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权政治与民主政体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8-11-20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郝长墀
摘要:本文讨论如何走出专制与民主的对立,特别是走出对于民主政体的盲目迷信和崇拜。对于一个社会制度的评判标准是正义。民主政体是不是等于正义的社会,或者接近正义的社会呢?西方的苏格拉底与中国的墨子对此持怀疑态度,并给出了他们的理由。
一、 问题
凡是受过现代教育的人,无论是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都会认为专制政权(个人或者少数人)在道德上是邪恶的,在政治上是非正义的。同时,他们认为,民主政治,作为多数人意志在政权上的体现,是唯一正确和正义的政府形式。批判专制,弘扬民主,是人们所认为的现代政治的共识。专制和民主被理解为在实践上不共戴天,在理论上是互相对立的范畴。在政治上最基本的是非问题,因而,就是:一个政府是代表个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呢,还是代表社会最大多少人的意志?对于民主的任何异议,都被认为是一种疯狂。民主社会似乎被理解为人类的最高理想和最神圣的东西。
我2007年在美国贝勒大学教课的时候,问了学生一个问题:假如现在有人对于民主进行怀疑,他将被如何看待?一个研究生马上说,他会被看作疯子。在美国,民主、自由等字眼是神圣的,是不容任何人怀疑的。在美国,一个选举产生的政府官员被认为是他的选区的代表。他代表的是他的选区多数人的利益的和观点。换句话说,政府官员代表自己选区人民的意志。那么,这里有一个问题:假如选举体制完全透明,一个被选举出来的政府是不是最好的政府呢?民主政体是人类社会最好的选择吗?这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先举几个例子。
2008年10月,美国阿拉斯加州的一位85岁的资深共和党参议员被华盛顿特区的一个法庭判为隐瞒受贿罪成立。阿拉斯加有很多地下资源,是企业家和资本家眼中的宝地。很多石油大王都把眼光盯在那里。这位共和党之所以能在美国参议员任职40年以上,就是因为他给阿拉斯加带来了不少资金。尽管他被判为有罪,阿拉斯加的选民并不这么看。在他们眼中,这位参议员是父母,是救命恩人。即使他受贿,也只是小事一桩。在08年的改选中,他以微弱多数胜出。阿拉斯加州长(08年共和党副总统候选人)说,这位参议员是否应该辞职,要看人民的意志如何说话;选举结果说出了人民的心声。[1]
今年美国总统选举日期11月4日。美国总统竞选中,民主党和共和党候选人之间互相攻击,都在试图向选民表明,他们代表了大多数人即中产阶级的利益。为了吸引选票,候选人必须把自己的观点和政策说成是代表大众的心声的。他们必须小心翼翼,不能说选民不爱听的话。那么一个选民,在决定投谁的票时,是如何想的呢?根据我的观察,我觉得一个选民,无论他持有什么观点,大概会作如下的考虑:(1)谁当总统后,能够保护我的利益和安全?谁能使得我过得更好?1980年美国进行总统选举,共和党候选人里根和时任总统民主党卡特进行唯一一次电视辩论中,问了选民这么一个著名的问题,从而改变了整个竞选的方向:“你目前的生活比4年前更好吗?(“ Are you better off now than you were four years ago?”)2008年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Obama,采取里根的策略。美国正在遭遇80年来最严重的经济萧条。Obama问了选民一个问题:你想4年以后比现在过得好吗?他的问题背后的意思是:正是共和党8年的执政,使得我们陷入目前的经济困难时期。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改变白宫主人,让民主党执政。在这次选举中,经济问题成了压倒一切的问题。(2)国家安全问题:谁更能保护我们美国人的安全?谁更能打击敌人?(3)他是基督徒吗?在美国基督徒人数最多。非基督徒候选人很难成功。为了攻击Obama,有人就说他是穆斯林信徒,甚至暗示他不是美国人。(4)他在堕胎和枪支管制上和我的观点一样吗?(5)我能容忍一个黑人成为美国总统吗?还有其他很多问题。但是,我们可以看出,一个选民在做出选票决定时,总是问自己:他和我想的一样吗?
