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华、刘畅: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伦理意蕴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2-07-08
【摘 要】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成功地走出了一条超越西方现代化的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这一新道路不仅体现了高超的政治智慧,同时也内涵着多重伦理意蕴。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在生成、建设和制度保障三个方面蕴含着多重伦理价值: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伦理策略是实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伦理要求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这条新道路的建设过程中,坚持绿色发展是为了实现和谐共生,实现共同富裕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为了达成合作共赢;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价值方向是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这一制度保障了新道路的价值追求,维护了新道路的价值理想。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为世界贡献了独具伦理价值特色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伦理价值;善治
作者简介:李建华,哲学博士,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刘畅,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4期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指出:“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的不懈奋斗和探索中,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开创才有实现的土壤和价值根基。“两个创造”精辟地说明了中国的现代化新道路与人类文明新形态是一体两面的两个向度,揭示了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文明有着内在逻辑上的一致性。历史证明,现代化不能简单地等同于西方化,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就是在吸收借鉴西方现代化经验的基础上,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发展的现代化之路。这种新道路蕴含着马克思主义的伟大思想,体现着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伟大实践,继承了中华优秀文明成果。“我国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这个现代化在价值取向上符合最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世界等多重伦理维度上表现出协调、和谐、共生、互利共赢的价值理念。正是这些伦理特质共同构成了一种极不同于西方现代化的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
一、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生成的伦理特质
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始终与一系列变革、改革交织在一起。这种革新本身就带有某种强烈的价值倾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表现出不同的伦理主题,如国家、民族的独立自强,社会的稳定繁荣等,寄托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愿景。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历了两个阶段,每一时期的主题也不尽相同。如果说中国第一次现代化浪潮的目标是争取民族的独立自主,那么第二次现代化浪潮的目标就是实现国家的民主富强。
近代以降,随着西方资本主义文明在全世界范围内的侵略,中国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文明危机。自鸦片战争伊始,中国开始走上向西方学习的现代化道路,在洋务运动、辛亥革命、五四运动等社会变革中积累了一定的现代化经验。这一席卷整个中国的旷日持久的变革运动,从最初的器物层面的变革发展到后来的思想文化层面的变革,目的是为了创建一个现代之中国,但由于缺乏清晰的革命目标、科学的指导思想和广泛的群众基础而走向失败。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始终以争取广大无产阶级人民的利益为奋斗目标,并将这一价值目标融入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中。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指出,“要适合中国情况,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这说明中国的特殊国情始终是作为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一个主要参考标准,这条现代化之路不可能是西方现代化道路的翻版,也不会是国外社会主义实践的再版。现阶段,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只有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发展的首位才是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题中之义。由是观之,这种新道路的本质就体现在它始终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非少数精英团体的利益作为自身发展的立足点。从价值逻辑的角度看,这条新道路设计的伦理价值取向(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在于将人作为价值的主体而非载体、客体,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福祉作为自身发展的价值原则。这既不同于西方式的现代化道路,也有别于苏联式的社会主义道路。
在传统观念中,西方式现代化道路通常被理解为一种经典的现代化模式。所谓经典就是现代西方多数发达国家的发展模式,它以资本主义制定的市场经济规则为基础,依靠资本自发调节建立起一套现代化发展模式。由于受资本逻辑的主导,这种现代化建设在发展中维护的是资本的权利,注重的是资本的价值增殖,这一增殖过程中的对象、条件都只是供其消耗的客体,遵循的是单一主体性的逻辑。随着西方工业文明的兴起,传统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得到飞跃性的变革和发展。正如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但这种创造却是建立在资本的原始积累和劳动剥削之上的,它以剩余价值为驱动,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现代商业组织中催生出新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形式,原有的以血缘、地缘为基础的乡土文明被逐步解构,讲求效率、资本至上的现代都市文明开始兴起。在这种充满金钱交易、陌生化的资本主义大都市中,马克思揭示出了资本逻辑的原始罪恶,“它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用一种没有良心的贸易自由代替了无数特许的和自力挣得的自由”。资本的积累与扩大再生产,一方面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加剧了贫富分化、剥削、异化劳动等社会现实问题。由此可见,以私有制为基础、以资本为价值导向的现代化模式虽然带来了人类世界的物质繁荣和科技进步,却是以牺牲人的主体性价值以换取物(商品)的价值为代价的。这种西方的现代化突出地体现在科技的现代化上,却没能改善社会的伦理、道德状况,正如埃德加·莫兰所说,西方世界“成功在物质上,失败在道德上”。首先,这种单一主体性的逻辑体现在人与物的关系上,就是人的主体性从属于物的主体性,人仅仅是作为一种工具性而非目的性的存在。马尔库塞通过对发达资本主义工业社会的研究,指出在高度技术化、理性化的工业社会下人为物所奴役的悲惨状态,即成为思想贫瘠的“单向度的人”。其次,在人与人的关系上,这种单一主体性逻辑体现的是一种他律原则,这不仅意味着对他者责任的无视,而且“与责任的原则和意志的德性相对立”,表现为主体对客体的否定、压迫和剥削。