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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2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陶德麟哲学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工作的通知
点击:     发布时间:2015-09-30

为弘扬陶德麟先生重教敬业、关爱学子的崇高精神与品质,激励后学奋发努力,在哲学研究领域有新的创造与成就,根据《“陶德麟哲学奖学金”章程》要求,学院决定进行2014―2015学年度陶德麟哲学奖学金(本科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陶德麟哲学奖学金”(本科生)的名额及标准

“陶德麟哲学奖学金”(本科生)每学年评一次,每学年奖励本科生人数为8人,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3000元人民币。

二、“陶德麟哲学奖学金”(本科生)的奖励对象

“陶德麟哲学奖学金”(本科生)的奖励对象是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的优秀学生。申请陶德麟哲学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他专项奖学金和先进个人称号

三、申请“陶德麟哲学奖学金”(本科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综合素质较高;

5、在校期间勤于钻研,社会实践、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毕业班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60分以上或422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FEL成绩550分以上;

7、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前20%,综合考评排名处于本专业前25%;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在社会实践中成绩突出,以第一作者署名的成果获得获得校级以上表彰的。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奖学金评选:

(1)违反校纪校规者;

(2)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指定选修课有重修现象者;

(3)三次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或连续请假五次或以上者;

(4)已办理保留学籍、出国(境)、休学、延长学习年限者(国家公派出国者除外)。

四、“陶德麟哲学奖学金”(本科生)的评审原则

学院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根据《“陶德麟哲学奖学金”章程》,认真组织评审;

五、评审程序与递交申请材料时间安排

“陶德麟哲学奖学金”(本科生)的评选程序,由同学们自主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经班级导师推荐,院学工组鉴定,交“陶德麟哲学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确定获奖名单。

1、申报同学需本人书写奖学金申请书,说明申请理由,并提交个人学习成绩单、班级导师推荐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装文件袋上交给各班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人)。

2、各班奖学金评审小组需在10月12日(周一)中午11:30前,将全班申报材料袋汇总交到学院南楼102办公室李老师处。

3、经院学工组鉴定、“陶德麟哲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后,学院将于10月16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初选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2天,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学生监督。

4、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获奖学金报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特此通知

附件:“陶德麟哲学奖学金”章程

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学工组

“陶德麟哲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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