一个语言学家听到原住民在一只兔子面前说“Gavagai”时,她无法彻底分辨出“Gavagai”究竟是指一只兔子、兔子的一个未分离部分,还是指兔子的一个时间段,或者兔性(rabbithood),因为通过补偿性调整,所有这些都很好地匹配原住民的言语行为。
(3)本体论的相对性。一个理论的本体论即该理论承诺存在的对象,既相对于背景语言和所选择的翻译手册,也相对于关于量词的指称性解释。因此,很难完全说清楚一个理论究竟承诺了哪些对象。蒯因主要诉诸代理函项(proxy function)来证明这一论题,并且从中演绎出一个令人惊讶的结论:本体论对我们关于世界的科学理论是无关紧要的。问题是,这一结论与蒯因对实在论的坚定承诺是否相符呢?
(4)证据对理论的不充分决定性。我们关于世界的理论超越了对世界所有可能的观察,因此可能拥有在经验上等价、但在逻辑上不相容的不同系统。这一论题表明了“存在着各种可辩护的构想世界的方式”。不过,蒯因后来似乎对此立场有所松动:“详加审视便会发现,在经验上等价的理论表述在逻辑上不相容是一种障眼法。……于是我们所留下的只是在经验上等价、但在逻辑上可协调的理论表述。如果我们认同其中一个为真,就可以称它们都为真,并把它们视为对同一个世界的不同描述。”
(5)整体论、可错论以及拒斥先验性和分析性。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陈述不是单独地,而是只能作为一团去面对感觉经验的法庭,任何陈述都与该团中的其他陈述共享经验内容。因此,并不存在完全不依赖经验的先验陈述,也不存在经验内容为空的分析性陈述;在棘手的经验反例面前,包括逻辑陈述和数学陈述在内的任何陈述都是可修正的;在修正理论时,我们拥有足够大的选择空间,并且必须遵循最小伤害准则,等等。
我同意吉布森的论点,蒯因的“哲学最好被理解为:从一种独特的经验主义观点出发,尝试系统性地回答他所谓的认识论的中心问题,即‘我们如何获得关于世界的理论,以及它为何运作如此良好?’”。
这里,我认为我们应该先简短考虑一下戴维森对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的指责:刺激和观察句之间是因果关系的,不能起到证成作用,因为“除了另一个信念,任何东西都不算作持有一个信念的理由”。在他看来,因果关系不能赋予证成,因为认知证成必定是命题的和逻辑的,在信念与促使产生信念的经验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能起到证成作用;蒯因混淆了原因和理由,或者在他的自然化认识论中完全忽视了理由。我不同意戴维森的上述观点,原因有三:(1)刺激和观察语句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实可以提供相信一个句子为真的理由。我凭什么不能因为看见了约翰而知道他就在那儿,或者因为听见了苏珊的声音而知道那是苏珊呢?(2)除了因果关系,蒯因还进一步解释了观察句和理论语句之间的证据关系。(3)蒯因由于他的整体论而不重视知识的证成。他认为,我们不应该在理论上对知识概念抱以希望,因为该概念“不符合融贯和精确等科学标准和哲学标准”。因此,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不可能是以知识为中心和以证成为中心的。
三、取代,还是改良传统认识论?
对于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与传统认识论的关系,存在着截然相反的观点。一方认为,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是对传统认识论的取代,甚至更糟糕的,是对认识论的摒弃:“蒯因以敦促摒弃传统上所追求的认识论并支持他称之为‘自然化认识论’的科学计划而闻名”;蒯因主张取代型自然主义(replacement naturalism):我们应该摒弃认识论而转向心理学。“蒯因似乎是在建议我们放弃努力地证明我们确实拥有知识,而去研究形成我们信念的方式。”而另一方认为,蒯因并没有试图取代或摒弃传统认识论,而只是想要改良它,也就是说,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处理传统认识论的旧问题。约翰森(B. C.Johnsen)声称,“在我的解读中,蒯因不仅没有敦促摒弃传统上所追求的认识论,反而……”(强调为笔者所加)。哈克(S. Haack)站在上述两种立场之间,她认为蒯因的自然主义有两幅面孔:其中一面是温和的,因而是改良主义的;另一面是科学主义的,因而是革命性的,所以它具有某种矛盾意味。哈克后来又进一步主张,“蒯因提出了一个可谓是由三种互不相容的自然主义风格而组成的混合体:后验主义加科学主义的、改良主义的和革命性的。”我在本节中将要处理这些争议,并论证: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不是对传统认识论的取代,而是对它的改良。