最后,在人与自然关系上,这种单一的主体性逻辑就是主张人类中心主义,通过对自然资源的极端占有和掠夺式开采来维系资本主义的再生产,结果导致各种工业污染问题,全球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相较于西方式现代化道路,苏联式社会主义道路(又称苏联模式)曾一度显示出自身的先进性和优越性。但苏联模式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即主体性价值被完全遮蔽了的整体性主义。它片面追求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个体的权利湮灭于国家的权力意志当中,人的主体性地位得不到有效彰显。这种整体性的发展逻辑体现在政治方面,即奉行一种权力逻辑的统治,由此衍生出一系列贪腐及个人崇拜问题,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突出,官僚意志代替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社会主义的民主、法治建设遭到严重破坏。在经济方面,苏联采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以行政逻辑取代市场自身的运作逻辑,把经济活动完全限制在行政指令之下,片面追求国家的工业发展,不注重工农业协调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得不到显著改善。在社会文化方面,苏联推行高度整体化思想体系,对多元社会文化、思潮的发展进行打压或限制而不是引导,社会思想逐渐走向封闭、僵化、落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陷入停滞甚至倒退。在对外关系方面,苏联秉持大国沙文主义的外交策略,带有典型的官僚主义和专制主义特征,对同为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指手画脚,发号施令,甚至要求其牺牲自身利益以符合苏联的国家利益。
历史经验证明,无论是西方式的现代化道路还是苏联式社会主义模式都存在着自身特有的问题。运用单一的主体性逻辑和绝对的整体性逻辑并不能解决人类社会最核心的价值问题,即人的生存状况问题,无法真正达到马克思主义设想的“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理想社会。二者不是用资本的主体性原则来操控个体和社会的发展,就是用抽象的整体性原则来成就国家的权力意志。由此可见,只有实现伦理价值与政治实践的有机统一,才有可能避免“文明的粗暴”。这就使建设一条超越西方式现代化道路和苏联社会主义道路的现代化新道路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事实证明,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进行的社会主义伟大探索已经给出了答案,“党领导人民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这条新道路的生成展现出的伦理特质大致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中国式现代化生成的最高伦理目标。中华民族的近代史就是一部受尽磨难的屈辱史、苦难史,同时又是一部自力更生的奋斗史、发展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国家是伦理理念的现实”,这种伦理理念不是维护少数剥削阶级的统治工具,而是广大劳动人民集体性意志的彰显,它是对中华民族独立自强的伦理期盼。直至近代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这种伦理期盼才逐渐成为现实,现代化新道路的生成才逐渐明朗起来。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一直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条新道路的奋斗目标都是紧紧围绕如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时代主题有序展开的。每个阶段或许具体任务不同,但就整个新道路生成的价值目标来说却是统一的,那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个中国梦凝聚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有着坚实的群众基础,它不是某一个人的或少数人的梦,而是属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梦想,它彰显的是整个民族几代人的历史夙愿。为了实现这一价值目标,就必须“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团结广大人民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最终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强国。由此可见,这种新道路生成的价值目标一方面扎根于厚重的历史文明土壤,承载着一个民族优秀的思想文化传统和实践智慧,另一方面又流露出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愿景,体现着一个民族独有的精神气质。
其次,实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是中国式现代化生成的协调伦理策略。伦理的最大功用就是均衡,在现代社会,伦理正出现由规范向协调的变化趋势。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与现代化发展是密切相关的,选择什么样的价值策略就决定了现代化生成的价值路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就是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个方面协调发展,有序推进现代化新道路的价值策略。其中“五位”与“一体”是辩证统一的,二者是相互促进、相互成就的关系。从其内在的价值逻辑来看:经济建设遵循的是新发展理念,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实现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在做到更高水平、更高效率的同时兼顾公平原则和可持续发展。政治建设遵循的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理念,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体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权益不受侵犯。文化建设遵循的是文化自信的价值理念,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引领下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提升文化软实力,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建设遵循“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障和改善居民的生活水平,使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生态建设遵循“和谐共生”的价值理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总之,各个部分的价值理念是耦合互动、融会贯通的,它们共同构成新道路生成的价值策略。
最后,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生成的深刻伦理要求。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与西方现代化的根本不同在于价值内涵不一样,这条新道路的生成体现的是人的价值,发挥的是人的主体能动性。社会的现代化归根结底是人的现代化,而人的现代化就在于其本质力量的彰显,即达到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理想状态,这是社会主义现代性的本质特征之一。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最终会被共产主义扬弃,共产主义社会就是对人自身的解放,也就是对人自身价值的实现,它建立的是一个“自由人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种自由发展体现在人的自身素质、能力、兴趣爱好各方面能不受阻碍地发展,它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条件。同时这种自由也蕴含着某种伦理诉求,即康德说的道德自由,一种超越了自然必然性的意志自律。全面发展指的是个体德、智、体、美、劳全方位的发展,也是个体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的实现。