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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5-09-21

根据武汉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接收推免生工作。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

学院2026年计划接收推免生人数37人左右。根据报考生源情况,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能对接收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推免结束后,将在本院网站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可用计划数。

三、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考生本人须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所在学校为高水平大学或全国重点大学优先;或所在学科为哲学一流建设学科优先;允许接收跨学科推免生。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必修课程均为及格以上,且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四、接收推免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志愿填报

9月22日上午9:00起,考生在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请通过我院推免预报名考核的考生在922日下午3:00完成系统志愿填报,未按要求填报志愿者视为自愿放弃相关资格。同等条件下我院会优先考虑这部分考生的志愿,服从专业调剂前提下,结合推免预报名考核成绩优先接收,额满即止。

(二)复试

对报考我院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复试名单,9月23日上午9时起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陆续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

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灵活组织复试。

(三)待录取通知

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9月25日上午9时起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陆续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受待录取的考生,可视为放弃待录取)。

(四)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七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2.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学院可以撤销。

3.我院将于9月23日上午9点开始陆续发送“复试通知”,9月25日上午9点开始陆续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要求的时间内进行确认,逾时未确认的会被视为放弃

五、复试内容

学院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组织接收推免生复试考核,考核包括素质评估、综合面试等部分。

(一)素质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情况、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心理素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三)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1.复试综合成绩、素质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素质评估×40% +综合面试×60%。

2.所有推免生均需具有复试成绩,复试单项成绩或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结合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时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符合学校奖助学金文件规定类型的推免生可享受奖助。我校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奖励等级

奖励金额

特等奖

10000元

一等奖

5000元

二等奖

3000元

具体评选办法详见当年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告》。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武汉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执行。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202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