3.1 蒯因对传统认识论的批评
传统认识论希望位于科学之前、凌驾于科学之上或者置身于科学之外去为科学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这是一种超验的研究:它通过超越科学来解释科学的可靠性。换句话说,传统认识论要寻找比科学本身提供的基础更为坚实的基础。蒯因把这种包括近代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传统认识论称为“第一哲学”,并对其进行了猛烈的批评。
笛卡尔是近代理性主义的开创者。他追求对这个世界及我们自身的绝对确定的知识。他通过诉诸普遍怀疑的方法,试图从我们的知识中清除一切可疑因素,为之奠定一个不可动摇的基础。他把“我思故我在”这样显而易见、清楚明白的理性公理作为知识的基础,从中演绎出我们关于世界的所有其他知识。蒯因几乎不关注笛卡尔的计划,因为即使在数学领域中,由于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以及将数学还原为标准逻辑的失败,也不可能从清楚明白的知识完全演绎出非清楚明白的知识。
蒯因把目光转向了他最为同情的经验论。经验论从洛克、贝克莱、休谟到罗素和卡尔纳普一脉相承,以感觉经验或观察命题作为人类认知的牢固基础。经验论的一个主要信条是:我们的所有知识都源自于感觉经验。蒯因称之为“彻底的经验论”,并认为它必须完成两大任务:一是从感觉证据中演绎出关于世界的真理,另一个是根据感觉或观察术语以及逻辑/数学的辅助词汇来翻译(或定义)这些真理。通过与数学基础研究的类比,他把前者称为经验论的学说方面,侧重于使用感觉证据来证成关于世界的知识;他把后者称为经验论的概念方面,侧重于使用感觉词汇来解释或定义物体(即物理对象)的概念。蒯因认为,经验论在这两方面都遭受了惨痛的失败。
首先考虑它的学说方面。在休谟看来,直接关于当下感觉印象的陈述是相当确实的。然而,关于存在的一般性陈述和关于未来的陈述,却不能获得任何程度的确实性。因为即使是对可观察对象的最弱的概括,如“鸟儿飞”或“草是绿的”也包含了逻辑跳跃,即从已观察到的东西跳跃到未观察到的东西、从过去和现在的经验跳跃到对未来的预测。因此,用直接的感觉经验、以完全合乎逻辑的方式证验我们关于世界的理论合法有效,这个企图不可能取得成功。蒯因强调,“休谟的困境就是人类的困境”。
其次考虑它的概念方面。在这方面,经验论似乎取得了某些实实在在的进展,例如,从洛克的观念转向图克(J. Tooke)的语词,边沁(J. Bentham)推动了语义中心从词项转向语句,由迪昂(P. Duhem)、纽拉特和蒯因本人推动了语义中心从语句转向语句系统。人们还可以借助于语境定义和集合论来谈论对象。罗素就用这种方法来研究自然知识的认识论,并试图将外部世界解释为对感觉予料(sense data)的逻辑建构。卡尔纳普的《世界的逻辑结构》一书是对这个纲领最为认真的实施。他承认从直接经验中不可能演绎出科学,但仍然坚持认为,可以通过观察术语和逻辑/数学的辅助词汇来定义科学的概念。他致力于对科学话语的这种理性重构,但不幸以失败告终。蒯因指出,卡尔纳普的纲领之所以失败,是因为与其所假设的相反,
对物体的典型陈述没有自己的经验蕴涵。而大量的理论合在一起通常将会有经验蕴涵;我们就是这样做出了可证实的预测。
因此,传统认识论的整个计划,无论是理性论的还是经验论的,必须被否定掉,因为不可能从理性公理、感觉经验或观察命题中演绎出科学理论的真理;也不可能通过清楚明白的概念,或者感觉-观察术语加上逻辑/数学的辅助词汇定义出科学词汇。此外,追求绝对确定知识的理想也必须加以摒弃:“对确实性的笛卡尔式追求一直是认识论的久远动机,无论在概念方面还是学说方面;但是这种追求的败局已定”,根据蒯因的整体论,并不存在绝对确实的陈述;在顽强的经验反例面前,任何陈述都是可修正的。蒯因说,当我们与杜威一道,转向自然主义语言观和行为主义的意义观时,所放弃的不仅有语言的博物馆形象,还有涉及意义、指称和知识的确实性保证;我们还意识到,除非隐含在人们的言语倾向中,否则不存在意义或者意义的相似或差别。
3.2 自然化认识论与传统认识论的相似和差异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得出结论: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完全拒斥了传统认识论甚至认识论本身呢?不是的!我将对自然化认识论和传统认识论之间的相似和差异做出如下澄清。
(1)它们所探究的认识论中心问题相同。