由此可见,一方面,人的解放亦即人的主体性价值的实现离不开自由和全面这两个维度,没有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就不可能实现人的解放,“只有在现实的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另一方面,这种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实现也是康德设想的“目的王国”,它是将人永远作为目的而非手段或是工具的道德理念的实现,是达到人为自己立法的自由状态。这就是说,只有达到社会物质水平和个体伦理生活两方面的同时飞跃,才有可能达到人之为人的真正实现。遵循这一价值逻辑,新道路生成的价值内涵表现在经济现代化上就是大力发展生产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奠定物质保障;表现在政治现代化上就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为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创造政治条件;表现在文化现代化上就是加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文化教育事业相结合,从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两方面培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人。
二、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建设的伦理诉求
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百年伟大探索的必然结果,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性文明的必由之路。实践证明,这条现代化新道路成功地超越了西方的现代化模式和苏联的社会主义模式,实现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具体来说,这条新道路的建设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同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伟大成果,它彰显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世界三个维度中独有的伦理诉求。
第一,坚持绿色发展,实现和谐共生。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报告中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这是党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总结过往发展经验、历史教训的重大理论创新。其中,绿色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关于人与自然之间发展规律、发展价值的深刻认识,它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诉求,为实现人类工业文明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变革奠定了伦理价值基础。一般来说,人类文明的进程就是一部人与自然的交往史、关系史。近代以来,西方工业文明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却是以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式开发为代价的。“如果懂得在工业中向来就有那个很著名的‘人和自然的统一’,而且这种统一在每一个时代都随着工业或慢或快地发展而不断改变,就像人与自然的‘斗争’促进其生产力在相应基础上的发展一样。”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维度来看,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建设遵循的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理念。根据这一价值逻辑,必然要扬弃那种“人与自然”关系紧张、对立的西方现代化发展模式,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模式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所谓绿色发展,不是用绿色来否定发展,也不是为绿色牺牲发展,而是在发展经济建设的同时,推动产业结构由高耗能向低耗能转变,发展绿色、环保、低碳、节能的绿色经济,做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发展原则。换言之,绿色发展的核心理念是在保护自然环境的前提下来满足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需要,实现一种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由此可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就是在处理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中寻求一种价值判断和选择的标准,即实现和谐共生的价值诉求。
从发展规律论的角度来看,和谐共生的价值诉求就是要求掌握人的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辩证统一。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正确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一般发展阶段,即从原始社会、农耕社会到工业社会,人类的发展始终与对自然的改造联系在一起,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双向互动关系。如果说传统社会中人与自然还能保持一种原始的有序和谐,那么到了近代工业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变革,人与自然的关系已经转变为“征服—报复”的异化状态。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由此可见,生态环境问题的本质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出了问题,而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归根结底是人的实践方式出现了问题。近代西方的工业文明遵从的是资本这一单一的主体性地位,按照这一价值逻辑,任何自然资源都不过是满足资本增殖的有效手段,资本的增殖成为首要价值目的。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人的主观能动性异化为一种单纯的资本、技术的能动性,它是以对自然资源无节制的开发利用与不可持续性为代价的。与之不同的是,坚持绿色发展是以实现和谐共生为价值诉求,遵循的是一种主体间性的价值互惠逻辑,它要求在实现人类社会发展的同时尊重自然规律,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发展自然的过程中自觉接受自然规律的支配和引导,推动自然与人类社会协调共生的高质量发展。
从发展价值论的角度来看,和谐共生的价值诉求就是要实现人的价值与自然价值的辩证统一。人的存在首先是一种自然的存在,自然是人类存在的前提条件,“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地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正是外在的自然界为人类的劳动实践提供了客观对象,它是人类自身价值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没有自然作为实践的对象,人就无法生存,更无法实现自身的价值。近代以来,随着西方工业文明的迅速发展,生态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究其原因,这是社会的经济发展追求利益、效用最大化,用资本的价值来否定、侵蚀自然的价值,并导致资源的枯竭、环境的破坏,最终人与自然的价值关系呈现为一种尖锐的对立状态,“要发展还是要自然环境”成为摆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眼前的一道难题。只有突破以资本作为单一主体性价值的发展模式,才有可能化解这道难题。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优势在于坚持绿色发展,肯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理念。根据这一价值逻辑,就要遵循主客体间价值互利的发展模式,即在坚持主体自身价值的同时,肯定、尊重客体自身的价值,单独发展或损害某一方的价值,都不可能实现价值互利的最大化,甚至造成“双输”的局面。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就要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价值观念。“绿水青山”指的是自然的内生性价值,“金山银山”体现的是属人的价值,“绿水青山”只有通过转化为属人的价值才能得到确证,“金山银山”只有依靠丰富的自然资源才可能得以实现,两者是有机统一的关系。换言之,人与环境是相互统一、相互建构的关系,“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这就要求在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维护生态环境之间寻找一种价值平衡,它既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也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总之,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就是坚持一种主客体之间的价值互利关系,在承认人的主体性价值的同时也肯定自然的内生性价值,实现人的价值与自然价值的辩证统一。
