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推荐第九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湖北省候选人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4-04-14
哲学学院符合条件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于4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交给李老师,68753570.
2014年是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为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缅怀邓小平同志的丰功伟绩,激发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培养创新人才,经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批准,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决定开展2014年第九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表彰活动,今后该奖项调整为逢双年开展。现就湖北省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面向全日制在校学生个人设奖,2014年度共奖励100人(含港、澳、台地区和海外留学生6人左右,推荐标准及评奖办法另行规定),设研究生(占20%)、大学本专科生(含高职,占30%)、高中生(含中职,占25%)、初中生(占15%)、小学生(占10%)五个组别。研究生和大学本专科生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20000元,中、小学生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5000元,同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二、推荐标准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学习;热爱劳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被推荐人的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5年5月10日后出生)。
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系列竞赛中特等奖获得者;在国内外重要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者;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少年科学院”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在其他国内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三、推荐方式
团省委直属各高校由校团委直接推荐,其余大、中、小学校由市(州)团委及省直机关团工委推荐。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后,我们将通报候选人所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四、推荐名额
第九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实行差额评选。各市(州)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及团省委直属各高校团委分别推荐候选人1名。曾获“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者不再推荐。团省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9名候选人代表湖北参加全国评选。
五、推荐材料
候选人按要求提交第九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推荐申报表(见附件),并按附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材料用A4纸大小复印,加盖学校公章,附在推荐申报表后。申报材料报送一式2份,推荐申报表电子版统一发送至省级评委会办公室。
六、推荐时间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4年4月25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报至省级评委会办公室。省级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共青团湖北省委学校部。
七、有关要求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是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少年进行科技创新的崇高荣誉,全省各级共青团、青联、学联、少工委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要严格依照评选标准和申报程序组织申报,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要积极协调新闻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青少年科技创新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
联 系 人:柯建锋 姚 雪
联系电话:027-87232535
电子邮箱:tswxxb05@163.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430071)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湖北省青联秘书处
湖北省学联秘书处
湖北省少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