各种认识论的中心问题是相同的,即研究感觉与理论之间、观察与理论之间、证据与理论之间的关系,或者用蒯因的话说,观察语句与理论话语之间的关系。传统认识论和自然化认识论也不例外。“贫乏的输入和汹涌的输出之间的关系,是驱使我们加以研究的,研究它们的理由与总是驱使认识论研究的理由近乎相同:为了理解证据如何与理论相关,以及一个人的自然理论是如何超越任何现有证据的。”(强调为笔者所加)
(2)它们对怀疑论的态度不同。
怀疑论可以分为两种:全面(global)怀疑论和局部(local)怀疑论。全面怀疑论挑战我们认识世界的可能性和我们关于世界的总体理论的可靠性。笛卡尔的“恶魔论证”和普特南的“缸中之脑论证”就属于这种。相反,局部怀疑论只是挑战一些具体的认知成果和某些特定的认知方法的可靠性。
由于无论理性主义的还是经验主义的传统认识论都追求绝对确定的知识,怀疑论对其目的和理想构成严重威胁,因此传统认识论必须直接面对怀疑论的挑战,去回答以下问题:知识真的可能吗?是什么使知识成为可能?知识何以可能?等等。
蒯因对怀疑论采取了不同的立场。他完全不考虑全面怀疑论,因为它采纳了上帝的视角,站在科学之上、科学之前或科学之外去怀疑或挑战科学,因而变成了一种超验的研究。全面怀疑论是在我们做科学之前就挑战科学的可能性,这相当于在我们吃饭前就把我们的桌子掀翻了。因此,我们没有与全面怀疑论谈判的余地。局部怀疑论是从科学内部去怀疑科学的成果,因此它的“怀疑是科学的怀疑”,其本身就是“科学的一个副产品”。我们可以与局部怀疑论谈判。下文第四节将对这一点做进一步讨论。
(3)它们采用的研究策略不同。
传统认识论是一种扶手椅哲学,它主要诉诸于反思和思辨,至少具有以下特征:(i)它是先验的:“仔细的反思,而不是经验的探究,被认为是准确理解真正的认识论原则和事实的正确方法。”(ii)它是自主的:“就其方法和主题而言,认识论独立于科学。”(iii)它关注规范性问题。
自然化认识论的策略则截然不同。由于蒯因放弃了追求绝对确实知识的理想,而且根据他的整体论,不存在独立于或者先于经验的先验陈述,因此他集中关注发生学方法,以达到对如何从刺激到科学的实际过程、机制、方法和规范的认识。换句话说,蒯因要求“从内部”去捍卫科学:
自然主义哲学家从从前人那里继承下来的世界理论内部开始其推理,作为对这个理论的持续关注。他暂时相信这个理论的全部内容,但也相信其中有些已确认的部分是错误的。他试图从内部改进、澄清和理解这个系统。他是在纽拉特之船上漂泊的忙碌的水手。
(4)它们的关注点和侧重点不同。
当代认识论的主流仍然属于蒯因所批评的那类传统认识论。Truncellito这样写道:“认识论是对知识的研究。”“第一,我们必须确定知识的性质”;“第二,我们必须确定人类知识的范围”;或许我们还可以补充一条:第三,我们必须确定人类认知的规范。例如,《劳特利奇认识论指南》(Bernecker and Pritchard)以知识概念为中心,由以下十个部分组成:基础概念;对知识的分析;知识的结构;知识的种类;怀疑论;对怀疑论的回应;知识和知识归属;形式认识论;认识论史;元认识论问题。
如前文第二节所示,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则有另一幅面貌,根据他的整体论,
知识近乎是基于强证据的真信念。有多强?并没有明显的分界点。“知道”就像“大的”一样:在我们默许了含混性的日常土话中是有用的、无可异议的,但由于缺乏精确的界限,它并不适合技术性的使用。认识论,或者知识论,要因其名字而脸红。
因此,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不可能对知识概念给予太多关注,更谈不上以关于知识及其证成的问题为中心。它侧重于对理论形成的实际过程进行经验探究,并从科学发现中提炼出规范性要素。
值得强调指出的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蒯因所说的“经验论的五座里程碑”。前三座与这里的讨论无关,那就略过它们,我们把重点放在主要归于蒯因的第四和第五座上。第四座里程碑是方法论的一元论:摒弃分析/综合的二元论;第五座里程碑是自然主义:摒弃第一哲学先于自然哲学的目标(参见 Quine 1975a, 67)。由于蒯因的自然主义是经验论的一个发展阶段,而经验论至少是传统认识论的一种,所以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并不是对传统认识论的取代,而是延续。这正是蒯因本人对其自然主义在经验论传统中的自我定位。
不过,他的自然化认识论是以一种全新的方式来探究传统认识论的中心问题:
……认识论仍将继续存在,尽管是在新的背景中并以被澄清的状态呈现。认识论或者与其类似的东西,明显成为心理学的一章,从而也成为自然科学的一章。
自然化认识论“没有对主题做无端的改变,而是开明地坚持研究原有的认识论问题。承认怀疑论的挑战来自于科学本身,并承认我们在应对这一挑战时可以自由地运用科学知识,这便是它的开明之处。”
四、超越科学,还是从科学内部工作?