第二,实现共同富裕,维护公平正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重要特征,也是公平正义伦理价值的集中体现。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曾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不仅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经济目标,更是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促进人全面发展的现代化建设的伦理价值目标。它蕴含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种美好向往不是属于单个人的、少数人的,而是体现着大多数人的美好向往。它的价值基础是全体人民,在价值实现方式上遵循的是一种人本逻辑,平衡的是个人与他者、个人与集体、集体与集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追求的是符合人民道义、愿望中有关利益关系(分配关系)合理性的价值标准。
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特征,共同富裕是指整个社会全面进入一个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极高、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极大繁荣、人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极大提高的富裕社会。这种共同富裕有两个方面的特点:首先,它不是少数人的富裕,而是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和福利保障惠及全体劳动人民的全面富裕;其次,它不是传统意义上“均贫富”的同等富裕,也不是全社会整齐划一的同步富裕,而是在消除了贫富分化之后保持合理差距的普遍富裕。中国道路不同于西方道路的根本区别在于,西方现代化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之上的,它在价值取向上以资本为中心,关注的是物的分配和发展,维护少部分精英阶层的权利。法国学者托马斯·皮凯蒂通过重新将财富分配问题置于经济分析的核心,发现欧美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虽然持续快速发展,但贫富差距和财富分配不平等现象也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如果这种发展模式不加以改变,这种现象将会持续恶化下去。中国现代化发展遵循的是一种人本逻辑,这种价值逻辑在经济建设方面的展开就是要求从单纯对物的发展转移到对人本身的关注和发展,“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由此可见,我们应当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前提下不断做大、做强经济这块“蛋糕”,并分好、分优这块“蛋糕”。它类似于罗尔斯说的“作为公平的正义”,即这种正义是建立在个体间原初的公平状态之中的正义。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就是遵循一种平等性的价值逻辑,调节各方利益互惠、利益交往的价值法则,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社会各方利益关系的平衡;二是对人民内部矛盾的正确处理。正是通过对居民收入分配、财富分配等方面做到公平正义的价值原则,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才有可能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
首先,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诉求要处理好个人富裕与他者富裕的关系。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是在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前提下平衡个人与他者利益关系的一套价值准则,它要建立的是一种良性的“人我富裕关系”。这种富裕关系可以理解为每个人的富裕都以其他人的富裕为实现条件。这种人我富裕关系不以牺牲或损害他者的富裕为实现条件,而是在发展自身富裕的同时促进和满足他者的富裕。一般来说,社会经济财富的不平等会导致个体间身份地位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又会进一步加剧整个社会的不平等。当经济与身份地位之间的不平等关联进一步加强时,极易导致人我关系的紧张对立,并且使共同富裕的实现变得尤为困难。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就是给予和保障每个人追求富裕的平等权利,同时倡导“先富带后富”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念。至于如何实现先富带后富,则主要依靠第三次分配,通过鼓励个人采取慈善、捐赠、扶贫、救济等公益形式来补充、协调初次和再分配的制度,它对个体的要求主要以道德软约束为主,提倡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其次,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诉求要处理好个人富裕与集体富裕的关系。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建立的是一种良性的“群己富裕关系”,这种富裕关系可以理解为:个体富裕是集体富裕的具体表现形式,集体富裕为个体富裕提供必要的保障。这说明,个体富裕只有在国家、集体之中才有实现的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同时集体富裕更离不开每个人自身富裕的实现。只有在集体和个人两个维度都达到了富裕的标准,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就是要在经济发展和财富分配中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既追求高效率、高质量的经济发展,促进集体富裕的发展,又要建立健全分配制度和福利保障体系,注意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合理进行财富配给,确保每个人的富裕都能有实现的机会,寻求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帕累托最优”。最后,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诉求就是要处理好集体与集体之间的富裕关系。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要建立的是一种良性的“群群富裕关系”,这种富裕关系可以理解为:一部分人群的富裕应以另一部分人群的富裕为实现条件,双方在相互合作、相互扶持的价值理念中实现共同富裕。目前,我国的群体性收入差距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城乡之间、东西部区域之间的群体性差距;二是中低收入群体与高收入群体间的差距。解决这一困难主要是需要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更要注重区域间的均衡发展、公平发展;要完善分配制度,通过“提低、扩中、调高”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这说明,我们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要做到程序正义原则,在社会民生领域更需要依据补偿正义原则。当前我国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亟待解决的主要矛盾。只有不断缩小区域间、群体间的发展差距,实施乡村振兴、对口扶持、平等互助等利益平衡机制,才能实现各个群体富裕之间的有机统一。
