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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关于举办哲学学院2019年第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9-04-17

各党支部: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标准》等文件要求,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障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举办哲学学院2019年上半年第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须满一年及以上,且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合格证书,被列为2019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内容

主要内容: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2019年全国两会精神等。

培训方式:集中授课、社会实践和自学等。

三、培训安排

相关内容

学时

时间

地点

开班暨授课:中国现代化发展模式及其世界意义(吴汉勋)

2

4月20日(周六)

14:00-16:00

B102报告厅

视频授课: 2019全国两会视频

2

4月20日(周六)

16:00-18:00

B102报告厅

体验式教学:入党志愿书的填写规范(张辉)

1

4月25日(周四)

12:30-13:30

B102报告厅

授课:学群众路线理论,养时代高贵品格(赵欢)

2

4月27日(周六)

8:30-10:00

理学楼104

授课: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不断树立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龙滔)

2

4月27日(周六)

10:30-12:00

理学楼104

社会实践:参观辛亥革命纪念馆

5

4月27日(周六)

13:15-17:30

振华楼哲学学院门口集合

自主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2019年全国两会精神等

10

自定

自定

集中考核暨结业

——

4月29日(周一)

12:30-13:30

B102报告厅

四、培训要求

1.遵守培训纪律。发展对象参加培训是党员发展的必备环节。培训期间集中学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请假2个学时以上及出现违纪行为者,将取消培训资格。撰写培训心得要严肃认真,既突出培训主题,又结合自身实际,不得网络下载和抄袭。

2.加强培训管理。学院党委设立若干学习小组并确定组长各1名,组长负责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培训学员的考勤、自学、活动记录等各项工作,确保培训效果。

3.注重培训质量。认真做好培训考核,考核方式为结业考核(70%)+培训考勤(30%),对培训学员进行综合考核。学院党委为参加培训并达到培训要求的发展对象出具学时证明,作为发展对象报党委预审的必备材料。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