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党群工作  >  工会工作  >  正文

哲学学院关于成立六个文体协会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0-12-07

为丰富学院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提升教职工之间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增进教职工身心健康,促进学院文化健康向上发展,经学院工会研究、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成立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瑜伽、徒步、摄影书画等文体协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为了更好地发挥好文体协会作用,使文体协会顺利运行,特成立文体协会领导小组。

组 长:刘义胜

副组长:赵士发 程么娥

成 员:各活动协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丁丽娜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为文体协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支持。

二、实施方案

1.乒乓球协会

会长:翟志宏

副会长:李勇

乒乓球协会原则上每周三下午5:00—6:30组织1次集体活动,活动地点设在乒乓球室,其他时间自行活动。

2.羽毛球协会

会长:周可

副会长:廖璨璨

羽毛球协会每周组织1次集体活动,其他时间自行活动。

3.气排球协会

会长:吴昕炜

副会长:曲晓艳

气排球协会每月组织1-2次集体活动,其他时间自行活动。

4.瑜伽协会

会长:丁丽娜

副会长:冯娟

瑜伽协会原则上每周二下午4:00—5:30组织1次集体活动,活动地点设在教工之家,其他时间自行活动。

5.徒步协会

会长:李健君

副会长:邓莉萍

徒步协会每学期组织一次集体活动,其他时间自行活动。

6.摄影书画协会

会长:贺念

副会长:冯娟

摄影书画协会每年组织一次集体活动,其他时间自行活动。

三、保障机制

1.办公室为各协会开展活动提出后勤保障支持。

2.院工会为各协会开展活动提供政策咨询、经费、宣传等方面的支持。

3.院工会每年根据各协会参赛获奖、开展活动、吸纳会员等情况进行评比表彰。

4.共同兴趣爱好教职工人数达到8人的,可以向学院工会申请成立新的文体协会。

四、有关要求

1.各协会要广泛吸收具有共同爱好的教职工参加,积极主动开展活动。

2.各协会应按照活动计划,扎实、有效地开展本协会活动,协会活动后应做好活动记录。

3.协会活动内容要以遵纪守法为原则,以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工作为前提,以轻松愉快、有利健康、促进交流、增进团结为目的。

4.各教职工党支部、教研室、行政办公室应积极支持协会开展活动,为推动学院健康和谐发展作贡献。

5.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全院教职工可联系协会会长申请入会。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工会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