在这一节中,我将讨论Rysiew中所提到的三个反驳意见:“蒯因的自然主义是恶性循环的”,“蒯因对怀疑论的回应是不令人满意的”,以及“蒯因的立场是自我挫败的”。这些反驳都与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的所谓循环性有关:“我们的科学理论依赖于感觉经验,因此,(怀疑者或反自然主义者说),我们不能合法地诉诸那些科学理论来解释(比如说)知觉知识的可能性或现实性。”
首先,我对循环性反驳给出一般性回应。根据融贯真理论和蒯因的整体论,我们关于自然理论的实质部分,作为一个整体有其经验蕴涵,其中任何一个单独陈述都并不独自有这种蕴涵,因此,该实质性部分的元素之间必然存在相互支持,并且这些相互支持看起来不是线性的,而是以网状形式出现。我们最多可以说线性循环是恶性的,但网状循环或许不是。吉拉·谢尔(Gila Sher)称,“我们可以区分出四种循环:(1)破坏性循环,(2)平凡化的循环,(3)中立的循环,(4)建设性循环。……我们有责任避免恶性循环,但非恶性循环是可以接受的。其实,有些形式的循环是建设性的。”(Sher and Chen 2019, 16-17)因此,对循环性的指责并不总是奏效,要依情况而定。
其次,我要清楚揭示蒯因的“科学”概念的意涵。他说:
在科学本身中,我当然想要最大范围地囊括物理学和宇宙学、还有实验心理学、历史学和各种社会科学。还有数学,至少在其应用方面,因为它是自然科学不可或缺的。
从这段引文中,我们可以知道蒯因对科学的看法非常宽泛。他将科学分为两部分:硬科学包括了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或许,还有数学等;而软科学包括了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甚至一些哲学理论等。科学的核心通常被称为“自然科学”。他反复强调,科学与常识是连续的,以及哲学与科学是连续的;我们不能从任何超验的视角,比如上帝视角,位于科学之前、凌驾于科学之上或者置身科学之外去批评或辩护科学;我们必须从科学内部——即,使用自然科学的方法,运用自然科学的发现,遵循自然科学的程序和标准——去探究科学的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及其规范;甚至,我们还必须采用“从科学内部”的策略去回应怀疑论对科学的挑战。
第三,我们考虑蒯因对怀疑论者挑战科学的回应。正如我在第三节中所粗略指出的,全面怀疑论采用了超验的立场,蒯因完全不理睬它。对笛卡尔的恶魔和普特南的缸中之脑等思想实验,蒯因也没有予以关注,因为他认为这些思想实验至少是“反应过度”。“认识论最好被看成一项自然科学内部的事业。而笛卡尔式怀疑并不是这项事业的开始之道。”他只认真考虑从科学内部去怀疑科学的局部怀疑论。
局部怀疑论者往往诉诸错觉/幻觉论证来挑战我们的科学。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诸如海市蜃楼、残影、重影、彩虹、梦、直棍在水中看似弯曲等等表象,我们后来发现,这些其实都是错觉。局部怀疑论者从这一事实得出的结论:我们不应该相信眼睛、耳朵等感觉器官,感觉经验并不是我们认知的可靠起点。在蒯因看来,局部怀疑论者如此思考问题是反应过度了。他问道:这些表象在什么意义上是错觉或幻觉呢?他自问自答:
在它们似乎是物质对象但实际上并不是的意义上。这错觉仅仅相对于先前已接受的、与之形成对比的真正物体而言才是错觉。……因此,怀疑论者需要基本的物理学,即关于物体的常识来作为其跳板。
毫无疑问,局部怀疑论还从科学内部对科学提出了进一步的怀疑:
科学本身教导我们,不存在任何神秘的洞察力;来自外部对象的、能够到达我们感觉表层的唯一信息,必须囿于二维的光学投影、空气波对鼓膜产生的各种作用、鼻腔中的一些气相反应以及诸如此类。挑战来了,人们如何能够从这些贫乏的痕迹中弄清有关外部世界的情况呢?简言之,如果我们的科学是真的,我们如何能知道这一点?
