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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3年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险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03

全院教职工:

我校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险于2013年6月30日到期,经学校研究,今年继续为教职工子女办理该保险。为做好续保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及缴纳保险费标准:

1、参保对象:在编在岗教职工子女(17周岁以下)自愿报名登记参保。

2、缴费标准:各年龄段保险费与上年度相同。单职工缴纳50%保险费(0-2岁45元,3-14岁90元,15-17岁30元),双职工免交保险费。年龄计算标准为2013年6月30日足岁年龄。

二、投保登记事项:双职工按惯例由母亲所在单位承办,并按年龄从小到大依序编号登记;首次投保的孩子需提交《武汉大学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险首次投保登记表》、孩子的户口复印件或出生证明,并在单、双职工登记表的备注栏填写“新增”字样,以便核对。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教职工在投保登记时请及时更新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便于保险公司发送相关信息;

2、2012-2013年度(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险的理赔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过期不予办理;

3、受理理赔时间:每周五下午3:00―5:00进行理赔,寒暑假期间照常。理赔地点:信息学部活动中心。

学校要求在6月14日以前提交本单位教职工所填《2013-2014年度武汉大学双(单)职工子女投保登记表》和《武汉大学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险首次投保登记表》的电子版、纸质版及所收投保费用,逾时不予补办。哲学学院投保工作具体由禹燕民老师办理,请老师们及时缴纳相关费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通知

哲学学院工会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