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6-03-08
为深入实践“三创”教育理念,激发学生创新、创造、创业热情,我校于2016年3月启动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工作。请各学院(系)结合鄂教高〔2006〕20号文件(见附件1)精神,广泛动员,积极宣传,做好推荐与组织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于2016年3月前完成的科研成果,包括在校期间获得的具有创新性或社会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软件科学成果、美术作品、艺术作品、文学作品、公开发表的调查报告、学术论文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
1.未在正式刊物(校级刊物及以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作品(含仅有用稿通知、出版合同等而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
2.造型外观设计、建筑景观设计、软件设计类作品无实际应用证明或使用效果证明的(如中标、采用等);
3.在非正式期刊网络版发表的网络作品;
4.仅有专利申请受理书而未正式授予专利的;
5.申报人不是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作者)的;
6.长年制学生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完成的成果;
7.申报材料无法提供可供支撑的成果原件的。
二、申报材料
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材料改为采取纸质与电子方式相结合方式提交:
1.《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附件2)。申报表为word2003版,设置为A4纸型,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填写;
2.成果形式。电子版材料为PDF文件(分辨率150dpi以上,大小控制在5MB以内)。学术论文须扫描原刊封面、封底、目录、刊号页及正文部分。其他纸媒类型成果参照学术论文提供(文学类作品原件章节较长的,可提供全文扫描件或提供简介及精彩章节节选);如有被“三大检索”等收录的学术论文,原则上还应提供被SCI、EI、ISTP、SSCI、CSSCI收录情况的检索报告(须国家认定权威检索机构盖章,报告含有影响因子、他引次数等指标);多媒体类型成果可提供不超过5分钟的视频介绍材料(MP4格式,分辨率640*480);
3.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鉴定材料、成果设计方案、实物展示图片(格式JPG,分辨率150dpi以上)等;
4.《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经学院(系)盖章的纸质件一式一份,同时提供Excel2003版电子档。
三、申报时段
请将电子材料汇总压缩后发到指定邮箱418662957@qq.com,并于2016年3月18日前将上述所有纸质申报材料集中提交哲学学院南楼102,联系人:肖老师,电话:027-68755947。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本科办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