怀疑论者这样论证:在认知过程中,我们接受来自世界的二维的“贫乏”输入,却产生了对世界的三维的“汹涌”输出。输入和输出之间的差距如此之大,我们怎样证明这个产出过程是合理的,甚至是可靠的呢?用如此方式,怀疑论者从科学内部提出了对科学的怀疑。
对于怀疑论者对科学的这种新挑战,蒯因的回应包括如下三点:
(1)人的自由创造填补了上述提到的差距:“从人的世界观中减去线索,我们所得到的差值就是人的净贡献。这个差值标志着人的概念主权范围——人可以在其中保留数据的同时修正理论的领域。”这也是证据不充分决定理论的最重要的理由。
(2)蒯因指出,“我们的总体科学理论对世界的要求只是这样一点:其结构应该确保理论给我们所预期的刺激序列。”作为对实在的探究,科学不需要观察和假说演绎法以外的任何证成。
(3)在蒯因看来,局部怀疑论论证通常采取了如下的形式:科学表明了科学是不可能的。蒯因并不指责怀疑论者利用科学成果来挑战科学的做法,相反,他认为怀疑论者的策略是正确的,甚至是唯一可行的,因为不存在位于科学之前、凌驾于科学之上或者置身于科学之外的优势点,不存在第一哲学。因此,所有科学发现、所有当下合理的科学猜想,它们在哲学中的使用与在别的地方使用一样受到欢迎。我们可以跟随怀疑论者的脚步,在给予科学合法地位时,自由地运用我们的科学。“……我做哲学,只是从我们自己当下的概念图式以及所处科学时代的优势地位出发,这是真的;但我知道没有更好的办法。”
斯特劳德用一番努力去论证,蒯因并没有真正地回答怀疑论者的问题,他的自然化认识论要么在作为认识论上是失败的,要么在成为认识论上是失败的。蒯因对他的论说做出了回应。在本文中,我没有篇幅去仔细检验斯特劳德的论证。
第四,我们来看蒯因如何自由地运用科学的不同学科的成果来发展他的自然化认识论。为了确立他自己的本体论立场,蒯因从常识和物理学中取来物理对象、从集合论和数学中取来类或集合。为了揭示一个理论的本体论承诺,他诉诸一阶逻辑和语义整编:“存在就是成为一个变项的值”,“没有同一性就没有实体”。在发展关于语言学习和指称之根的理论的过程中,他大量运用了语言学、心理学,尤其是行为主义心理学、人类学以及逻辑学的理论成果。为了解释预期形成和归纳合理性,他诉诸遗传学和达尔文进化论:自然选择及先天遗产。蒯因本人确实在他的自然化认识论中自由地运用了科学。
现在我来回应本节开头提到的三个反驳。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认真考虑蒯因的观点:“存在这种双向包含,尽管包含的涵义不同:认识论包含在自然科学之中,自然科学又包含在认识论之中。”这里,“认识论”应该理解为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自然科学”应该理解为广义的科学。
一方面,自然科学包含了自然化认识论,因为后者也是自然科学的分支之一;更具体地说,自然化认识论假定外部世界存在;感受器是人与世界的接触点,是从自然科学尤其是解剖学和生理学而来的物理对象;自然化认识论的两大基本信条,即“科学的一切证据都是感觉证据”,“词语意义的一切传授必须最终依赖感觉证据”,本身就是自然科学的发现。另一方面,自然化认识论包含了自然科学,因为它的主题就是整个自然科学:它试图理解整个科学的一般动力学和结构,而且自然科学的本体论也是从我们的认识论研究中投射而来的。
蒯因继续说道,“这种相互作用使人再次想起循环性在过去的威胁,但现在好了,因为我们已经不再梦想从感觉予料中演绎出科学。”或许,我们可以再加上一句:我们也已经不再追求科学的绝对确实性。既然没有在科学之外的阿基米德式立足点,那么,我们就必须从科学内部来理解和辩护科学。如果这是循环的话,那么,这种循环不是恶性的,而是建构性的。我同意以下判断:不理解认识论与自然科学的双向包含,就无法正确地理解蒯因的哲学,包括他的自然化认识论。所谓的“循环性”指责主要来自于无视或误解了蒯因关于双向包含的观点。
五、忽视,还是重释认识论的规范性?
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所遭受的非规范性反驳,被相当多有影响力的哲学家广泛而强烈地持有,例如,Putnam、Davidson、Kim和Siegel,其中Kim最有影响力。请看以下两段来自别处的引文:
蒯因在将认识论重塑为“心理学的一章”时,祛除了与认知规范性的任何干系。……这里的抱怨不仅因为规范性是传统认识论的一个特征……;还因为关注规范的认知事项,对认识论本身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对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来说,]最有韧性的一个整体抱怨可以被称为“规范性指责”,即自然化认识论仅仅是一项描述性事业,因此它不适合接替本质上是规范性的传统知识论。
在这一节中,我将展示蒯因怎样回应非规范性指责,以及他在自然化认识论中提出了哪些认识规范。在此过程中,我尽可能使他的自然化认识论得到公正的对待。
5.1 蒯因对非规范性反驳的答复
蒯因直接驳斥了对其自然化认识论的非规范性指责。他解释道,
认识论的自然化并非抛弃规范性并满足于对进行中的过程做不加区分的描述。对我来说,规范认识论是工程学的一个分支。它是寻求真理的技术,或者用更谨慎的认识论术语来说,是预测的技术。它跟任何技术一样,可以自由地使用适合其目的的科学发现。( 强调为笔者所加)
他进一步解释道,
在意图上,传统认识论部分地是规范性的。相比之下,自然化认识论被视为……纯粹描述性的。我不同意这一点。就像传统认识论的思辨性方面被自然化到科学(或其近亲)之中,自然化认识论的规范性方面因而被自然化成技术,科学研究的技术。( 强调为笔者所加)
是的,就像蒯因所说的,认知规范在他的自然化认识论中被自然化了:它们来自以往成功的科学实践。由于科学的某些程序和方法总能导致成功并为我们带来效率、利益和其他好处,因此,它们在很大程度上是指示真理的,应该用于引导和指导未来的研究。在这种意义上,认知规范是从以往成功的研究中提炼出来的,它们是自然科学的发现。
更明显是自然主义和技术性的,是基于科学发现的规范。因此,科学已经很好地确立了这样一点(一如既往,会在未来经受否证):关于远距离事件和其他人的信息,只有通过光线和粒子对我们感受器的影响才能传达给我们。一个规范性推论是,我们应该对占星家、手相师以及其他占卜者保持警惕。(强调为笔者所加)
下面,我将对那些在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中被自然化的认知规范做进一步解释。
5.2 蒯因所强调的认知规范
我发现,在他的自然化认识论中,蒯因系统地阐述了以下几个认知规范。
(1)寻求真理!避免失误和错误!
