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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0-11-27

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2021年哲学学院计划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32人。全日制博士生31人,非全日制博士生1人。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研究生期间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欢迎有志于潜心哲学、心理学学术研究且具有一定的学术基础、学术热情、学术潜质的考生报考。

4.其他报考条件以《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称为《简章》)为准。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招生录取工作。

(二)学院按二级学科成立若干考核专家组,负责候选人确定及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和成员由学科推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凡二级学科点有5名博士生导师的,由本学科博导组成考核专家组;如二级学科点博士生导师少于5人,由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组成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组长及成员名单须报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考虑到新冠疫情防控等实际情况,学院可对综合考核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情况以学院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详见《简章》)

(二)资格审查(详见《简章》)

学院将对网报系统中的电子档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逾期未按要求上传文件、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纸质档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将不予受理。必要时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失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四、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选拔、对口支援计划除外):

(一)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哲学学科或心理学学科领域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英文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

(二)雅思(IELTS)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10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2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于网报结束前(2020年12月14日)向学院邮寄申请表(见附件一)及相关支撑材料,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材料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支撑材料:文章全文、期刊封面及目录,检索证明并盖公章;或英语成绩单复印件。

接收考生免试申请材料联系人:颜老师

联系方式:027-68753566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振华楼哲学学院B406室

五、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在2021年3月28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简章》要求寄到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报考博导为外籍导师的考生,建议同时提供英文版材料。

接收申请材料联系人:颜老师

联系方式:027-68753566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振华楼哲学学院B406室

六、确定候选人

学院各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按百分制打分,根据总评成绩做出评价结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评议总成绩=教育背景10%+科研成果30%+外语水平30%+申请人评价(研究计划-学习成绩-推荐专家评价)30%

七、综合考核(含现场确认)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4月-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现场确认)、哲学学院(报到及综合考核),如受疫情影响,考虑使用远程方式。

(二)考核内容与形式(含专业加试科目)

1.考核内容

(1)学术素养。通过考核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考查其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所需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和已取得的成果,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其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所需的创新潜质。

2.考核形式

考核采用笔试及面试形式进行。全面衡量候选人的学术修养、外语水平、培养潜质、学术道德、思想品德等。考核测试过程应做好记录,直接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1)笔试不少于1小时。综合考核中笔试按一级学科命题,主要考察学生的哲学素养、哲学视野和研究潜力,对于哲学基本问题、前沿问题和研究方法的理解与反思,而非对具体知识点的记忆。

(2)面试不少于3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口语面试10分钟,专业面试20分钟。通过现场抽题方式,考察考生的治学态度、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和学术潜力等综合素质。

3.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考生按《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招生目录的规定,加试规定的科目,考试形式为面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考核成绩及计算方法

考核专家组对候选人的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和创新潜质三方面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并按以下公式计算考核总评成绩。

考核总评成绩=评议总成绩30%+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20%+专业笔试面试成绩50%。

专业笔试面试成绩=笔试×50%+面试×50%;

八、录取(详见《简章》)

九、其他事项

关于导师研究方向及个人介绍,请查阅哲学学院网站-师资队伍版块,网址:http://philosophy.whu.edu.cn/szdw1.htm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执行。

监督及咨询电话: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027-68753566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027-68754920



哲学学院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