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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举办哲学学院2019年上半年第1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9-02-26

各党支部: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标准》等文件要求,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障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举办哲学学院2019年上半年第1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须满一年及以上,且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合格证书,被列为2019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内容

主要内容: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等。

培训方式:集中授课、社会实践和自学等。

三、培训安排



相关内容

学时

时间

地点

开班暨授课:学群众路线理论,养时代高贵品格 赵欢

2

3月2日(周六)

9:00-10:30

B102报告厅

视频授课:《榜样》3

2

3月2日(周六)

10:30-12:00

B102报告厅

社会实践:参观中共五大会址

5

3月2日(周六)

13:15-17:30

振华楼哲学学院门口集合

授课:争做时代新人,勇担复兴大任 张瑜

2

3月3日(周日)

9:00-10:30

B107报告厅

授课: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战略 王译

2

3月3日(周日)

10:30-12:00

B107报告厅

自主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等

10

自定

自定

体验式教学:入党志愿书的填写规范 张辉

1

3月5日(周二)

12:30-13:30

B102报告厅

集中考核暨结业

——

3月6日(周三)

12:30-13:30

B102报告厅

备注:考核内容试题来源于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等内容。

四、培训要求

1.遵守培训纪律。发展对象参加培训是党员发展的必备环节。培训期间集中学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请假2个学时以上及出现违纪行为者,将取消培训资格。撰写培训心得要严肃认真,既突出培训主题,又结合自身实际,不得网络下载和抄袭。

2.加强培训管理。学院党委设立若干学习小组并确定组长各1名,组长负责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培训学员的考勤、自学、活动记录等各项工作,确保培训效果。

3.注重培训质量。认真做好培训考核,考核方式为结业考核(70%)+培训考勤(30%),对培训学员进行综合考核。学院党委为参加培训并达到培训要求的发展对象出具学时证明,作为发展对象报党委预审的必备材料。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委员会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