1990年,蒯因出版了他生前倒数第二本书《真之追求》。可以说,“追求真理”是他研究哲学的目标和目的。他从早年到晚年从未停止过对真理的思考。我把他的名词短语“真之追求”转化为一条认知律令:寻求真理!
对我来说,规范认识论是工程学的一个分支。它是寻求真理的技术,……这里没有终极价值的问题,就像道德一样;它是关于隐秘的目的即真理或预测的效能问题。这里跟工程学中的其他地方一样,当终端参数被表达出来以后,规范的就成为描述的。(强调为笔者所加)
我认为,在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中,“寻求真理!”应该被视为一条头等的认知规范,理由至少有两个:(1)寻求真理不但是我们首要的认知目标,也是我们生存于世上的基本凭借。如果我们对所处世界没有真实的理解,那么世界就会以各种方式惩罚我们,让我们头破血流、逐渐被世界淘汰。(2)真理不但是对人类以往认知的总结,也是指导我们未来探究的规范。真理向我们指明在新的认知活动中所应该遵循的方向、路径、方法、策略、规则和原理。
“避免失误和错误!”应该被视为另一条头等的认知规范。蒯因认为,
在达尔文的理论中有一些鼓舞人心的东西。如果人与生俱来的性质分隔是与基因相关的特性,那么有利于做出最成功归纳的分隔,往往通过自然选择占据主导地位。在归纳中习惯犯错的生物有一种可悲但值得称赞的倾向,那就是在其繁殖同类之前死去。(强调为笔者所加)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不想在生育后代之前死去,就应该尽最大努力去避免失误和错误。
于是,在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中,认知规范性只是相对于目的即真理或预测的工具效能问题;它来自认知手段和有价值的认知目的之间的因果联系,还来自成功的科学实践。因此,规范认识论“被自然化为工程学的一章:预测感觉刺激的技术”。
(2)经验论的第一基本信条
蒯因提到了经验论的两个基本信条,第一个是“科学的一切证据都是感觉证据”。他进一步指出,这个信条在他的自然化认识论中应该被视为一条认知规范:
自然化认识论最著名的规范实际上与传统认识论的规范相一致。它不过是经验论的口头禅:凡在思维中的无不先在感觉中(Nihil in mente quod non prius in sensu)。这是自然化认识论的典型样本,因为我们关于世界的信息只有通过感受器受到的影响来获得,这是自然科学本身的发现,无论多么容易出错。而且其要旨仍然是规范性的,告诫我们提防心灵感应和占卜者。(强调为笔者所加)
根据我的理解,经验论的那句口头禅与经验论的第一信条是相同的。蒯因在这段引文中强调了三点:(1)第一信条是我们在认知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认知规范;(2)它被自然化认识论者和传统认识论者共同持有;(3)它是自然科学的发现,来自于我们以往成功的研究。他还强调,经验论本身是自然化认识论“至高无上的规范”(Quine 1990, 21; 强调为笔者所加)
(3)假说演绎法和对观察的预测
在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中,假说演绎法几乎是科学方法的代名词,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认知规范:
能够首先作为自然化认识论的一个规范而提出来的,是将对观察的预测作为对假说的一种检验。我认为它不仅是一个规范:而是该游戏(指科学——引者注)的名称。科学不可能全部被检验,而且对于越软的科学,其检验就越少;但是当一旦被检验时,检验便是对观察的预测。此外,这一原则是经验论的核心,自然主义对它没有特殊的要求。(强调为笔者所加)
对蒯因来说,通过假说演绎法对观察做出预测对科学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它是连接可观察预测和一个理论假说之间的纽带,使得这个假说可以与经验一致或者被经验反驳,从而成为一个科学假说。蒯因强调,在构建科学假说的过程中,理性猜想的整体策略不仅是经验论的核心,而且还界定了科学本身:“一个句子的科学地位,取决于它对于一个其检验点在于预测的理论有什么贡献。”
(4)对假说选择的规范性考虑
除了上述认知规范,还有导引我们研究的其他规范或者对规范性的考虑。蒯因宣称,
对于一系列更丰富、具有不同程度含混性的规范,我们可以参考假说的启发法(heuristics):如何想出一个值得检验的假说。在这个地方就需要考虑保守性和简单性,在更技术的层面上,还需要考虑概率。就像我说过的,那些在实践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也会使假说演绎法本身复杂化。