第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达成合作共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为一种新型的国际关系提供了理论基础,也为创新全球治理体系贡献了中国智慧。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进一步发展,国家、地区间的联系交往更加紧密,同时各地区、民族间的矛盾冲突也日趋频繁,全球性的环境污染、恐怖主义、能源危机、疾病流行等问题亟待解决。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要打造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建构的国际秩序格局,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兼顾他国的合理利益,构建一种以追求合作共赢为价值共识的人类文明新秩序。
当前国际社会共同面临全球性的环境、安全、经济问题,不仅对世界的和平稳定造成了威胁和影响,也对人类自身的生存发展带来了挑战。全球性问题的实质是风险和危机的全球化,较之于前现代文明的不同之处在于其产生的一切后果早已超越了地方性政治事务所能统辖的范围,这不是单个或少数几个国家能解决的问题。由此可见,全球性问题决定了各国家无法独善其身,必须携手同行,使各国家成为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在尊重各国家主权平等的前提下,通过对话、协商、合作等良性互动方式来寻求互利共赢的价值共识,以促进各国家主体间共商共建的共享式发展。从价值基础上来看,“共同体的根源深深植于生命世界”,它是由既相互竞争又相互依存的、有着相似利益的生命主体共同构建的。因此,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关切的不是少数几个国家的利益,而是站在全人类的高度来思考整个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寻求的是一种惠及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从价值理念上来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根植于中华民族爱好和平、天下一家的价值传统,契合于当今世界发展的价值主题,即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中增进全人类的整体利益和福祉,使全球化的发展成果和科技红利能惠及全人类。它坚持一种正确的义利观,兼具价值合理性和工具合理性,在遵循人类对美好未来的向往这一价值目标中讨论人类社会永续发展的时代方案。从价值的实现方式上来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立足于各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领域中的利益交往,通过平衡各方的合理利益来促成整个世界的和平有序发展。它不以牺牲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来满足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而是在尊重各方合理诉求的基础上实现共赢共享式发展。
至于如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则需要在合作共赢的价值前提下协调好各方的利益关系,寻求各方利益共同点的最大化。
一方面,追求合作共赢的价值诉求要处理好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西方现代化之路肇始于近代西欧的工业革命,它带来的经济全球化本质上是各类生产要素,如资本、商品、市场在全世界范围内的自由流通和有效配置,这无疑拉近了各国家、地区间的联系与交往。但这种经济全球化遵循的是一种资本的逻辑,服务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利益,在表现形式上是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主导的一种“单向度的全球化”。这种全球化模式有不平衡及不合理的特点:一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资源、市场的控制和垄断,发展中国家在经济、科学技术、金融等领域过度依赖发达国家,二者在经济上的差距越来越大;二是全球化的治理体系由西方发达国家制定、主导,发展中国家没有话语权。正如马克思指出的,这种由西方现代化主导的人类文明,“使农村从属于城市一样,它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不同于西方现代性“非此即彼”的霸权逻辑,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倡导一种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它摒弃了西方的零和博弈、冷战思维,使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避免陷入大国间的“修昔底德陷阱”。中国式的现代化坚持以自由、民主、平等、和平等人类共有的价值观为基础,强调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拥有平等的发展权利,坚持多元发展和互利互惠的“多向度的全球化”。面对世界经济不景气、全球气候变暖、粮食危机等全球性问题,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应当放弃互相推诿和指责,携手推进“南北合作”的进一步健康化、常态化发展。
另一方面,追求合作共赢的价值诉求要处理好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在经历了20世纪亚非拉国家的民族独立、解放运动之后,各发展中国家基本上摆脱了西方列强的殖民统治。但面对西方发达国家企图构建维护自身利益的新国际经济秩序,利用跨国企业、技术优势、贸易垄断、军事干涉等方式控制发展中国家的新殖民主义威胁,发展中国家之间不得不团结起来,共同争取和维护自身的合理利益。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就是坚持和平发展五项原则,弘扬团结、友谊、合作的万隆精神,“推动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推动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通过创造、扩充符合多方建设和发展的共同利益,积极促进亚非拉等发展中国家间的合作交流,如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价值原则推动“一带一路”经济发展倡议,使其发展成果能够惠及更多的发展中国家,由此形成中非命运共同体、中拉命运共同体等。就此而言,发展中国家必须清醒认识到,只有团结一致、合作共赢才有可能改变旧有的国际经济秩序。与其寄希望于受西方资本逻辑支配的世界市场能够主动让利给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不如共同创造出一个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全球经济发展模式,促使全球经济治理格局由少数发达国家主导的“权力游戏”走向多方共同协商制定的“规则游戏”。总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体不是少数几个国家,更应包括世界所有国家,它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时代任务。这一方面离不开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交流合作,另一方面也需要处理好发展中国家间的利益。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是一种利益的共同体,也是一种价值的共同体,只有建立以合作共赢为价值共识的新型国际关系伦理,才可能实现惠及各方发展的最大公约数。
三、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制度的伦理精神
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创造性成果,它不仅给世界贡献了一种不同于西方现代化的“中国方案”,而且也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巨大的优越性。历史与实践证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之所以能够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离不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支撑和价值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它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制度建设与社会发展的价值逻辑,并由此构成了“中国之治”背后的制度密码。
