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根据我校与台湾中正大学校际交流合作协议,以及对方学校的专业要求,我校将从哲学院选派4名哲学、心理学相关专业学生于2014年2月份赴台湾中正大学交流学习一学期。
交流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需缴纳我校学杂费,对方学校将免除其学杂费和住宿费。学生自行负担旅费、书籍费、交通费、证件办理费、保险费和其它属于个人支出费用。
交流学习期间,学生尽可能在对方学校选修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相同(相近)的课程;我校承认学生在对方学校所修课程和取得的学分,并可冲抵相应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交换学生推荐条件:1、为二、三年级全日制正规本科生或一年级全日制硕士生;2、学习成绩优良;3、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
请有意向的同学将申请表格于11月18日12:00前交至学院南楼105办公室李老师处,学院将于11月19日前将推选的交流学生名单及有关资料报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哲学学院
武汉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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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学院
武汉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