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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2
关于推荐学生参评2012-2013学年度杨奇奖学金的通知
点击:     发布时间:2013-11-30

全院各班级:

根据《武汉大学杨奇奖学金、奖教金评审及管理暂行办法》(武大研字[2013]82号)的精神,现将杨奇奖学金、奖教金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武汉大学在校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武汉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籍的全日制普通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博士、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年可按硕士生标准参评(以上均不含定向、委培生)。

二、评选条件

(一) 申请本奖学金的本科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4.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成绩处于班级或专业前列,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5.生源地为农村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二)申请本奖学金的研究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生源地为农村且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三、奖励名额和金额

本奖学金奖励本科生20名,奖金每人6000元;硕士研究生15名,奖金每人10000元;博士研究生10名,奖金每人12000元; 在奖励名额的分配上,以奖励每个学院(系)的拔尖学生为原则,一定程度上向哲学学院、法学院、文学院、历史学院及经济与管理学院倾斜。每个学院(系)原则上每年申报名额为:本科生1名、硕士生1名和博士生1名。其中,哲学学院、法学院、文学院、历史学院及经济管理学院的申报名额为本科生1名、硕士、博士各2名。

四、评选程序和报送时间

1.学生本人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杨奇奖学金申请表》、报所在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审、推荐,确定候选者,并将本科生候选者报学生工作部事务办公室,研究生候选者申请表(纸板及电子版)及申报材料(含图书馆检索证明)原件、专任教师和研究生辅导员申请表(纸板及电子版)报研究生工作部。由“武汉大学杨奇奖学金、奖教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本奖学金、奖教金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

2.同一学年度,原则上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学校专项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

我院申请学生报名截止日期为12月1日22:00前,将电子申请表格发送至123911411@QQ.com。

五、要求

评奖评优工作是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营造良好学风、校风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培养单位在评奖评优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研究生认真学习领会评优标准,通过对优秀典型的宣传,更好地发挥评奖评优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杨奇奖学金申请表.docx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武汉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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