社会制度是文明社会发展的产物,每一种社会都有自己不同类型的制度,每一历史时期也有不同类型的制度。社会制度往往体现一个社会文明发展的程度,展示其变化发展的运作轨迹,“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不同于西方的资本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现的是一种基于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的政制伦理,这种政制伦理“实质是一种制度伦理、责任伦理”。正是基于对广大劳动人民的责任而非对少数社会群体负责,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了一种广泛的群众基础。这套社会制度的优势在于,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逻辑。这一价值逻辑体现在国家治理中就是对社会内部矛盾的正确处理,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保障。在这个意义上,国家治理的价值基础就是基于一种责任伦理,即出于对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维护,“国家治理的最高价值目标,就是基于伦理维度的‘善治’”。所谓善治,本质上是国家(政府)与人民多元主体之间合作管理公共事务,由此形成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最终实现公共利益和效用的最大化。公共利益说明了它不是隶属于某个集团或少数人的利益,而是基于政府与人民共治基础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反映的是“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因此,实现以“善治”为价值目标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它不仅是建设中国现代化新道路的制度保障,也是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价值保障。没有科学的社会制度和治理体系,我们就无法实现现代化的建设和发展,也就不可能形成具有中国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的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制度不仅规范着社会内部的结构和秩序,而且也具有相应的价值导向功能。例如资本主义社会的制度设计遵循资本的逻辑,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倡导一种资产阶级的自由、民主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逻辑,反映广大劳动人民的集体意志,注重社会的公平正义。“不论处在什么发展水平上,制度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我们要通过创新制度安排,努力克服人为因素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在这个意义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解决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发展依靠谁?为了谁?”的终极价值问题,就解决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发展什么?如何发展?”的社会现实问题。
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确立了新道路的价值方向,实现了人民的主体性地位和权益,体现了主体伦理精神。所谓根本制度,就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从根本上保证现代化的发展方向,起着全局性、决定性、指导性作用的制度。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伦理价值主要集中在确立“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理念,是对人的实践能动性和“伦理的连接性”的肯定,它体现了主体伦理精神。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最根本的制度,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作为一种政治使命也是一种伦理责任,是人的主体性价值理念的实现和保障,它为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确立了价值方向。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历史和实践证明,百年党史就是一部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自强不息、奋斗拼搏、实现民族复兴的历史。中国共产党作为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对推进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起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关键作用,为探索、形成一条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指明了方向。“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在这个意义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它不仅为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形成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提供了远大的价值目标和不竭的精神动力。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逻辑需要继续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各项制度,如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国体决定了广大劳动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它体现的是一种主体伦理精神。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区别于西方国家最显著的制度优势,它不仅能够保证人民群众的各项政治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也能够最为广泛地团结人民群众,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一价值诉求的根本制度保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优势的集中体现。这就是说,制度建设的关键在于做到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实现人的主体性地位和权益;制度建设的内容在于统筹兼顾各方利益,调节各方的利益关系,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奠定制度基础;制度建设的合法性在于它是否建立在伦理责任基础之上。任何一种政治都必然受到一种责任之善的控制和批判,换言之,它应当经受得起伦理、道德的检验。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体现为人民服务的责任伦理思想,这就要求在意识形态领域坚持的必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性地位的根本制度。马克思主义是为广大无产阶级负责的革命思想,是一门真正关于人的学问,是尊重人的主体性价值,实现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科学体系。在这个意义上,就必须在意识形态领域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马克思主义来指导制度建设,统领多元文化的发展,同一切错误思潮、错误观点做斗争。坚持和完善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制度就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程,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包括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它是结合中国社会现实,把握中国社会发展规律,指引社会主义前进方向的理论思想。可以看出,它不仅为努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了思想保障,也为形成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确立了价值方向。当前国际局势纷繁复杂,坚持和完善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根本制度是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没有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就无法维护社会主义的安定繁荣。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在中华民族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期,只有确保自身军事力量的强大,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有可能为努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保驾护航,为建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创造理想的外部环境。
