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港澳台生: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4]5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4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培养单位遵照《武汉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武大港澳台字[2009]118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培养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好本次评审工作。
二、根据《关于2014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本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为:
(一)台湾学生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本科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元。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每生每学年9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二)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本科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元。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每生每学年9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根据比例,我院初评获奖名额为:台湾学生三等奖1人;港澳侨本科生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3人。
三、请我院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于2014年1月7日17:00前,将填好并自评结束的《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计分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原件、科学研究与创新成果有关资料复印件、社会工作与学生活动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由档案袋装好,交至学院南楼105办公室。学院组织评审完后,将予以公示。
四、2014年1月15日上午前,请各培养单位将公示结束后的《台湾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或《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报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同时将相关学生的申请表、评审计分表、成绩单原件、科学研究与创新成果有关资料复印件、社会工作与学生活动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报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五、1月19日,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在召开奖学金评审工作会议后,公示全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如有异议,请于1月21日上午前反馈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附件:
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2.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计分表.doc
3. 武汉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doc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
哲学学院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