通常,为了解释相同或相似的经验现象,或者为了解决一些理论困惑,不同的科学家可能提出不同的假说。如何从中挑选出更好的或者最好的假说呢?蒯因认为,我们必须考虑一个好的假说的某些优势特征。例如,在论文《假设与实在》中,蒯因除了做出正确预测这一点,还区分了假说的其他四种良好品质:简单性、与既有原理的相似性、作用范围和繁殖力。他与尤利安(J. S. Ullian)合著的《信念之网》一书,用第六章一整章和第七章的一部分揭示了可信假说所具有的六个优点:保守性、谦和性、简单性、普遍性、可反驳性和精确性。在《从刺激到科学》一书中,他只提到两个:“保守性,或最小伤害准则,以及简单性,后者在本体论语境中以奥卡姆剃刀而为人所知。”。还要补充的一点是:“如蒯因所注意到的,[假说的] 不同优点可以相互冲突;在特定的情形下,必须在反复的比较中加以平衡。”
到目前为止,我认为可以得出结论了:在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中,存在大量的规范性思考和认知规范,对它的非规范性指责是没有充分依据的。
此外,我强烈赞同由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所开启的对规范性的自然化。我们如何证成认知规范、法律规范、伦理规范以及其他规范?我们为什么“必须”或“应当”做某事?我们为什么应该做这件事而不是做那件事,为什么应该这样做而不是那样做?规范性的来源是什么?为了回答上述问题,休谟对“是与应当”的区分并不是一个好的开始,应该对其予以拒绝。我们应该跟随蒯因的脚步将规范性自然化。我的整体想法是:我们应该追随实用主义者,将人类的利益、欲望、需求和愿望放在首位:我们认知我们需要认知的,我们认知我们能够认知的;事实不是完全客观的,因为它们被人类的认知所侵入;规范也不是完全主观的,它们在这个世界上有事实基础。为了证成各种规范,我们必须考虑至少两个重要因素:一是我们的兴趣、欲望、需求和愿望等,它为我们的认知设定了目的和目标;另一个是我们的目的与实际情况之间的差距。在不太远的近期内,我将把这些想法写成另一篇长文。
六、反驳威廉姆森对自然主义的责难
威廉姆森在他的短文《什么是自然主义?》中并不买自然主义的账,他的不满同时指向了自然主义的形而上学方面:“只存在自然界”及其方法论方面:“理解它的最好方式就是凭借科学方法”。尽管威廉姆森只提到蒯因一次,在我看来,他对自然主义的责难实际上是针对蒯因的自然主义,至少是适用于它。下面我按照自己的顺序对他的责难给出评论。
第一条责难针对自然主义的方法论方面:“‘科学方法’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假设科学只有一种方法?”以及“自然主义面临的一个挑战是为数学找到一席之地”。在我看来,这一指责相当不公平。我前面说过,在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中,假说演绎法几乎是科学方法的代名词,而不是像威廉姆森所说的,仅仅是“一个方法”或者“单一的一般方法”。假说演绎法其实是一整套程序和方法:从为假设准备原始数据、提出假说、从假说中演绎出一系列后承(包括可观察的预测)、在逻辑上和经验上检验假说,到基于保守性、谦和性、简单性、普遍性、可反驳性和精确性的考虑,从现有假说中选择更好的或最好的。所以,“假说演绎法”实际上是一个总括词,涵盖了一整套科学方法,甚至是在科学程序中所使用方法的总体,还包括哲学中的思辨方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在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中,科学方法几乎等同于假说演绎法。
近年来,威廉姆森本人强烈推崇哲学中的溯因方法论,甚至倡导一种“溯因哲学”(abductive philosophy)。对威廉姆森来说,“溯因”也是一个总括词,它涵盖的不是单一的方法,而是一系列方法,并且也没有得到清楚的阐明。在我看来,威廉姆森的“溯因”与蒯因的假说演绎法在这点上非常接近。因此,如果威廉姆森的第一个责难适用于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那么它也适用于威廉姆森的“溯因哲学”。
现在,我来澄清一下数学在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中的位置,进一步答复威廉姆森的第一条责难。蒯因认为,由于数学在自然科学中不可或缺,它在自然科学中得到应用,并与自然科学的其他部分共享经验内容,因此,数学是广义科学的一部分。此外,根据上述对假说演绎法的解读,逻辑方法和数学方法、尤其是逻辑推理和数学证明都属于假说演绎法的范围。因此,使用这些方法的逻辑和数学都在科学的范围之内。