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筑牢新道路的制度基础,保障了人民美好生活的价值追求,体现了幸福伦理精神。所谓基本制度,就是从各个基本方面、基础领域贯彻社会主义价值理念,促进社会有效运行的制度管理体系。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伦理价值主要集中在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美好生活的目标,它体现的是一种幸福伦理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基本制度的建设离不开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关注,人民是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主体,如何调节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摆在制度管理和建设中的首要问题。现阶段,我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即是对幸福的追求,“幸福作为最高善”,不仅需要“生活得好”,也要“做得好”。这些美好表现在经济层面就是共同富裕,表现在政治实践上就是民主、平等与自治等,“美好生活需要的国家期待是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国家的全面现代化是实现美好生活的题中之义。这要求在基本制度的设计过程中及时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关切,通过筑牢现代化发展的制度基础,在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两个方面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具体来看,基本政治制度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不同于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代表少数利益集团、资产阶级的利益,在党派竞选和执政过程中极易产生彼此排斥倾轧、拆台、恶性竞争等弊端的西方多党制,中国的政党制度是一种新型政党制度,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各族人民、各民主党派在百年探索中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能够最广泛、彻底、真实地反映人民当家作主价值理念,从根本上为中国人民的广大利益负责的制度。它的基本特色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这能够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并通过规范化、程序化的制度结构最大范围地听取民意,凝聚多方共识,最终提升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与合理性,避免陷入西方政党制度囿于阶级利益、区域利益的弊端。只有坚持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才有可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形成独具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新道路。二是民族区域自治基本政治制度,即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立民族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的制度。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保障各民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协调各民族间的关系,维护民族间的平等团结,稳步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发展。中国式现代化不是少数区域、部分群体的现代化,而是全方位、各民族共同的现代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国家对少数民族利益重视的集中体现,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全方位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三是基层群众自治基本政治制度,即城乡居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实行民主管理的制度。它本质上是人民当家作主价值观念在社会基层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是人民主权原则的生动展现。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两种类型,即城市居民自治制度和村民自治制度,这不仅为人民群众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提供了制度基础,也为人民群众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提供了制度保障。基本经济制度主要是指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即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同于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遵循资本的逻辑,维护少数资产阶级利益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在生成资料公有制基础上,价值目标是消灭剥削、消除贫富差距,最终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本质上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经济制度,这不仅需要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也要注意“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调节好不同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做到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的有机统一。在这个意义上,基本经济制度的运作逻辑就是以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价值追求为导向,形成“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
最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制度规范新道路的具体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发展的价值理想,体现了和谐伦理精神。所谓重要制度,就是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衍生出来的维系整个社会有序运转的具体制度及其体制机制。社会主义重要制度的伦理价值主要集中在规范社会的各个领域,维护社会发展稳定繁荣,实现人民生活安居乐业,体现和谐伦理精神。重要制度涵盖了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的主体性制度,完善了国家治理的关键环节、重要领域和主攻方向,规范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的具体发展框架,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制度支撑,使国家的总体部署、发展战略等一系列政策举措能够落实到位。
