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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学院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细则及流程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9-05-25

一.申请答辩基本条件:

1、按学校制定的培养方案修满课程学分(硕士26分,博士16分),完成学位课程且成绩全部合格;博士生在开题后进行综合考试。

2、完成专业实践(或科学研究)工作,博士生要求发表论文2篇。学位论文撰写完成且经指导老师通过推荐答辩。

3、缴清所有学费和住宿费。

4、登陆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信息和毕业、答辩申请。

5、每年4月初10月初领答辩材料:博士生凭发表论文原件领取申请表、打印成绩单,硕士生由班长统一领表、成绩单盖章。博士生发表的论文由院学评会最终审定。

6、上半年4月1日到4月30日寄论文,5月30日前必须完成答辩, 6月5日开学评会.下半年10月1日到10月30日寄论文,11月30日前必须完成答辩, 12月5日开学评会.不按时交答辩材料的学生不能毕业和授学位.

二.论文评审:

1、论文经过指导老师通过、符合以上申请答辩条件的按武大标准格式制作,由各学科点在规定时间内安排答辩秘书用密封传递的形式送审参评论文:硕士生2份(校外专家一份、校内专家一份,并支付评审酬金);博士生3份(三个校外专家盲审,具体要求见红皮书第3页,上半年在4月30日以前、下半年在10月30日前寄出)。

2、答辩秘书在规定时间内(答辩前三天)收回论文评阅书,办相关手续。博士的答辩秘书参考评阅书起草决议,张贴海报。

3、博士生送审内容如下:论文、评阅书、发表文章、评审费。

三.准备答辩:(通过论文评审的同学)

1、一般打印规范的毕业论文要求:硕士15份、博士20份(评阅论文2--3本、指导老师1本,答辩委员5--7本,存档2本,答辩结束本人要提交校图书馆1本、院资料室2本),双面印刷,格式上网查看;

2、填写好“武汉大学硕、博士学位申请表” 1本,(按填表说明用黑色签字笔仔细填写,如:标明学号.姓名.授予学位、指导教师签名等字样并在相应的地方按要求贴好照片)

3、准备好有指导老师和秘书签名的开题报告1份(格式见研究生院下载中心),博士生还有综合考试表,注意综合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学分。

4、博士生准备好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2份(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用A4纸复印),用胶水沿左边粘牢);硕士生没有发表论文要求(2006级及以后高校硕士生要发表论文2篇)。

5、成绩单2份(答辩前由硕士班长在学院打印审核盖章,然后再集中到研究生院培养办盖章),博士生由个人提前办理好。

6、要求答辩秘书将表决票在答辩之前到学院北楼101院办公室统一盖章,由学评主席审定答辩委员名单。

四.答辩一般程序:(硕士详见粉皮书第7页,博士详见红皮书第7页)

1、 答辩秘书宣布和介绍答辩主席和委员会组成名单;

2、 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宣布答辩会议开始,提出答辩基本要求;

3、 指导教师简要介绍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习成绩、理论知识、科研能力及论文撰写等情况;

4、 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硕士约15—25分钟,博士约30-40分钟),可作PPT演示;

5、 委员提问,申请人回答(采用即问即答方式,不得另行准备);

6、 休会,指导教师和列席会议人员退席;

7、 主席或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的评阅意见和指导教师的学术评语;

8、 委员对论文及论文答辩进行讨论,形成决议,就是否同意授予学位进行不记名投票,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秘书请主席和全体委员在决议上签名;(答辩秘书提示导师不要在本学生的决议上签名,并统一转交答辩费)。

9、 答辩委员会主席向申请人及与会者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和表决结果;

10、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五.答辩后建档、办理离校手续:

1、答辩后答辩秘书填写答辩相关材料(答辩结果应填写优良数不得打勾),将“武汉大学学历研究生学位档案”交学院办公室,上半年为6月1日前,下半年为12月1日前(博士申请表交1—36页,硕士申请表交1—17页)。装订不能用钉子。

2、博士研究生交申请书的第1、4、3、8页用B4的纸拼版正反复印11份,与学位档案袋交学院教学秘书处,用于学评会评审。

3.入学位档案袋内材料及顺序:(学生个人完成后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1)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各1份(档案馆下载中心下载A4纸打,责任人为学生姓名)

(2)学位申请书1本(要求胶订,不允许用钉书钉)

(3)开题报告(博士生多交1份复印件)

(4)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试表(主席不得为本导师)

(5)毕业生登记表2份(由学院统一到学工部盖章)

(6)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1份(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全部用胶水沿左边粘牢),。硕士不作要求(2006级高校硕士要求发表文章2篇)。

(7)修改好的学位论文2本(学位论文要求双面印刷)

(8)授予学位记载(由学院统一放入)

4.人事档案由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完成:已盖章的成绩单1份、毕业生登记表1份、授予学位通知等。由张老师统一办理。

5、到校图书馆提交毕业论文电子文本、打印文本各1份;提交回执学生个人保存。

6、在规定时间领离校程序单;完成规定程序后,凭离校程序单(博士生必须交图书馆电子提交证明)到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博士学位证要公示3个月才能领取)。

7、博士申请表内的中英文摘和授权书(导师签名)与二本论文一起交来。

六、其他:

1.请在档案袋右边写上本人联系方式(移动电话),离校程序单右下角写上本人通讯方式以便寄人事档案。没有统一照相的学生,要交蓝底2寸照片2张

2.关于学位服借用:找北楼101宋老师借用(需要打借条,请及时返还)。

3.关于报销答辩费:找北楼105张会计填写报销单,由程院长审批。(高校硕士不报销)

4.博士论文评阅3优、答辩全优者注意:一年后符合校学位办条件者可申请省级优博论文评审,上报材料等。

5.延长学习年限超过学校规定的学生不给报销答辩费。博士3年,硕士2年。

(本规定经2009年6月8日学评会讨论通过执行)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09.5.1

认真阅读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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