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4-11-10
下列研究生的学习年限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学分未达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不符合结业条件,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拟取消学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即2014年11月10日—11月19日);如果有异议,请于11月19日前向学院反映情况;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学校将作出取消学籍的决定。
罗红梅 200611130006 马克思主义哲学
特此公示。
哲学学院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