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优良学风和考风建设,推进学生诚信自律教育,本学期学校将继续设立诚信考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学校接受本科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申请诚信考场。申请设立诚信考场的班级需经班级全体同学充分讨论同意,并签定《武汉大学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由班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诚信考场审批表》,经所在学院(系)初审同意后,报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会同教务部,对申请班级进行资格复核;教务部根据学校考场整体安排情况确定诚信考场设立数目,并将考场地点、考试时间及时通知院系与申请班级。
二、申请科目和受理时间
申请班级本学期专业必修课程纳入诚信考试科目,受理时间为2014年11月17—12月5日,请申请的班级将相关材料于12月5日11:30前报送至学院南楼105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诚信考场审批表.doc
2、武汉大学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学 生 工 作 部
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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