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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8-11-21

为切实做好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的录取工作,深化选拔机制改革,提高选拔质量,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5﹞43号)、《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武大研字﹝2017﹞8号)、《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哲学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招生工作。

(二)学院按二级学科成立若干考核专家组,负责候选人确定及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和成员由学科推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凡二级学科点有5名博士生导师的,由本学科博导组成考核专家组;如二级学科点博士生导师少于5人,由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组成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组长及成员名单须报招生领导小组、党政联席会审核。

二、报考条件(详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三、招生方式

学院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2019年,学院所有博士生指导教师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含各类专项计划)。主要包括以下程序: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查、冬季综合考核、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春季综合考核与录取。

注意,我院今年将以滚动招生模式进行综合考核,分为冬季综合考核和春季综合考核两个批次进行,考生根据自身情况仅能申请参加一次综合考核,两次综合考核成绩具有同等效力。

四、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详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资格审查(详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特别提醒:学院将首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逾期未交齐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将不予受理。必要时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失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所有考生报考材料不予退回。

(三)冬季综合考核

冬季综合考核对象为符合条件且报名参加的候选人。考核时间暂定在2018年12月8日举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网报缴费成功后,申请参加冬季综合考核的考生按照编号顺序将各项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whuzxxyzs@qq.com,务请在邮件标题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博士生‘申请-考核’冬季综合考核申请”。纸质版材料寄送至哲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寄送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振华楼哲学学院B409,电话:027-68789753,收件人:刘老师。

冬季综合考核报名申请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12月2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清单如下:

1.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无字数及格式要求)。

2.《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3.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 (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6.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7.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考冬季综合考核报名表(见附件)。

报考博导为Paul Patton和Thomas M. Besch的考生,建议提供英文版材料。

注意:(1)学院鼓励学生申请冬季综合考核,学院为参加冬季综合考核的考生提供综合考核期间在汉食宿(武汉市本地学生不提供住宿),并为来自外地的学生凭往返票据原件按硬卧或高铁(二等座)的标准报销往返交通费。(2)参加冬季综合考核的考生,如果外语综合水平考试(2019)未达到学院外语合格线,综合考核成绩视为无效,不具有录取资格。

(四)外语综合水平考试(详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于网报结束前(2018年12月14日)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寄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五)提交材料

考生提交纸质材料时请将各项材料按编号顺序统一装入自备的大信封,在规定时间内邮寄(送)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务请在信封上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博士生‘申请-考核’报名材料”,寄送前请自查材料是否齐备。所有申请者请在2019年3月10日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送)至哲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考生须提交的纸质材料有六项,详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报考博导为Paul Patton和Thomas M. Besch的考生,建议提供英文版材料。

(六)确定候选人

学院各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分批次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七)现场确认(详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春季综合考核

春季综合考核对象为未参加冬季综合考核的所有候选人。考核时间暂定在2019年4-5月举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九)录取

五、综合考核说明

(一)考核内容: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可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二)考核测试办法

学院考核专家组具体负责各项考核工作的实施。各考核小组将对候选人报考材料进行审阅,并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

学术素养考核部分,各考核专家组将严格审核候选人报考材料,并采用专业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对每位候选人进行考核。专业笔试按照一级学科进行命题。专业面试形式的内容及时间由各考核小组决定,每位候选人学术素养考核总时间应不少于50分钟/人。

外语水平考核部分,各考核专家组将采用面试的形式对每位候选人进行考核。每位候选人参与面试考核时间应不少于10分钟/人。

培养潜质考核部分,各考核专家组将根据候选人报考材料及各项笔试、面试的考核等综合表现,给出考核意见及分数。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公式:

总评成绩=学术素养成绩×40%+外语水平成绩×30%+创新潜质成绩×30%。学术素养成绩=笔试×50%+面试×50%;外语水平成绩=面试成绩×100%。

(三)考核要求

学院综合考核应充分,并包含学术道德、思想品德、心理素质考察。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面试环节中须另安排记录员1人,记录员要详细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内容,应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员须由青年教师或博士生担任,并提前领取相关材料。

候选人参与直接测试的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人。考核测试过程应做好记录,直接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四)其他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是否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当年是否有必要组织加试,由各专家小组确定。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由学院按学校规定收取。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考核专家小组的意见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1、根据所报考导师的考生排名情况,按照总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审批并公示,未经公示者不予录取。

2、考核中某一项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在同一二级学科内,综合考核合格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所报导师名下录取者,可视情况向本学科点其他没有合格生源的导师申请调剂。凡申请调剂导师复试的考生须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经调入、调出两位导师同意,调入、调出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跨二级学科的考生不得调剂。

4、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

(二)录取类别:(详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七、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同时,学院设立“优秀博士生培育计划”,给予1-3万元不等论文科研资助。

八、有关要求与说明

(一)信息公开

学院公开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招生导师、考核实施细则、候选人综合考核成绩、初录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相关信息。

候选人名单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候选人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不得录取。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与监督电话:027-68789753,Email:whuzxxyzs@qq.com

(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失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四)本实施细则由哲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信息查询及咨询

(一)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提供历年专业课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导师是否招收跨学科考生及招收同等学历考生请在导师信息表中查看。

(三)有关招生专业目录、导师及学院联系方式、报名、考试、体检、录取等方面的信息,将及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whu.edu.cn/recruitWeb/)或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www.gs.whu.edu.cn)上公布;学院考核具体安排及拟录取等方面信息,将及时在哲学学院主页(http://philosophy.whu.edu.cn/)或“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一栏中公示,请考生注意查询。

(四)学院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27-68789753,联系人:刘老师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振华楼哲学学院B409

邮编:430072

(五)本细则未尽事宜以《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准。



附:

《学院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网址:

http://gs.whu.edu.cn/info/1150/4166.htm

《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网址:

http://210.42.121.116/wdyz/admin.php/index/view/aid/515.html

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工作的公告:


http://210.42.121.116/wdyz/admin.php/index/view/aid/531.html



哲学学院

2018年11月20日



附件:

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考冬季综合考核报名表

考生

姓名

考生编号

身份证号

报考专业

名称

报考博导姓名

外国语

名称







硕士毕业

单位名称

硕士毕业

专业名称

报考类别

名称

学习

方式

专项计划

名称

手机







学习工作经历

起止年月

学习和工作单位(从大学开始)

任何职务
















外语

水平


何时何地何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参加过哪些科研工作,发表过哪些学术论文,有何著作


本人

自述

(对所报考的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的见解)

本表正反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