具体来说,重要制度按照治理主体、治理范畴可分为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三个方面。
在国家治理方面,中国共产党代表人民意志依法实施治理国家的全局性、综合性的制度,其中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党和国家监督重要制度和“一国两制”重要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必要保障,是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道路建设的必然要求。这不仅是党治国理政的制度基石,也是实现良法善治的制度保障。它遵循的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逻辑,从根本上坚持党对法治体系建设的领导地位,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环境,为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党和国家监督重要制度本质上体现的是对权力运行的约束与监督,是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制度,是实现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必然要求。坚持党和国家监督重要制度,关键在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统一集中领导,巩固党对改革发展的全方位领导。具体治理内容包括健全监督检查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等,为新形势下党的全面领导的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奠定制度保障。“一国两制”重要制度是党领导全国人民实现国家和平统一的重要制度,是维护国家主权与安全的必然要求。“两制”的前提是承认“一国”,“两制”是由“一国”派生出来又统一于“一国”之中的“两制”。坚持“一国两制”关键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严格按照国家宪法和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实行管治,实施“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坚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具体治理内容包括落实“香港国安法”和完善特区选举制度,健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对中央负责的制度,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和平稳定发展奠定制度保障。
在政府治理方面,指在党委领导下政府主导并负责公共治理的具体制度,具体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府治理重要制度和外事工作重要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府治理重要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党和国家决策部署下由各级政府行政机关和部门具体推进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服务人民群众等事务的重要制度。政府治理的价值目标是实现社会的“善治”,关键在于以管理创新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打造现代服务型政府治理模式。具体治理内容包括完善国家行政体系,优化政府职责体系、政府组织结构,理顺央地权责关系,促进区域间协调稳步发展,以制度创新赋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有序和谐发展。外事工作重要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具体制度。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关键在于坚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价值观念,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民族复兴的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提供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
在社会治理方面,指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三方协同管理社会基本领域的制度。它有四项重要制度:一是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重要制度,是“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价值理念的具体展现。“共建共治共享”说明它是一元主导、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制度模式,打造的是一种社会治理共同体,本质上是协调人民利益关系,保障人民自身权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机制。在这个意义上,提倡“共建共治共享”就是要团结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共同促进社会治理的健康有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凝聚共识与发展动能。二是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重要制度,它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然要求,是正确处理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具体制度。坚持统筹城乡民生保障制度,关键在于激发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共同努力改善社会民生,促进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具体治理内容包括完善就业服务机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坚决兜牢民生底线,巩固提升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感、获得感与安全感,为负责任发展的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奠定制度保障。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重要制度,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提供了思想文化支撑,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精神文明领域的制度保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重要制度,关键在于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实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红色革命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统一,形成全民共创共享的社会主义优秀文化成果。具体治理内容包括完善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健全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新时代公民道德规范体系,为建设富有文化底蕴的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奠定制度保障。四是生态文明重要制度,它是推进构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制度保障,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强国的必由之路。坚持生态文明重要制度,关键在于坚持新发展理念,形成全民参与的体制机制,构建生态脱贫、生态致富和生态振兴的生态产业化道路。具体治理内容包括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环境和生态税费制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等,为绿色可持续发展的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奠定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