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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创新学分申报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04-05

为增强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根据《武汉大学创新学分实施办法》(武大教字〔2010〕15号)文件精神,2017年创新学分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报条件

凡在本科阶段完成且未申报过创新学分的成果。

三、申报程序

1.学生申报。学生填写《武汉大学2017年创新学分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成果复印件提交至所在院系审核。其中科研论文类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等,无原刊无法复印者,需出具图书馆检索报告。

2.院系初审。院系根据《武汉大学创新学分实施办法》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申请表中填写评审意见和创新学分,同时填写《武汉大学2017年创新学分汇总表》。

3.学校审核。院系将审核盖章后的申报材料统一提交至教务处,经学校创新学分评审委员会评审后认定创新学分,并公布评审结果。

请于4月12日前将申报表、成果复印件和汇总表(纸质件一式一份)报送至哲学学院南楼102办公室,同时将EXCEL格式电子版汇总表发送到邮箱418662957@qq.com。

 

 

 

附件: 1.武汉大学创新学分实施办法

  2.武汉大学2017年创新学分申请表

  3.武汉大学2017年创新学分汇总表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