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5]5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培养单位遵照《武汉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武大港澳台字[2009]118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培养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好本次评审工作。
二、根据《关于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本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为:
本科生奖学金:一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元。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每生每学年9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三、2016年1月11日上午前,请各培养单位将公示结束后的《台湾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或《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报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同时将相关学生的申请表、评审计分表、成绩单原件、科学研究与创新成果有关资料复印件、社会工作与学生活动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报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四、1月15日,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在召开奖学金评审工作会议后,公示全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如有异议,请于1月19日上午前反馈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我院符合条件有意申请的同学,请于2016年1月4日17:00前将申请表、计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原件、科学研究与创新成果有关资料复印件、社会工作与学生活动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交至学院南楼102办公室李老师处。
联系人:张娟 电话:68752808
邮箱:gat@whu.edu.cn
附件:
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2.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计分表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计分表.doc
3.武汉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武汉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doc
4.2015港澳台本科生奖学金分配名额
2015港澳台本科生奖学金分配名额.xlsx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