很显然,民主政体,即使在其理想的形式下,也是各种利益平衡的产物。民主政体的核心政治问题是:谁更能代表我或者我们的利益?基于这种思考建立起来的民主政体不可能是最理想的人类社会。最理想的人类社会是把正义(justice)而不是公平(fairness)作为核心价值的。正义,其根源不是社会大多数民众,而是超越于任何人的意志和理性的。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讨论墨子和苏格拉底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尽管墨子和苏格拉底生活的文化背景不同,他们对于民主政体都是持怀疑态度的,更准确的说,他们怀疑正义的社会是建立在人类的理性和意志上的。对于墨子而言,社会的准则和法律不是起源于下,而是来自上面,即天。社会的正义是兼爱,而兼爱是天意。社会的政治和道德基础是天意,是宗教。苏格拉底认为,首先,我们不能忘记最基本的区分,神的智慧和人的智慧的区分。相对于神的智慧,人的智慧是无知。其次,社会大多数人的意见和真理不能划等号。法律和城邦应该体现真理,而不是多数人的意志和意见。
二、 神、人之分;真理、意见之分
在西方哲学史上,苏格拉底之死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可以这么说,苏格拉底的哲学是围绕着苏格拉底之死而展开的。尽管苏格拉底没有留下文字,从他的学生柏拉图的对话录中《Apology》和《Crito》[2]可以看出,苏格拉底哲学的中心问题和柏拉图哲学的中心问题有着本质上的区分:在苏格拉底看来,哲学的中心问题是认识到神和人在智慧上的鸿沟和区分,而在柏拉图哲学中,这种区分成了人本身的区分,即理念世界与这个世界的区分、灵魂与肉体的区分、知识与意见的区分。[3]
在《Apology》中,70岁的苏格拉底说,针对他有两个指控:一个是比较具体的起诉,即指责他腐蚀青年和不信雅典城邦所信的神;他认为,这个指控比较好反驳。另外一个是人们长期以来对于他的各种诽谤。这个指控比较难以在短时间内澄清,因为人们从小耳濡目染,对于那些谣言信以为真。他首先反驳和解释人为什么诽谤他。只有回答了这个问题,才能反驳那个具体的指控。苏格拉底为什么有很糟糕的名声呢?这一切都源于他所具有的智慧。他的朋友得到一个神谕说,没有人比苏格拉底更有智慧的了。这一点,让苏格拉底感到很疑惑,因为他明白自己没有什么智慧。所以,他想验证神谕是错的。如果有人比他更有智慧,那么,神谕就是错的。于是,他开始了他的验证过程。这个过程也是他招致诽谤和谣言的开始。他首先考验著名的政治家们,然后是诗人,然后是工匠阶层。他发现,他和这些人的区分是:“我比这个人有智慧,很可能是这样的,我们俩所知道的都没有什么价值,但是,他觉得自己知道一些,而实际是他不知道。而我呢,当我不知道的时候,我不认为我知道。所以,仅仅是在这一点上我比他有智慧,即我不认为我知道我不知道的东西”(Apology, 26)。[4]“先生们,事实很可能是这样的,神是有智慧的,神谕的所要说的是,人的智慧几乎没有价值。当他说,这个人,苏格拉底,他是用我的名字作为一个例子,试图表明:他是你们这些会死的人中的一员,如苏格拉底一样的人是最有智慧,因为他明白他的智慧是没有价值的”(Apology, 27)。
苏格拉底为什么在人类中最有智慧呢?因为他知道,与神的智慧想比,他的智慧等于零。人和神之间在智慧上有着本质性的区分。这也许是因为人属于会死的范畴(这一形而上学的本质)所决定的。认识到自己的有限性,就是最有智慧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对于苏格拉底的审判和苏格拉底之死,揭示了人另外一个根本的特性:傲慢。傲慢就是否认自己的无知。
苏格拉底说,他之所以不放弃验证神谕,是因为这对他来说是最重要的。这是服务于神的职责(Apology,26)。正是因为他的这种不断对于人们进行拷问,使得他得罪的人越来越多,因为他揭示了人不想看到的面纱:人们不愿意承认自己的无知。苏格拉底说,“即使现在,我也将继续从事神命令我做的调查任务。我将询问任何人,无论是公民还是陌生人,只要我觉得他是有智慧的。如果我不觉得他有智慧,我将求助于神的帮助,向他表明他不是有智慧的。正是因为这种职业,我没有任何空闲时间从事公共服务,我也没有为我自己挣钱。正是因为服务于神,我的生活极其贫穷”(Apology,27)。苏格拉底所从事的是神的使命:神想通过他来昭示人类,人的智慧是极其有限的。
因此,对于苏格拉底的审判是人类的傲慢对于神的审判,是对于神的反叛;苏格拉底之死是人和神之间的区分的消失。控告苏格拉底的人说他不信神,而经过苏格拉底的诘问,恰恰表明,那些口头上相信神的人是不相信神的。他们利用神的名义来处死完成神的任务的使者。
正是人的有限性和傲慢性,特别是傲慢性,使得人和神之间有着本质性的区分。这和后来基督教中有关人性的理论很相似。苏格拉底之死与耶稣之死有很大相似性。苏格拉底说,即使宣布他无罪释放,他将继续做他一直做得工作。他不会用沉默和流放来躲避死亡的。流亡对于他来说没有意义,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任何地方,人类都不会容忍他把关于人性的皇帝的新装给揭破。他与雅典民主政体的冲突不是个人与不同社会制度的冲突,而是人和神之间的冲突(Apology 41)。
苏格拉底对于死亡的态度也反映出了人和神之间的区分。苏格拉底之死是他完成神的使命的一个部分:一方面,不惧怕死亡是因为要完成神的使命;另外一方面,我们对于死亡的无知反映了我们智慧的有限性。如果我们惧怕死亡,那就是自认为自己对于不知道的东西知道。苏格拉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