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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教职工安康重大疾病保险的情况说明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3-01-21

武汉大学在全校开展了“女教职工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工作。哲学学院根据学校要求,每年按时办理投保的相关工作。投保及理赔相关情况如下:

1、“女教职工安康重大疾病保险”是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开办的一种团体健康保险业务,根据保险公司规定,我校在编在岗的64周岁以内(含64岁)全体女教职员工以团体的形式参加保险,已患过癌症的女教职工不可参保。

2、投保方法为每人一份,每年缴纳保险费25元,该费用由校工会承担,保险期限为一年。哲学学院该项工作具体由女工委员禹燕民统一办理。

3、“女教职工安康重大疾病保险”主要是针对女性特殊癌症设计的险种。凡患原发性女性特殊癌症,指:乳腺癌、卵巢癌、子宫癌、宫颈癌、输卵管癌、阴道癌上述六种(原位癌除外),保险公司给付1万元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该项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发生原发性妇科癌的,不属赔付范围)。

4、女性特殊癌症之外的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原位癌除外),保险公司给付5千元保险金(赔付以原发性癌症为准,继发性癌症不属赔付范围)。

5、初次投保,校工会与保险公司签订保单生效日期起30日为等待期。续保无等待期。

6、一旦发生女教职工出险,要及时上报校工会文体与女工部,并提交该女教职工的相关材料:①病理检查报告(手术切片);②出院小结;③身份证正反复印件;④存折复印件(邮政储蓄除外)。以上四项材料齐全后,由校工会报保险公司受理,30天以内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