第二条责难针对自然主义的科学概念。威廉姆森为自然主义者(主要是蒯因)构建了这样一个“两难”:
如果他们对所认为是科学的东西过于包容,那么自然主义就丧失了威力。……但如果他们对所认为是科学的东西过于排他,把一种适合自然科学的方法强加给不适合此方法的领域,那么自然主义就丧失了可信度。可惜的是,许多自然主义者并没有澄清这个问题,而是在两者之间摇摆不定。
我不认为这里的“两难”对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而言是真实的,因为我不同意它的第一个选项:“如果他们对所认为是科学的东西过于包容,那么自然主义就丧失了威力。”情况并非如此。在蒯因看来,即使是笛卡尔的心身二元论,也有其“科学的”一面和“思辨的”一面。就其“科学的”一面而言,“它也可以被视为科学,尽管是假的。他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心与身通过松果体相互作用的因果理论。”但就其“思辨的”一面,例如,笛卡尔对绝对确定性的追求以及他的“恶魔论证”,由于超越了一切现有的科学证据,应该将其视为非科学的第一哲学,从而加以拒绝。甚至宗教也可以被视为科学的一部分或者视为纯粹的信仰。如果把宗教视为科学的一部分,就必须科学地,即主要通过诉诸证据和理性,去讨论“上帝存在”等宗教主张的合理性;如果将宗教视为纯粹的信仰,那就超出了科学言说的范围,也不受证据和理性的节制。因此,尽管蒯因的科学概念具有很强的包容性,但它仍然没有丧失其威力。
第三条责难针对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的形而上学方面。威廉姆森问道:
什么……是自然界呢?如果说它是物质的世界或者原子的世界,我们就被现代物理学甩在了后面,后者用更抽象的术语来描述世界。无论如何,目前最好的科学理论都将会被未来的科学发展所取代。因此,我们可以将自然界定义为用科学方法最终发现的任何东西。因此,自然主义成为这样一种信念,即只有科学方法最终发现的东西才存在,而且(一点也不奇怪)理解它的最好方式就是凭借科学方法。这不是同语反复。为什么不能存在只有通过非科学手段才可以发现的东西,或者为什么不能存在根本无法发现的东西呢?自然主义并不像它们听上去的那样严格。
为了回答威廉姆森的问题,我们必须牢记三点:(1)对蒯因来说,“正是在科学本身之中,而不是在某种之前的哲学中,实在才得以识别和描述”;(2)在很大程度上,科学的结论是建立在证据和理性之上的;(3)蒯因的科学概念非常宽泛,所以也包括了威廉姆森所提到的现代物理学。既然我们无法从超越科学的角度去观察世界,那么,我们所知悉的自然界就是科学告诉我们的世界:“实在这一概念本身就是科学装置的一部分;棍子、石头、原子、夸克、数以及类,所有这些都是在终极实在的世界中完全真实的居民,除非我们当下的科学被进一步的检验证明是假的”;只有通过科学,我们才能知道世界上还有一些未知的部分。即使是“存在外部世界和对象”这种哲学主张,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人类以往经验和认知的总结与投射:随着人类认知边界的不断扩展,我们对之前未知的世界了解得越来越多。于是,我们通过归纳得出:这样的事情在未来还会发生,并且存在一个外部世界,独立于我们是否知道它或如何知道它。
至于威廉姆森的问题,“为什么不能存在根本无法发现的东西?”,科学通过不断扩展我们的认知边界,已经给出了否定的答案:科学可以承认世界上存在未知的东西,但并不承诺存在原则上不可知的东西。我自己很难从科学的角度去理解,为什么世界上存在不可知的东西。至于另一个问题,“为什么不能存在只有通过非科学手段才能发现的东西?”我的回答是:尽管不能否认通过非科学手段取得发现的可能性,但人类认知的历史一再表明,这样的发现充满了错误,甚至荒谬,并不像科学发现那样可靠。“科学揭示了隐藏的奥秘,做出了成功的预测,并创造了技术奇迹。”“……在追求关于世界的真理时,我们不可能比传统的科学程序即假说演绎法做得更好。”因此,科学方法是帮助我们认识所处的这个世界最成功、最可靠、也是最好的方法。
我的结论是,威廉姆森对(主要是蒯因的)自然主义的三条责难均不成立。
由于本文已经很长了,我不打算再写大篇幅的结语,只是强调一下本文所达到的结论:对蒯因的自然主义的三大反驳以及威廉姆森的三条责难大都来自于误读或误释,都是不成立的。在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中,有许多富有启发性、合理的、有价值的见解值得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