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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武汉大学哲学学院201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3-09-03

一年一度的暑期学生社会实践已经走向了尾声,我院7支实践队(5支校级团队+2支院级团队)均以顺利圆满地完成了实践活动,为更好地展开最终的总结评比工作,现特通知以下评比流程和注意事项:

1.根据校团委“关于做好武汉大学201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http://news.future.org.cn/articles/72995.html),请各支实践队认真做好成果总结材料,并如实填写“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先进个人申报表”;

2.各类申报材料应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材料的制作应注重内容,力求简明,倡导环保,避免过度包装。电子版材料包括成果报告、视频(10分钟之内)、10张以内的精选实践照片(原片)。每支实践队的材料应统一放入一个文件袋和文件夹中,并以本实践队名称命名;

3.优秀指导教师必须是跟团老师,不随团老师不得列入申报名单;

4.优秀指导教师和先进个人申报表填写时应注意排名的先后顺序,学院会参考各支队伍填写的顺序进行评比上报;

5.成果书内容注意事项:1、成果中需包括实践前期准备工作、实践过程中团队成员分工及实践详细过程、实践完成情况、实践产生的影响力及取得的预期成效、团队日志和个人心得、调查问卷及分析、实践单位评语、相关实践照片及媒体报道截图等等;2、如有视频、音频、PPT等电子成果可刻成光盘附在实践成果后面,此项将作为本次评比的重要参考之一;3、成果报告要求撰写真实,切忌摘抄,内容详略得当,制作简约而精美;4、成果报告统一命名为“武汉大学***学院(系)赴+实践地+实践主题+调查报告”,如:《武汉大学文学院赴湖北省武汉市‘践行青春’实践调查报告》;

6.请各支实践队于2013年9月10日之前完成相关事宜并将电子版发于邮箱872499241@qq.com,纸质版交给负责人张肖手中。学院将在9月10日到14日组织评审团进行评审,并将评选结果上交给学校,请各位实践队队长务必认真做好此事并按时上交材料,逾期将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人:张肖,电话13207199667,邮箱872499241@qq.com

苗宇,电话18931809936

哲学学院团委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