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3-03-16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学院实际,为切实做好学院2023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名单:
组长:李佃来、卢昌宁
成员:黄超、严璨、孙劲松、陈蓓
学院成立若干工作专班,统筹考虑复试录取、设备技术、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分工负责,压实责任。学院成立若干复试专家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亲属报考我校2023年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复试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录取指标、测算分数线、复试比例等要求及哲学学院考生成绩,哲学学院确定了2023年硕士复试分数线及相关情况。所有类别、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不低于国家线。
学科 |
复试分数线 |
总招生数 |
推免生接收数 |
可用计划 |
上线人数 |
复试 比例 |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
哲学 |
55 |
50 |
90 |
90 |
340 |
68 |
37 |
31 |
55 |
177% |
心理学 |
60 |
60 |
200 |
350 |
17 |
13 |
4 |
4 |
100% |
|
合计 |
--- |
-- |
--- |
--- |
--- |
85 |
50 |
35 |
59 |
169% |
各专业上线考生人数:马克思主义哲学10人、中国哲学12人、外国哲学19人、逻辑学1人、伦理学7人、美学3人、宗教学2人、科学技术哲学0人、国学1人;基础心理学1人,应用心理学3人。
三、调剂政策
学院将根据一志愿复试的结果,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接受调剂,请考生关注学院相关信息。
四、复试要求
(一)复试具体安排
1.发布复试通知
复试考生请于收到复试通知邮件后1日内加入考生交流QQ群(群号将在邮件内告知)并在群内回复确认参加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提交材料
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资格审查时提交纸质版材料,材料清单:
(1)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和准考证;
(2)考生本人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在读证明;
(3)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英语等级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或成绩排名证明(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本科阶段毕业论文或开题报告;
(6)《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要求亲笔签名)
(7)个人科研成果(如有);
(8)专家推荐信(如有);
3.资格审查:2023年3月24日下午
考生参加复试须核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和准考证。学院将指定专人认真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严把复试入口关,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有替考者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后发现此类情况者,取消学籍。
4.复试时间:2022年3月24日-26日
各专业复试时间待定,学院将发至考生qq群。
如因工作需要,对复试时间安排作出调整,学院会另行通知。
5.复试方式:笔试、综合面试均采用现场复试。
在学校、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学院实际情况,2023年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复试地点安排在学校标准化考场集中进行。
学院将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学院将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提前摸排复试考生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做到兜底保障,确保考试流程、复试小组成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
(二)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笔试三部分。
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等)可结合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同时进行。听力测试一般采用对话或现场抽题形式进行。具体形式由各专业自行决定。
专业笔试。笔试采用开卷方式,一般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按专业命题、阅卷。根据专业目录,逻辑学、伦理学、科学技术哲学和国学4个专业复试中含笔试。
2.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复试中某一项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成绩核算
1.总评成绩=初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60%+复试综合成绩×40%
2. 马哲、中哲、外哲、美学、宗教学、基础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复试综合成绩= 听力口语测试×30%+专业综合面试×70%
3. 逻辑学、伦理学、科学技术哲学、国学:
复试综合成绩=听力口语测试×30%+笔试×10%+专业综合面试×60%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见《武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六、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按专业总评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其他事项见《武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七、体检
见《武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八、信息公开
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录取情况,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及时受理考生的咨询、投诉和申诉事宜。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在学院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研究生院招生咨询与监督电话:027-68754125(工作时间开通),
Email:wdyz@whu.edu.cn;
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与监督电话:027-68753566(工作时间开通),
Email:2138746082@qq.com。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哲学学院
2023年3月16日
- 附件【 2023年哲学学院硕士生招生复试名单.xlsx 】已下载次
- 附件【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